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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代诗歌如何运用标点符号的一些争论

(2011-12-13 15:06:14)
标签:

现代诗

标点

讨论

分类: 诗歌点评

                                关于现代诗歌如何运用标点符号的一些争论
                                            梦精灵 编转
                                        《诗歌的标点符号》
                                        作者:昌政
  新诗要不要标点?至今仍无定论。标点来自西方,是文言文之后的事物。既然没有标点照样可读文言文,新诗没有标点有何不可呢?然而,不可以没有句读。新诗的句读往往以空格和转行来显示的——我提起这些,是因为古苍梧的一首名叫《铜莲》的诗:
    一张脸在微笑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一只手
    握着一只手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一具人体
    在雨水中缓缓的溶去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
    一个声音在说我爱你我爱你
  古苍梧是香港诗人,他的这首诗收入同名诗集后,著名诗人卞之琳在1982年阅评时认为,看起来“浑然一团”,“是怕加了逗点以至句点就把意思隔断了”,是“形式主义”,就将诗加标点重排如下:

    一张脸在微笑。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
    一只手握着一只手;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一具人体
    在雨水中缓缓的溶去;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一个声音
    在说“我爱你,我爱你。”

  卞诗人说:“这在行文上不就很清楚了,又无碍于意境的朦胧?”1983年1月,古诗人写信给卞诗人,说他在新诗中使用标点时,要么“不用”,要么“有意”运用。目的是:“营造文字以外的效果。”以免在不必加标点时加了,导致阅读时好像把意境间隔或冲淡了。他说,若按卞诗人的排法,“一张脸在微笑”之前,要加一句“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还特地说,“我本意如此”,不加标占点,是为了“加强‘你’‘我’混成一体的效果”。

  当年4月,李毅也写信给卞诗人,认为卞诗人的断句标点并非准确,探讨是否另排如下:

    一张脸在微笑,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
    一只手握着一只手,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
    一具人体在雨水中缓缓的溶去,
    不知是你的还是我的。
    一个声音在说:
    “我爱你,我爱你。”

  卞诗人也很客气,说:“您着重了诗中事物的朦胧,我着重了诗中朦胧的事物。”

  现在看来,古诗人的原作,当真是“浑然一团”,颇为难读;李读者的排列,很明了,甚至合乎诗人原意,然而是否寡味了?卞诗人的排列是诗意的,虽然颇为朦胧,虽然他说过,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所谓‘朦胧’体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诗思酝酿不就是成品,梦呓不等于艺术。”

  但是,卞诗人将这些探讨都收入了他的《人与诗:忆新说旧》,留给后人评说。

 


                                          《诗歌报》论坛

                                     作者:负伤的麦子


  关于诗歌中标点符号的运用,最早见于《诗经》,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每一句都用。这样看来,诗歌不用标点,倒是后人的发明了。

  标点符号在现代诗歌中的运用,我不知道是一开始就有,还是后来的引进。我这里想谈的是常见的几种标点形式和笔者的一些粗浅的见解。

  就最近时间的研究,发现这样几种标点形式:

  一,每句都用,笔者上面提到的八月的诗歌即是。

  二,每句都用,但每行最后的标点省去。最典型的是海子的第一首诗歌《亚洲铜》。

  三,只在每一节的最后一句用,这种形式海子常用,虽然他使用标点符号的诗歌并不是很多。

  如《泪水》,用了两个句号。《跳伞塔》用了三个标点,两个是句号:

      我在北方寂寞的上午
    一个北方的上午
    思念着一个人。
    我是一些诗歌草稿
    你是一首诗。

  四,根据需要,有选择的使用:

    除了那些路过的和居住的
    德令哈……今夜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抒情。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草原。(海子《日记》)

  这首诗歌共五节,三节用了标点。我觉得上面这节可以称得上是标点使用的一个典范。 
  五,标点符号和断句转行的混合使用

    一只失群的
    钥匙下的绿鹅
    一样的名字。盖着
    我的杯
    你的野花
    的名字。
    就象蓝色冰块上
    淡蓝色水清的溢出(海子《给萨福》)

  笔者也在《星星》上看到这样一首诗歌,可以称得上是标点和断句转行的一个典型例子:

    远去的雨不再返回,晴朗的询息
    快速淹没过来。行道树
    献出干净的身子,
    在开阔的日光里,
    清脆,满足,流露出惊人的美。
    城墙之上,白发的云
    泪水流尽。雄距的古炮
    披挂一身雨水,如同一只淋湿的
    时光之鸟,收拢了
    翅膀,身下一片洇洇的伤渍。
    ……
    灵魂沉潜的地方,历史已如尘土
    滑落。即使
    在某个时辰,突然翻涌起来,
    也仅仅是因为漫无边际的
    怀想。比如此刻。(叶如眉《雨后漫步:古炮台》)

  回来说说海子的诗歌,海子对标点符号的使用,一开始就比较重视,虽然他后来的诗作中使用标点的并不是很多,但也足够引起我们的重视,因为几乎每一首对标点符号的使用都会产生惊人的美感或意想不到的效果。海子对标点的运用不具一格,非常灵活,有时候一首诗歌中只用到一个标点,如《不幸》,只在最后一句用了一个句号。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海子用的最多的是句号,仿佛他对这个完美的符号有所偏爱似的,事实上句号的确很美。而海子对它的运用则达到了完美。有时候他把箝入一节中的一个句子,有时候是一行的中间。有时候他的句号起到诗意的一种转折作用。如《尼采,你使我想起悲伤的热带》中三个句号的第二个。

  标点符号象是箝入诗歌里的钉子,使诗歌具备了张力。象是散在草原的野花,使诗歌具备的美感。对标点符号感兴趣的朋友们不访下来自己研究一下,麦子只是把它给提出来,并没有做什么深入和系统的研究。

   

  来源:http://qun.51.com/qwe137/topic.php?pid=132270

  

  昌政注:我曾写过一小篇读书札记《诗歌的标点符号》, 网友梦精灵转入她的空间《清远天空》,在【静修学院】里,又转来《诗歌报》论坛“负伤的麦子”的文章进行交流,其细心、热忱,让我感动。关于现代诗的标点,我向来没在意,不曾深入思考,这次索性搜来网友们同类话题的观点,附于后,一并交流:

 

                     《诗学笔记:现代诗歌中的标点符号》
                        作者:张斌桥
    标点符号,是伴随现代汉语而来的一种源自西方的语言表现方式。它在语言书写过程中所起的主要作用,以我个人的体会而言,不外乎两种。一是加强逻辑的推定和划分。二是突出语气和弥补在书面与口语之间情感的落差。“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从这句古文现代标点法的插入中,我们可以看出,标点符号的加入首先是文理逻辑的明晰化,其次是口语现场感的突出以及情感的加强。
    索绪尔说,语言是符号,那么标点符号是不是也承担了语言的一部分表情或者表意了呢?答案是肯定的。
    现代诗歌的语言材料是现代汉语,现代汉语没有标点符号可以吗?当然不可以。那么现代诗歌没有标点符号可以吗?事实上可以。但是我认为,没有标点符号的现代诗歌是不完善的,至少在文理上诗人是在偷懒,不负责。那些不用标点符号的诗人的理由,大概有以下几种。一是诗歌行文漂亮,简洁。二是所谓“留白”和断裂,意为有深意。三是容易堆砌,造成意象的视觉冲撞,从而区别于散文。这些理由,说实话不值得一驳。因为写作现代诗歌的目的不是做得漂亮让人羡慕,也不是故做深意让人猜想,更不是让我们看名词与名词进行核撞击,破坏我们的脑神经,而是运用现代汉语这种语言材料以现代诗歌的方式,表达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抒发诗人作为人类的情感。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把牛角尖钻到这个方面上去,我们还是老老实实按照现代汉语的文理要求,把标点符号正确地运用到现代诗歌中去。
要正确地在现代诗歌里运用标点符号,其实并不难,就是按照现代汉语的文理要求去做就行了。但是,现在的很多诗歌作者很不重视这个标点符号,往往一个逗号逗到底,句末不要句号的,更是连一个句号都不用。还有些人只会用感叹号和问号,到处用,结果就算惊叹也没效果了。
    现代诗歌中的标点符号,按照我的理解,由于现代诗歌的体裁关系,还是与现代汉语的散文行文中运用的标点符号有一些区别。以下是我想到的一些在现代诗歌中运用标点符号的心得,共大家参考。
    逗号。这是最常用的一个符号。首先,逗号在现代汉语行文中起的作用,主要是一句话没说完,还要继续说,所以在诗歌中它的主要作用除了逻辑上的推定,就是语气上的承接,升起就要降落。一般这种降落,着眼点是诗句的核心意义。例如“她的身体,我的音乐水滴”(李全平《音乐的水滴》)。有些人断句很短,断成类似这样:“她的身体/我的音乐水滴”。意义上有什么区别吗?应该没有。但是,阅读起来很不舒服,刚起来的语气突然断了,套一句老话,诗歌的音乐性就荡然无存了。
    句号。这个符号比较少用。但有相当部分诗人很喜欢用。他们喜欢的是句号嘎然而止的那种韵味。强调,突出。例如“它端坐在中央。像一头牛,露耸着脊背”(李全平《鲸鱼》)如果在句号那里断句,显然就失去了强调的作用。还有一些句号的运用也很有趣,它产生一种分离的视觉感。江河有句诗很经典,是这样“白杨。白杨。白杨/你绕着走,绕着走”。在白杨林里,诗人看到的情形,用句号表现了出来。
    分号。这个符号的运用和逗号区别不大,一般也绝少用。它与逗号的区别在于,它加强了递进的意思。
    冒号。这个符号除了引号并用以外,有好多人会用来当作前一句的补充说明。例如“哪里也不要去:舞厅,花花世界,大麻/或危险的地方。像母亲那样苍老,教育我”(李全平《像母亲那样苍老》)我觉得这样的用法很不干净,也许散文中可以这样来后补解释,但是诗歌中后置的解释,其实就是阻碍了语序的正常流动。气为之一浊。另外还有这样的用法:“久违的三卡:被泥泞和寒冷堵塞的喉咙/在塘堤之上发出愤怒的咆哮”(俞强《滩涂之春》)。三卡象堵塞的喉咙,用后续补充的方式来强化感觉,虽然并没什么错,但读后我只感觉很生硬。我以为这种冒号的用法,还是少用。
    引号。这个符号现在在没有冒号的情况下也比较常见。有现场感,是它的优点。但注意引用后的衔接。例如““站在一碗水的边缘/不断把头浸到水里去。”/哦,最深情的吻”(李全平《相对论》)。这样的引用,就比较突兀,衔接上更是距离巨大。
    破折号。这个符号也用得比较多,大概是翻译体留下的后遗症。也是说明,补充,展开的意思。好在一般都只是有必要的时候自然而然拖出来的一杠,有加不加,比较随意。就不多说了。
省略号。这个用法和散文用法几乎没多大区别。
    括号。有些人还在诗歌中引入了这个符号。主要还是补充的意思,但有些诗人却把括号里的诗句弄成主旋律以外的一个副旋律,比较复杂,也比较有意思。效果如何,却只能仁者见仁了。例句,我选我自己的一首诗歌,大家看看。


       《诗人力虹》


我毫不怀疑,他骨头里都是炙热的火种

药行街151号。我少年时代梦想的殿堂
他埋头在稿件堆里,黑发凌乱,面容严肃
下班推着自行车,有时,带着他妻子回家
他妻子是一个温宛娟秀的江南女子,一双
幽怨深情的大眼睛,总是崇拜地望着他

(那时,我搭乘了他私自铺设的地铁
像一组心灵的密码,经过他手指不断地敲击
把诗歌的信息,永久地保存在了我的生活里)

再次见到他是他出狱之后,一身瘦骨
他不停地搓着手,缩着脖子
那是又一个冬天。他给我看他们家的全家福
笑的灿烂的是她六、七岁的女儿,坐在一艘
水泥船上,后面是灰暗的小河和模糊的村庄

(那之后的十几年,我独自品尝了
他留下的《土豆》,为这金黄的不可企及的
光芒,我在无限沉沦的现实里看到希望)

是一次网络邂逅,使我驱车200公里
再一次握住他的手。这双充满骨感的文人的手
比我经常敷衍的商人的手干燥,锐利,刺痛我的心
他期待的眼睛里充满火焰和莫名的亢奋
但我知道我终究会让他失望,出不了埃及

一个白衣书生,擅长于把自己先烧起来
是否温暖了别人,还是摧残了自己的家
似乎,早已不在他的视野之内
是什么让他不屑俯撖这平凡的幸福
一种激情,何时才能平息这乌托邦的幻想


2006-11-19

     最后是感叹号和问号。 也不问说了,是中国人都知道怎么用。
2006-12-28

       来源:天一论坛/三江诗潮http://bbs.cnnb.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9536

                       《谈 中 国 诗》

                         作者:钱钟书

  翻译者的艺术曾被比于做媒者的刁滑,因为他把作者美丽半遮半露来引起你读原文的欲望。这个譬喻可以移用在一个演讲外国文学者的身上。他也只是个撮合的媒人,希望能够造成莎士比亚所谓真心灵的结婚。他又像在语言的大宴会上偷了些残羹冷炙,出来向听众夸张这筵席的丰盛,说:“你们也有机会饱尝异味,只要你们肯努力去克服这巴贝尔塔的咒诅(The curse of the Babel)。”
  诸位全知道《创世纪》里这个有名的故事。人类想建筑一个吻云刺天的高塔,而上帝呢,他不愿意贵国纽约的摩天楼给那些蛮子抢先造了,所以咒诅到人类语言彼此?I格不通,无法合作。这个咒诅影响于文学最大。旁的艺术是超越国界的,它们所用的材料有普遍性,颜色、线条、音调都可以走遍世界各国而不须翻译。最寡陋的中国人会爱听外国音乐;最土气的外国人会收藏中国绘画和塑像。也许他们的鉴别并不到家,可是他们的快感是真正的。只有文学最深闭固拒,不肯把它的秘密逢人便告。某一种语言里产生的文学就给那语言限止了,封锁了。某一国的诗学对于外国人总是本禁书,除非他精通该国语言。翻译只像开水煮过的杨梅,不够味道。当然意大利大诗人贝德拉克(Petrarch)不懂希腊文而酷爱希腊文学,宝藏着一本原文的《荷马史诗》,玩古董也似的摩挲鉴赏。不过,有多少人会学他呢?
  不幸得很,在一切死的,活的,还没生出来的语言里,中国文怕是最难的。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从事文化工作的人里,文理不通者还那样多。至少中文是难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程度。有位批评家说,专学外国语言而不研究外国文学,好比向千金小姐求婚的人,结果只跟丫头勾搭上了。中文可不是这样轻贱的小蹄子。毋宁说它像十八世纪戏剧里所描写的西班牙式老保姆(duenna),她紧紧地看管着小姐,一脸的难说话,把她的具有电气冰箱效力的严冷,吓退了那些浮浪的求婚少年,让我从高谛爱(Gautier)的中篇小说(Fortunio)里举个例子来证明中文的难学。有一个风骚绝世的巴黎女郎在她爱人的口袋里偷到一封中国公主给他的情书,便马不停蹄地坐车拜访法兰西学院的汉学教授,请他翻译。那位学者把这张纸颠倒纵横地看,秃头顶上的汗珠像清晨圣彼得教堂圆顶上的露水,最后道歉说:“中文共有八万个字,我到现在只认识四万字:这封信上的字恰在我没有认识的四万字里面的。小姐,你另请高明吧。”说也奇怪,在十七世纪,偏有个叫约翰?韦伯(John Webb)的英国人,花了不少心思和气力,要证实中文是人类原始的语言。可是中文里并没有亚当跟夏娃在天堂里所讲体己话的记录。
  中国文学跟英美人好像有上天注定的姻缘,只就诗歌而论,这句话更可以成立。假使我的考据没有错,西洋文学批评里最早的中国诗讨论,见于一五八九年出版的泼德能(George Puttenham)所选《诗学》(Art of Poesies) 。泼德能在当时英国文坛颇负声望,他从一个到过远东的意大利朋友那里知道中国诗押韵,篇幅简短,并且可安排成种种图案形。他还译了两首中国的宝塔形诗作例,每句添一字的画,塔形在译文里也保持着――这不能不算是奇迹。在现代呢,贵国的庞特(Ezra Pound)先生大胆地把翻译和创作融贯,根据中国诗的蓝本来写他自己的篇什,例如他的《契丹集》(Cathay)。更妙的是,第一首译成中文的西洋近代诗是首美国诗――郎费罗的《人生颂》(A Psalm of Life)。这当然不是西洋诗的好样品,可是最高尚的人物和东西是不容易出口的,有郎费罗那样已经算够体面了。这首《人生颂》先由英国公使威妥玛译为中国散文,然后由中国尚书董恂据每章写成七绝一首,两种译本在《蕉轩随录》第十二卷里就看得见。所以远在ABC国家军事同盟之前,文艺女神早借一首小诗把中国人美国人英国人联络在一起了。
  什么是中国诗的一般印象呢?发这个问题的人一定是位外国读者,或者是位能欣赏外国诗的中国读者。一个只读中国诗的人决不会发生这个问题。他能辨别,他不能这样笼罩地概括。他要把每个诗人的特殊、个独的美一一分辨出来。具有文学良心和鉴别力的人像严正的科学家一样,避免泛论概论这类高帽子空头大话。他会牢记诗人勃莱克(Blake)的快语:“作概论就是傻瓜”(To generalise is to be an idiot)。假如一位只会欣赏本国诗的人要作概论,他至多就本国诗本身分成宗派或时期而说明彼此的特点。他不能对整个本国诗尽职,因为也没法“超其像外,得于环中”,有居高临远的观点(Pisgah view)。因此,说起中国诗的一般印象,意中就有外国人和外国诗在。这立场是比较文学的。
  据有几个文学史家的意见,诗的发展是先有史诗,次有戏剧诗,最后有抒情诗。中国诗可不然。中国没有史诗,中国人缺乏伏尔泰所谓“史诗头脑”(tête épique),中国最好的戏剧诗,产生远在最完美的抒情诗以后。纯粹的抒情诗的精髓和峰极,在中国诗里出现得异常之早。所以,中国诗是早熟的。早熟的代价是早衰。中国诗一蹴而至崇高的境界,以后就缺乏变化,而且逐渐腐化。这种现象在中国文化里数见不鲜。譬如中国绘画里,客观写真的技术还未发达,而早已有“印象派”、“后印象派”那种“纯粹画”的作风;中国的逻辑极为简陋,而辩证法的周到,足使黑格尔羡妒。中国人的心地里,没有地心吸力那回事,一跳就高升上去。梵文的《百喻经》说一个印度愚人要住三层楼而不许匠人造底下两层,中国的艺术和思想体构,往往是飘飘凌云的空中楼阁,这因为中国人聪明,流毒无穷地聪明。
  贵国爱伦?坡(Poe)主张诗的篇幅愈短愈妙,“长诗” 这个名称压根儿是自相矛盾,最长的诗不能需要半点钟以上的阅读。他不懂中文,太可惜了。中国诗是文艺欣赏里的闪电战,平均不过二三分钟。比了西洋的中篇诗,中国长诗也只是声韵里面的轻鸢剪掠(short swallow flights of song)。当然,一篇诗里不许一字两次押韵的禁律限止了中国诗的篇幅。可是,假如鞋子形成了脚,脚也形成了鞋子;诗体也许正是诗心的产物,适配诗心的需要。比着西洋的诗人,中国诗人只能算是樱桃核跟二寸象牙方块的雕刻者。不过,简短的诗可以有悠远的意味,收缩并不妨碍延长,仿佛我们要看得远些,每把眉眼颦蹙。外国的短诗贵乎尖刻斩截(epigrammatic point)。中国诗人要使你从“易尽”里望见了“无垠”(make the infinitesimal a window on the infinite)。
  一位中国诗人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另一位诗人说:“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用最精细确定的形式来逗出不可名言、难于凑泊的境界,恰符合魏尔兰(Verlaine)论诗的条件:

   那灰色的歌曲
   空泛联接着确切。

  这就是一般西洋读者所认为中国诗的特征:富于暗示。我愿意换个说法,说这是一种怀孕的静默。说出来的话比不上不说出来的话,只影射着说不出来的话。济慈(Keats)名句所谓:

   听得见的音乐真美,但那听不见的更美。

  我们的诗人也说:“此时无声胜有声”,又说:“解识无声弦指妙。”有时候,他引诱你到语言文字的穷边涯际,下面是深秘的静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淡然离言说,悟悦心自足。”有时他不了了之,引得你遥思远怅:“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这“不知”得多撩人!中国诗用疑问语气做结束的,比我所知道的西洋任何一诗来得多,这是极耐寻味的事实。试举一个很普通的例子。西洋中世纪拉丁诗里有个“何处是”(ubi sunt)的公式,来慨叹死亡的不饶恕人。英、法、德、意、俄、捷克各国诗都利用过这个公式,而最妙的莫如维荣(Villon)的《古美人歌》(Ballade des dames du jadis):每一句先问何处是西洋的西施、南威或王昭君、杨贵妃,然后结句道:“可是何处是去年的雪呢?”
  巧得很,中国诗里这个公式的应用最多,例如“壮士皆死尽,余人安在哉”;“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人谁在”;“同来玩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春去也,人何处;人去也,春何处”。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Twelfth Night)里的公爵也许要说:

   够了,不再有了。就是有也不像从前那样美了。

  中国诗人呢,他们都像拜伦《哀希腊》般的问:

   他们在何处?你在何处?

  问而不答,以问为答,给你一个回肠荡气的没有下落,吞言咽理的没有下文。余下的,像哈姆雷特(Hamlet)临死所说,余下的只是静默――深挚于涕泪和叹息的静默。
  因此,新式西洋标点往往不适合我们的旧诗词。标点增加文句的清楚,可是也会使流动的变成冻凝,连贯的变成破碎,一个复杂错综的心理表现每为标点所逼,戴上简单的面具,标点所能给予诗文的清楚常是一种卑鄙负薄的清楚(beleidigende Klarheit),妨碍着霍夫孟斯戴儿(Hofmannsthal)所谓:

   背景烘衬的大艺术,跟烛影暗摇的神秘。

  它会给予朦胧萌拆的一团以矫揉造作的肯定和鲜明,剥夺了读者们玩索想象的奢侈。所以近代西洋作者像乔哀斯(Joyce)和克敏(Cummings)都在诗文里放弃传统标点。我们自己写作时,也每踌躇于“?”号和“!”之间,结果只好两用:“?!”。白拉姆(Aleanterre Brahm)还提议在感叹疑问之外,添个正言若反的微词婉讽号:“!?”,标点中国诗的人反觉得“!”号、“?”号和“――”号该混合在一起用,否则达不出这混沌含融的心理格式(Gestalt)。譬如:“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这结句可以有三个解释,三种点法,而事实上这三个意义融和未明地同时存在于读者意识里,成为一种星云状态似的美感。
  西洋读者也觉得中国诗笔力轻淡,词气安和。我们也有厚重的诗,给情感、思恋和典故压得腰弯背断。可是中国诗的“比重”确低于西洋诗;好比蛛丝网之于钢丝网。西洋诗的音调像乐队合奏(orchestral),而中国诗的音调比较单薄,只像吹着芦管。这跟语言的本质有关,例如法国诗调就比不上英国和德国诗调的雄厚,而英国和德国诗调比了拉丁诗调的沉重,又见得轻了。何况中国古诗人对于叫嚣和呐喊素来视为低品的。我们最豪放的狂歌比了你们的还是斯文;中国诗人狂得不过有凌风出尘的仙意(airy-fairy),我造过aeromantic一个英文字来指示这种心理。你们的诗人狂起来可了不得!有拔木转石的兽力(brute force)和惊天动地的神威(divine rage),中国诗绝不是贵国惠特曼(Whitman)所谓“野蛮犬吠”,而是文明人话,并且是谈话,不是演讲,像良心的声音又静又细――但有良心的人全听得见,除非耳朵太听惯了麦克风和无线电或者――
  我有意对中国诗的内容忽略不讲。中国诗跟西洋诗在内容上无甚差异;中国社交诗(vers d'occasion)特别多,宗教诗几乎没有,如是而已。譬如田园诗――不是浪漫主义神秘地恋爱自然,而是古典主义的逍遥林下――有人认为是中国诗的特色。不过自从罗马霍瑞斯(Horace)《讽训集》(Sermones)卷二第六首以后,跟中国田园诗同一型式的作品,在西洋诗卓然自成风会。又如下面两节诗是公认为洋溢着中国特具的情调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我试举两首极普通的外国诗来比,第一是格雷(Gray)《墓地哀歌》的首节:

   晚钟送终了这一天

   牛羊咻咻然徐度原野

   农夫倦步长道回家,

   仅余我与暮色平分此世界;

第二是歌德的《漫游者的夜歌》(Ein gleiches):

   微风收木末,

   群动息山头。

   鸟眠静不噪,

   我亦欲归休。

  口吻情景和陶渊明、李太白相似得令人惊讶。中西诗不但内容常相同,并且作风也往往暗合。斯屈莱欠(Lytton Strachcy)就说中国诗的安静使他联想起魏尔兰的作风。我在别处也曾详细说明贵国爱?伦坡的诗法所产生的纯粹诗(poesie pure),我们诗里几千年前早有了。
  所以,你们讲,中国诗并没有特特别别“中国”的地方。中国诗只是诗,它该是诗,比它是“中国的”更重要。好比一个人,不管他是中国人,美国人,英国人,总是人。有种卷毛凹鼻子的哈巴狗儿,他们叫它“北京狗”(Pekinese),我们叫它“西洋狗”,《红楼梦》的“西洋花点子哈巴狗儿”。这只在西洋就充中国而在中国又算西洋的小畜生,该磨快牙齿,咬那些谈中西本位文化的人。每逢这类人讲到中国文艺或思想的特色等等,我们不可轻信,好比我们不上“本店十大特色”那种商业广告的当一样。中国诗里有所谓“西洋的”品质,西洋诗里也有所谓“中国的”成分。在我们这儿是零碎的,薄弱的,到你们那儿发展得明朗圆满。反过来也是一样。因此,读外国诗每有种他乡忽遇故知的喜悦,会领导你回到本国诗。这事了不足奇。希腊神秘哲学家早说,人生不过是家居,出门,回家。我们一切情感,理智和意志上的追求或企图不过是灵魂的思家病,想找着一个人,一件事物,一处地位,容许我们的身心在这茫茫漠漠的世界里有个安顿归宿,仿佛病人上了床,浪荡子回到家。出门旅行,目的还是要回家,否则不必牢记着旅途的印象。研究我们的诗准使诸位对本国的诗有更高的领会,正像诸位在中国的小住能增加诸位对本国的爱恋,觉得甜蜜的家乡因远征增添了甜蜜。
  附识:关于“无声胜有声”那个境界,陈西禾先生娉婷的序文里说得甚妙。关于标点,我曾问过校点唐人诗集极精审的郑西谛先生,他也说确有此感 

  以下为《中国诗歌》论坛(http://bbs.yzs.com/thread-176867-1-1.html)的诗友们的讨论:

  埃文河天鹅:分行呗。呵呵

  卧龙先生:按:自娱自乐老师在拙译中提出有关标点问题。由于这方面不懂,也没有做相关查阅,一时语塞。昨晚读思果先生学术散文,看到讲到标点,细细读了下。//古人不用标点,宋后用标点也只是句、读两种符号。标点是由西方介绍到中国来。这里面还真有些学问。标点不但和文义有关,而且还表示句子中词停顿的久暂。如:逗号(,)停顿最短,按照次序推过去,依次是分号(;)、冒号(:)、句号(。)。如不想停顿太长,就另起一段。中文逗点还有更短的,就是顿号(、)。//有些例子很有趣,比如:“你简直、是个、不讲、道理、的人,“这些标点照原文意思全用不着,这是为了表示一个人急性子,思想来得慢。//关于诗歌的标点问题,文中未提。在网上搜了下,也没找到好的解释。我这里凭空捏造一下,诗歌不加标点,是不是诗歌不能让标点限制了诗的开放性呢?呵呵!实在不知。

  回复 埃文河天鹅 的帖子:我曾经问了很多诗人 都说不清楚怎么回事//我又查阅了杂志 看到当代西方人写的英诗  很少用标点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呵呵 这里面我想也有个说法

    埃文河天鹅:我的意思是诗歌是分行的散文。

  卧龙先生:钱钟书《谈中国诗》一文中有关注此问题的说明。各位有兴趣可以查阅//由于太长 我懒得敲打上来
    木樨黄谷:如果研究标点符号,此方面著作颇多,这是语言学范畴,与此涉及不多。//谈到现代诗歌为何不加标点,鄙意以为最简单不过,诗思流畅需要。//现代诗歌成型发展初期还是有标点符号的,这也和我国标点符号引入时期大致相当。这时的诗用标点一方面是为了响应胡适等白话文运动,另一方面也是有些诗人以标点划诗意或表明特别诗意。如今的诗歌写作更加随意化,标点添加多可阻绝或遏退诗思,诗人们意兴生发,和古代诗人并无二致,且现今诗歌形式分行,正如埃文河兄所言,标点实则多余。行断则有隐标点也!//这是从诗思角度描述诗人写诗,小弟不才侥幸被一些人称作“诗人”,我这门外汉“诗人”在写作现代诗的时候也嫌标点麻烦,写作完毕有时更改字句,或许添加些符号标点传达一种形式或意象美。有些特别的诗式吗,比如宝塔诗,添加标点反而有损形式。//一言以蔽之,现代诗歌不加标点不是什么难题,是诗思排山倒海顺其自然而故。如果还有原因,估计就是意识流介入,尤利西斯之文笔,这可能又是有特别需要而致。

     唐凯:基本同意木樨黄谷的说法。
     1.阅读习惯是发展的,标点首先在诗歌中得到了体现。基本上起自于七十年代的朦胧诗。
     2.现代诗歌主要依托意象,上下句的关联往往很微妙,比如上句的宾语又是下句的主语,而作者又不想重复用词,加标点就会使表达在语法上出现残疾。
     3.不加标点的诗歌应该一顺到底,中间不能出现突然中止的表达。可惜的是这一点往往被模拟汉诗写作的人给忽略了(甚至写仿古也不加),所以有时不知所云(生涩的意象诗歌除外)。
     4.策略一点的做法是下意识分行,即空行,当然也同时兼顾了意境和节段。
     5.不加标点的诗歌赤裸裸的,有点古怪。但格式已经形成,都顺其自然了。
     6.电视台的叙述字幕也不加标点。
  金少文字:很好的话题。欣赏二位的观点。
    标点有时候比文字还重要,看作者如何灵活运用和发挥。
    在诗歌翻译中,必然要遇到标点的处理问题,照抄原文的标点是错误的。原则是要根据诗意来决定,属于基本功范畴的问题。(举例省略)
  童天鉴日:视诗歌诗意表达的需要添加或减少或不用
  周道模:对!根据需要而定,我在翻译非马的英诗时,考虑到汉语的特性和诗意的需要,有时加上标点,他也无异议。

  卧龙先生:来看看 钱钟书先生的 谈中国诗  各位注意一下红色字的前后 有关标点的论述    
  情长:值得探讨

  合心儿:很好的话题,感谢卧龙兄弟提供钱先生原文,共同学习

  魅梅灵羽:诗歌该是击节而和的韵律,我认为,节拍是诗歌唯一的句逗。

 

             (中国诗歌论坛 http://bbs.yzs.com/thread-176867-1-1.html

 

                 《现代诗歌写作的一些基本要点》
                            ——初学者必学

                     作者:陈静
   一、关于标点符号
   1、凡是文字作品,严格说来必须加标点符号,但现代诗歌已形成省略标点的趋向。省略标点是一种不规范的行为,尤其是诗句当中需要断开的,不能省略标点,比如:“受伤的鸟  让我抚摸你的翅膀”应为“受伤的鸟,让我抚摸你的翅膀。”(红叶《眷恋》)
   2、标点符号不仅不能省略,也不能乱用,不该用标点的不能乱用。再以“受伤的鸟,让我抚摸你的翅膀”为例:不能故意写成“,受伤的鸟,让我抚摸你的翅膀”;或“受,伤的鸟,让我抚摸你的翅,膀”。如果特别有含义词语需要分开,可“借用”破折号。
   二、关于分行
   现代诗歌写作虽然在形式上提倡“自由”,但并非不受一点约束,比如分行。一般情况下,不能一个词,一个字就分行。比如“受伤的鸟,让我抚摸你的翅膀”不能写成如下格式:
        受伤的
       
        让我
        抚摸
        你的
        翅膀
   究竟该如何分行,并无统一标准。在写作过程中,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关于语法
    现代诗歌是语法的“维护者”而非“破坏者”,凡是有意破坏语法的“诗句”,均不是诗。不要胡信所谓“诗歌大师”的胡说八道,比如什么“诗歌就是在破坏语法”。
    四、关于语言
     1、现代诗歌的语言使用也必须规范,每一个字,每一句诗,都必须有意义。无法解释的词语或诗句不是现代诗。
     2、现代诗语言必须干净、整洁。
   来源:虚构的梦幻花园中诗歌女王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d38bac0100f7r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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