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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的社会学暗示(2009-10-10 20:39:46)
                               


    情节在我看到三分之一时就猜到了:十二个人纷纷被说服!是正义的力量还是那个高个子的巧舌如簧,这是看过《十二怒汉》后的第一反应。且不说那孩子是不是真的杀掉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单说美国评审制度对事实的追问精神就令人称赞。(当然,这个片子完全没有赞美这种制度的一点动机,完全是作为中国人对美国社会文化的管中窥豹。)
    影片中,十二怒汉个性鲜明,但没有谁真正恶毒到定要顽童坐上电椅才肯罢休。即使是最后那个性格最为刚烈人也是由于自己亲生孩子在其心中难以隐去的阴影才不愿相信法庭上的被告没有杀人。他对孩子恨铁不成钢,所以把自己一切的愤怒和压抑已久的抑郁统统押给了这个和他素不相识的孩子,他希望他能带自己亲生孩子受到惩罚,他希望自己孩子的救赎。

    司法过程不能掺杂任何的私情的假定,是困难的甚至说是不可能的。影片中那个贫民窟出身的陪审员是最先被高个子说动的人之一,他宁愿相信这个和自己童年遭遇到同样命运的孩子是无辜的而不是完全从事实出发。而且这假定又是不近人情的,如果所有的人都单从逻辑出发评审所有的案件,好事者又会将“冷酷无情”的帽子扣给他们。没有道德准绳规范的法律永远漏洞百出,这是我对司法制度始终不变的理解,当然,也许是偏见。


    一个小小的细节。
    影片中,最值得羞耻的人是那个因为买了球赛票不愿意耽误比赛草率下结论的人,殊不知这不仅是对司法制度的无视,更是对生命赤裸裸的背叛。还有一个角色是广告商,取笑孩子、在决定别人生死的场合洋洋得意的说自己广告业的见闻。看风使舵更是这类人的专长,当他看到大家都认为孩子无罪时,他也不明不白的站到了无罪的行列。于是,影片中导演对某些行业的鞭笞还是可以隐隐看出,只有这两个人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一个是广告商还有一个是推销商,对这两个人无耻嘴脸的揭露也可能是导演对浸没在这两个行业中人道德的沦丧的责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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