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的博唠阁 订阅
相关博文
内容读取中…
推荐博文
内容读取中…
谁看过这篇博文
内容读取中…
字体大小: 正文
有朝一日倒过来 (2007-08-16 16:32:31)
 

有朝一日倒过来

贺卫方

 

200789日,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出报道:“7月起在职法官享受审判津贴”,肩题:“党中央国务院深切关怀 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发文”。报道说,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要求,731日,人事部、财政部发文,决定自71日起,对全国各级法院在职法官实行法官审判津贴。具体标准依据现行法官等级,最高每月340元,最低180元。不避烦琐,列举如下:

 

首席大法官 340

一级大法官 318

二级大法官 298

一级高级法官 278

二级高级法官 262

三级高级法官 246

四级高级法官 233

一级法官 220

二级法官 210

三级法官 200

四级法官 190

五级法官 180

 

按《法官法》1995年颁行,其中就规定了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漫长的12年之后,这个所谓的审判津贴终于有了落实,虽然钱数不多,但总归是聊胜于无。昨天的同一家报纸在“读者之声”版上刊出了几篇来自法院的来信,用的大标题是:“审判津贴热了法官的心”。一位徐州泉山区名叫李晓梅的法官,她来信的标题多少有些夸张:“位已隆 责更重”。每月增加了二百元左右的津贴,就让我们的法官感到“位已隆”,决心要“自加压力……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怀着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的态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怀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提高审判业务能力,理解、尊重和关爱当事人……”这样的话语,令人感叹。

 

我看有关报道时,不断地产生一些不同的想法:为什么这审判津贴要划分得这么细琐,而且,为什么是等级越高的法官拿的津贴越多,为什么不是反过来,让那些低层次法院的法官拿更多的审判津贴,让最基层的法官每月拿340,让首席大法官肖扬每月拿180

 

有朝一日倒过来,这样安排有些怪异么?我们不妨进行一点论证。

 

2007-8-16

阅读 (0) | 收藏 (0) | 分享 | 打印 | 举报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95105670 提示音后按2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