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总裁:
您好!
因为您所取得的众所周知的业绩,所以作为您的后辈以及下属对您表示由衷的尊敬。但是鉴于目前发生的事情,所以不敢对你表示敬爱,因为我不确认是否应该对您表示爱戴。
我是TCL集团空调事业部北京销售部售后工程师刘一鸣。不过这个头衔前边很快要加上一个前字了。不久前,在我毫不之情的情况下,一位同事手持调令从无锡来北京,称总部要求与我交接。在我与空调事业总部售后部长的沟通中,他表示,目前金融危机,岗位进行调整,我所在的岗位将进行合并。我问这是否就意味着我将就此离开TCL集团的时候领导表示是。当我问及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时,领导表示目前的大环境是没有。在12月中到1月中这一段时间,我所在的北京空调销售部已经或者将因这个理由离去的有5人,而因为那这个理由离去的同事在本部以及全国各销售部比比皆是,他们,同样是在没有拿到任何一分钱补助的情况下选择了离开。如此事件使得我如哽在喉,不吐不快。
本人于04年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同年7月加入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05年2月在TCL空调器武汉公司筹备以及开业之际作为第一批人员调动到武汉,当时武汉公司百废待兴,人手少,任务重,但是大家同心协力,共度难关。我在建厂之际为安定新到武汉的数百名员工的信心,组织并举办了第一届春节联欢晚会。随后在建厂的过程中,分别编写《武汉公司行为管理规范》以及《目视管理规范》,并与同事合作编写《生产管理规范》。在武汉公司步入正规后担任生产管理员职务。07年有感于公司销售业绩下滑的危机,申请加入了销售队伍至今。在这4年多的工作中,个人认为自身工作是兢兢业业尽力而为的。而现在裁退的这些同事,无论加入公司时间长短,哪一位不是怀着对公司深厚的感情尽职尽责的在自己的岗位上辛勤的耕耘?而以如此方式离开,他们如何能不含恨?!
在我与TCL空调武汉公司曾经的同事沟通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因为武汉公司去年运作一直不畅,所以在9月到11月的期间已经进行了大部分的裁员,而他们,却因为离开的早拿到了离职补助!换一句话说,因为我们离职(被动)的晚,坚守岗位的时间更久,我们反而得不到我们应得的部分。而就在我们办理离职的同时,我也与同在TCL集团不同事业部的其他同学联系,他们表示他们现在也在部分裁员,而他们同样可以领到离职补助!那为何,同为TCL集团,身在不同的事业部,待遇就有如此差别?这如何不使得本来就不甘心离去的我们更加的寒心!!
《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而在《TCL空调事业部离职工资、经济补偿金结算管理办法》第六条也有如下条款:因各种原因由公司提出、并按规定经总经理批准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正常工资按规定计发外,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下:A、公司提前30日书面通知,若无法实施,需要即时通知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则补偿一个月工资作代通知金;B、按个人在空调事业部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
如上种种,可见公司规定与劳动法并不违背,但是为何在执行的过程会产生如此大的偏差?金融危机,事实上只要属于TCL集团一分子的没有哪个不为目前集团受到金融危机的波及而感到忧虑的,但是金融危机的损失,难道就该我们普通的员工来买单么?集团的领导是否有设身处地的想过,处于金融危机中的我们,在失业以后工作将会如何的难找?日子将会如何的难过?难道为TCL集团辛辛苦苦奋斗拼搏了这么多年,集团就是如此担当,如此来来安置这些曾经的功臣老将的吗?!
“当他们来抓犹太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共产党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人;当他们来抓贸易工会主义者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贸易工会主义者;当他们来抓我时,巳无人留下替我说话了”。是的,当12月底一批同事被迫离职却没有任何补助的时候,我可耻的选择了缄默,于是现在我将受到如此待遇。但是我相信我不是最后一个犹太人,这封公开信的目的正在与此。
但是我仍然凭借着这么多年对您的信任,固执的相信您并不知道这种事情的发生,而您也不愿意见到这种事情的已经或者即将发生。所以我目前只将这封信发到您的邮箱中,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于一周内抽出时间处理。您的四五分钟时间,将意味着目前我们这么多离职员工四五年辛勤劳动付出的回报啊!
不胜期望能收到您的回复。
在此对为此信而对您造成的叨扰致歉。
您曾经的员工:XXX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