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迷语故事说,有红豆和绿豆两种豆,在锅里一炒,倒出来就自然分成了红绿两堆,问为什么?答案很简单,一共就两颗豆子,一颗红的一颗绿的。帕森斯对于社会的考察,实际上与这个故事所讲的道理相近,在借鉴了韦伯的理想型思路之后,帕森斯的思考路线便是如何将社会现象划分成不同的豆子,如何使其范畴化,并能让人很容易便把握不同社会现象的重要特征。
牛顿说,他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从哲学发展上讲,牛顿的确是整合了当时的几种重要思想流派,帕森斯的理论王国也是奠基于对前人理论的批判上。首先,帕森斯对古典经济学家的放任自由主义产生质疑,并一定程度上借鉴了霍布斯的社会秩序理论;其次,对于风行19世纪的实证主义哲学对因果关系的强调,帕森斯也给予了独到的批判。他认为,这些实证主义者的考察忽视了人类思想复杂的符号功能,强调可观察的因果关系,很容易导致无休止的还原论,即一切因果皆可还原至自然界分子、原子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对前人成果的批判继承基础上,帕森斯开始着手按照他想像的方法去分豆子。他认为,首先要把历史上关于基本社会过程的社会思想进行综合,并将其分解为最基本的单元;其次,分析的第一任务就是把构成更为复杂过程和结构的最基本单位的系统特征从概念上分离出来。在这一工作完成之后,接下来的问题便是:单位行动之间的联系如何?这种联系如何以概念的方式表达出来?
在《社会系统》一书中,帕森斯认为行动者的行动受到动机和价值观的驱使,同时,行动又是情境取向的。就动机而言,可以分为三类:认知类、情感类和评价类。与此相对应也就存在三种价值观:认知类、鉴赏类和道德类。这就是帕森斯的“取向模式”(model of orientation)。但这里便有问题产生:首先是合法性问题,即这种分类的依据何在?在我看来,这充其量是帕森斯的想像与假设;其次,动机和价值观是否是决定行动者行动的根本动因或唯一动因?如果是,那么与实证主义强调的因果还原又有何不同?如果不是,那么忽略其他因素的因型学考量能否足以透视社会复杂性的现实?当然,这也正像Lofland所言:
Social science is a terminological jungle where many labels compete, and no single label has been able to command the particular domain before us. Often… researchers simply ‘do it’ without worrying about giving ‘it’ a name.[1]
回到单位行动,如果单位行动牵涉到动机和价值取向问题,那么对于每个行动而言,其主要价值和动机的结合便决定着单位行动的基本动向。由此,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随各种不同取向的行动者的互动,就会逐渐产生约定,并维持互动模式,即“制度化”。这种制度化的模式在帕森斯看来就是社会系统。
1956年,帕森斯与斯梅尔塞合著的《经济与社会》出版,在这本书中,行动理论被表述为:结构功能在于满足系统的必要条件。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帕森斯逐渐将其社会行动理论总结为著名的AGIL模型。
AGIL分别代表四种生存的必要条件:适应、目标、整合和维持。适应指确保从环境中获取足够的资源,然后在整个系统中进行分配;目标指在系统目标中建立次序级别,并调动系统的资源以获得这些目标;整合指合作和保持系统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持则是围绕着两个相关的问题展开:模式维持和紧张处理。模式维持指怎么样确保社会系统的行动者显示合适的个性;紧张的处理是指应付处于社会系统中的行动者的内部紧张。
从AGIL出发,帕森斯的分析思路逐渐变为AGIL的嵌套结构,即从系统至子系统的层层嵌入分析。这里的问题是:俄罗斯套娃式的嵌套分析固然给人一种层次感,但社会是变化的,如何找到确立系统的座标,即讨论的逻辑起点显得尤为关键和困难。这也可能是理解帕森斯的关键,如果我们接受帕的想像,那么可能陷入集体无意识性的想像,如果我们批判帕的这种癔断,那么又可能坠入后现代式的解构困境。鲍曼说,重新植根被根除之物。这个问题,难度很大。
[1] Lofland, J., and Lofland, L.H.(1984) Analyzing Social Settings: A Guide to Qualitative Observation and Analysis. Belmont, CA: Wadsworth.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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