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美国总统布什在白宫向一等兵Ross McGinnis(左图)追授了美军最高荣誉奖章(Medal of Honor)。
如果Ross McGinnis还活着的话,他今年刚刚21岁。在2006年12月4日,Ross McGinnis与四位同伴乘坐悍马(Humvee)军车行进。突然,作为机枪手的Ross McGinnis发现一枚手榴弹飞向车内。按照美军的条例规定,遇到这种情况士兵应该大声呼喊提醒同伴,然后跳车逃生。当时Ross McGinnis的确向同伴大喊了一声:Grenade(手榴弹)!这时Ross McGinnis所处的位置完全可以跳车逃生,但是说时迟、那时快,Ross McGinnis扑向了即将引爆的手榴弹,用身体掩护了挤在车内无法逃生的4位美军战士。战友们的生命保住了,Ross McGinnis却永远离开了他们。
布什总统在表彰大会上回顾了Ross
McGinnis短暂的一生。Ross
McGinnis在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叫做Knox的农村小镇长大。当他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一次老师让他画一张长大了想干什么的图画,他画了一个军人。他学习成绩一般,平时爱开玩笑,是他们班中唯一能让班长发笑的士兵。他喜欢打垒球,玩汽车,他高中毕业后17岁就参军的目的之一是学一门技术,将来可以当一名汽车修理工。
Ross
McGinnis的父亲表示,他们全家都为儿子感到骄傲,因为“他在正确的时间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he
did the right thing at the right
time)。他母亲则表示,虽然儿子喜欢开玩笑,但是他把友谊看得很重,他做了为朋友们应该做的事情。
因为Ross McGinnis的英雄行为而获救的士兵Ian Newland表示,作为生还者,他经常感到自责,扪心自问:他为什么而死? 布什总统说:“他为祖国献出了一切”(He gave all for his country)。
本想用“美国出了个黄继光”为这篇博文的标题。又一想,不妥。黄继光是谁,很多年轻的读者不知道。再说,黄继光是和美国人打仗时堵枪眼的英雄。而本文所介绍的美国英雄Ross McGinnis在2006年12月4日出事的那天,正和4位同伴在伊拉克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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