http://blog.sina.com.cn/songzude[订阅]
字体大小: 正文
宋祖德起诉广电总局的律师函!(2008-10-29 11:58:20)

律师函

 

广电总局

任谦先生: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接受宋祖德先生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现就20081028日贵局任谦司长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的发言致函于你。20081028日,你局任谦司长在2008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指责宋祖德在网上胡说八道,抵毁宋祖德先生不自珍自爱,并用“害群之马”之词贬损宋祖德先生的人品。本律师认为无论宋祖德先生的言行是否妥当,皆属当事人之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事人尚未就宋祖德先生的言行通过法律途径的方式予以定性。任谦先生以官方的身份,在公众之下指责宋祖德先生是在胡说八道,不自珍自爱,是“害群之马”。很显然侮辱了宋祖德先生的人品,侵犯了宋祖德先生的名誉。现本律师郑重致函贵局及任谦先生,请任谦先生代表贵局及其本人于2008113日前,通过媒体向宋祖德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壹万元,否则本律师将依授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致

礼!

致函人: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师:成平

 

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http://www.1-123.com/dictionary/ReadNews.asp?NewsID=4359

  • 评论加载中,请稍候...

验证码:看不清楚数字吗?点击这里再试试。收听验证码

发评论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相关博文
读取中...
推荐博文
读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