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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查处异常交易185起(2009-11-05 21:09:53)
标签:wu2198 股票 分类:股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文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及时制止炒作行为,严厉打击短线操纵,提高监管实效。本季度,共对3家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公开谴责,21家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完成异常交易调查185起,进行限制账户交易多起。
  上海证券交易所2009年第三季度自律管理工作季度报告
  2009 年第三季度,我国证券市场震荡上涨,周边及全球资本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进一步增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着眼于证券市场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切实发挥自律管理的作用,始终将坚持市场一线监管作为全所最主要的工作之一来抓,积极推动证券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本季度,本所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会员公司监管和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中,开展了一系列自律监管工作:围绕业务规则专项监督检查和完善纪律处分机制工作,进一步夯实自律监管的基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业务规则,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围绕业务监管和技术监管,推动会员加强客户管理工作;及时制止炒作行为,严厉打击短线操纵,提高监管实效。
  一、围绕业务规则专项监督检查和完善纪律处分机制工作,进一步夯实自律监管的基础本季度,本所紧紧围绕业务规则专项监督检查和完善纪律处分机制等工作,着力夯实自律监管基础:
  一方面,以精简业务规则为目标,开展本年度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切实构建公平、简洁、高效、务实的业务规则体系。
  2003年以来,本所为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和推进创新,根据证券市场的发展,发布、修订了大量的业务规则。截止2009年6月30日,本所业务规则的总数量已达335件。业务规则数量过多,不利于市场各方熟悉和了解,也不利于执行。为此,本所于2009年8月启动了以精简业务规则为目标的年度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在确保不影响本所业务的前提下,通过业务规则的合并、废止,对一些已经失效或者在实践中无适用价值的规则予以废止,对一些能整合的规定尽量予以整合。通过业务规则的精简,逐步构建公平、简洁、高效、务实的业务规则体系,更好地为市场服务。
  另一方面,梳理纪律处分委员会运作的基本情况,推动完善纪律处分工作机制。
  本季度,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对包括涉嫌操纵开盘价、短线交易在内的29件违规行为纪律处分事项进行了审核,这对加强违规行为监管,提高监管权威,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纪律处分的审核机制,本所不断总结纪律处分委员会运作经验,把推动电子化审核,平衡保障纪律处分的程序公正和提高纪律处分的审核效率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二、围绕完善规则指引和加大惩戒力度对上市公司展开监管本季度,在对上市公司开展自律监管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完善配套规则指引和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力度这两个重点,着重进行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适应市场变化,完善相关配套规则指引,提高监管工作的灵活性和透明度。
  根据证监会要求和市场变化情况,继续研究推进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规则建设,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200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的通知》和《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严格执行有关股份交易规定的通知》。此外,还起草并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和惩戒力度。首先,继续对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董秘、独立董事进行培训,讲解有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规范,并探讨对于董监高和股东合规买卖行为的培训方式和方法,以期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频率。其次,本季度还走访了部分重点ST公司,了解公司主营业务及重组上的困难及相关风险,并提供相关政策和业务咨询。同时,为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提供信息披露咨询。最后,继续紧抓监管热点,关注典型公司,以点带面,提高上市公司监管效率,并约见相关高风险公司董事长谈话,找出问题,以进一步提示风险。
  本季度,共对3家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公开谴责,21家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17 家上市公司的有关行为和事件表示了监管关注。
  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过程中,本季度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违规信息披露和违反股改承诺等两个方面,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有以下三起:
  1. 业绩预告信息披露违规案。某上市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但该公司迟至2009年3月才发布预亏公告。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也未能勤勉尽责,本所决定对该上市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2.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信息披露违规案。某公司前任董事长在任期间,在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于2009年1月擅自以公司名义,分别签订了3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某三家公司的借款20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提供担保。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的规定,本所决定给予该前任董事长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3.违反股改承诺案。某公司在2009年2月期间,违反了"减持不低于16元"的股改承诺,以低于16元的价格出售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票442500股。此后,又分别于2009年3月买入该上市公司股份共计72300股,而该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的原预约披露时间为2009年3月7日。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的规定,本所对该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三、围绕业务监管和技术监管,推动会员加强客户管理工作本季度,本所围绕会员客户管理和技术风险防范两条主线,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深入推进会员客户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会员技术管理。
  在前期对部分会员进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本季度继续引导会员落实建设"一个系统、五项制度"的客户管理要求,走访了大通证券、兴业证券、国海证券、天源证券、华龙证券、长江证券、江南证券、中山证券、万和证券、浙商证券等10家会员,对其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会员积极主动管理客户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本所"自律监管关口前移"的监管理念的实践。
  同时,根据前期开展技术服务的经验,围绕进一步落实《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大了会员技术服务力度,将技术服务寓于会员的技术管理之中:一是根据本所发布的技术专项服务操作规程,组织业内专家对华欧国际证券、新时代证券、华泰证券等会员的信息技术,提供专场咨询、论证服务。二是针对某会员单位发生的技术故障,采取了应急措施,并指派专人对其后续处理工作进行跟踪,有效防范了该技术事故对全市场的影响。
  2.完善会员监管措施工作,引导会员持续做好风险揭示工作。
  本季度,针对会员在客户权证交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减持等业务中存在的过度炒作、违规减持问题,积极采取了监管措施,发监管函件6份,督促会员切实承担客户管理职责,并重点关注涉及新股炒作现象,通过组织召开部分会员座谈会、电话提醒等方式,要求会员做好重点关注客户的教育、劝导工作。
  同时,针对未按本所要求反馈监管关注账户和限制交易账户自查表的会员,本所以电话提醒的方式要求公司予以重视,并进行整改。此外,本所还加强了会员交易权限的管理,对越权进行ETF 申赎的会员交易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了会员一级交易商资格的管理。
  3. 持续加强所外联合监管和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会员监管规则体系。
  本季度,本所还积极加强与所外单位的交流和合作:一是参加了证券业自律工作联席会议第十四次工作例会,在会员监管方面加强了交流和合作;二是根据证监会上海专员办的要求,指派专人参加了证监会上海专员办组织的对航天证券的巡检工作;三是在对会员进行现场检查的同时,积极走访会员所在地的证监局,就会员监管加强了沟通和交流。
  此外,还进一步加强会员管理的制度建设,在整合了相关所内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非会员交易参与人管理实施细则》(初稿)。
  四、及时制止炒作行为,严厉打击短线操纵,提高监管实效本季度,针对新股上市、短线操纵、大小非减持和权证交易较为活跃的特点,本所着重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方面,强化新股上市期间监控,进一步加大短线炒作行为打击力度,防止新股爆炒。
  今年下半年IPO重启以来,为防范可能出现的新股过度炒作现象,本所进行了集中部署和周密安排:一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炒新"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和监管风险,强化投资者教育工作;二是加大对可疑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运用口头提醒、书面警示和限制交易等多种手段防范可能出现的过度炒作行为;三是联合会员单位,要求会员发挥好协同监管的作用,做好相关客户管理工作。
  此外,还进一步加大对操纵集合竞价、操纵收盘价等短线操纵行为的监控力度,积极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制止。在进一步梳理活跃账户的基础上,通过口头和书面警示函等形式予以提醒和警示,从而达到及时制止的效果。同时,还对涉嫌短线炒作的张某账户进行了限制交易,以达到警示和教育的效果。
  另一方面,持续做好临到期权证和大小非减持等监管工作,有效提高监管威慑和实效。
  针对中远权证即将到期的情况,本所结合前期权证监管经验,通过风险排查、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发送书面提示函和警示函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其监控力度。同时,果断采取临时停牌和限制交易等措施,确保了该权证的平稳退市。
  此外,针对"大小非"违规减持时有发生的情况,本所进一步加强了对此类行为的监控和打击力度:一方面,对于某股票交易中超比例减持的三个一致行动人账户,采取了监管警示措施,而对于"福成五丰"大股东超比例减持行为则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此外,对于"航天动力"中大小非违规减持行为,对有关账户也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另一方面,对于会员单位在"大小非"等减持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予以回复和解答,从而更加明确和统一了相关口径。
  本季度,共完成异常交易调查185起,其中发出书面警示函70份,约见会员公司谈话1起,走访会员及其营业部3家次,进行限制账户交易多起。通过调查和分析,及时发现涉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多起,并提请证监会立案或者进一步调查。
  良好的监管是市场信心的主要来源。本所在对上市公司、会员以及市场交易的监管过程中,将会继续完善自律监管规则,积极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实现维护证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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