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罪与罚》中,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发明了这样一种理论:人可以分为高级的人和低级的人,低级的人的作用只是繁殖同类,而高级的人则有权利自由设定规则。他自己非常穷困,但不愿意就这样任人宰割,便问心无愧的杀死了一个放高利贷老太婆,准备用抢得的钱财来发展自己的事业,尽管警方一直没找到证据,但他却一直受到良心的折磨,最后还是主动投案自首了。
有些人认为这篇小说否定了尼采的超人哲学,认为并不存在那种有权设定规则的超人,但我觉得这样的见解未免过于自欺欺人了。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理论其实还是有点价值的,他的失误只是在于没有处理好说与做之间的差别,像小孩一样玩火伤了自己。能想出这样的一种具有颠覆性的理论,无疑是个人的一项成就,但是否真的要把它付诸于行动,那便是值得商榷的了。
一般来说,这样的坏理论应该说而不做,说出来是让大家都知道可能有类似的阴谋,不要盲目的崇拜那些成功的罪人,自己被害了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此问题而言,应该让大家明白的是:社会规则纯粹是人为的约定,并不是什么神秘而不可及的东西,每个人都有打破它的可能,但不应该轻易的就把它打破,因为我们要考虑很多的问题:1.我有足够的力量打破它吗?2.我打破它耗费的代价(对自己或者对别人而言)是不是太沉重啦?3.我打破它之后情况会不会更加糟糕,难道就没有改进的余地了吗?4.我打破它是不是仅仅是为发泄自己的不满,或者是出于盲目的野心?
实践超人哲学的例子还是有的,比如北斗神拳中的拉奥。他可是跨越了血的河流,试图在无政府状态下建立起自己的暴政,使得人们至少能够卑微的生存下去。但是拉奥的做法是有着特殊背景的:
1.从力量上看,不管是拳法、心理还是团队支持,拉奥对一般组织都具有压倒性的优势。而拉斯柯尔尼科夫则是个几乎一无所有的穷大学生,心理还有点多愁善感,因此他是注定无力实践这种超人哲学的。
2.从社会上看,拉奥所在的社会出于纯粹的无政府极端混乱状态,因此无论怎么改革大不了也就是恢复原样。可是我们的社会已经是比较有序的了,总是要受到一个强大的政府制约,暴力的做法既不现实又不必要,不如多寻求一些改良的途经呢。
这样看来,普通人对于超人哲学最好还是说而不做,最多也只是在某种温和的条件下象征性的进行,并不是真的非要超越法律的控制为所欲为。我们还可以反过来考虑,既然坏事情应该说而不做的话,那么好事情一般就该做而不说。可若是他人总是误解和诽谤这样的好事,那样也不妨挑战一下他们的道德,非要来个边说边做,甚至要说得更加夸张一些,这便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艺术了。
再看看巴尔扎克小说的读后感哈,请看博文:一个法国挑水工人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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