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风暴
(2009-10-24 03:27:53)
| 标签:美食 |
去朋友彭家吃饭,到目前为止,都是我做饭他品尝。小子会吃懒得做,但买起肉来绝不手软。如此也好,俺可以练练手艺。买了排骨,猪脚和羊小排。最后者不是我想吃,而是他馋了----他馋的东西很多,这次我们谈起的就有红烧肉,饺子等。这样也好,更多练手艺的机会,呵呵。。。
逐渐开始明白为什么厨艺学校要收材料费了。。。的确不便宜,哈。。。

我们俩算是红酒爱好者?反正现在基本上都处于能够分辨出酒精度数的阶段。先开一瓶2005年的西班牙红酒吧。开的时候出了个插曲,酒瓶塞子非常脆弱,最后只能顶进去里面,然后用一把叉子插进去,慢慢倒出酒来。还好,瓶塞不是粉碎,所以没有什么碎末在里面。
有时人会失手,呵呵。。。

俺们虽然喝的是红酒,但俺们吃的下酒菜则是中式的。比如麻油拌海蜇。
后来不够辣,又加了些辣椒油进去。

吃了一个皮蛋,拌贡菜的时候才想起来拍照留念。朋友彭说这个是响菜,我笑他又念错音。结果翻到菜袋的背后看介绍说明,的确,贡菜又名响菜。。。活到老学到老。
人不能自大,自大必没面子。。同意。

西班牙的这瓶红酒果然不错。入口之后的回味真的很醇,丹宁味稍重,但又有水果的香气,非常好的红酒。配肉类食品更是一绝。。。俺这只是说说,因为肉好之前,它就空瓶了。
我们开了第2瓶法国红酒来配肉。这瓶酒的味道不如第一瓶来得好,但也算是不错了。
朋友彭对法国酒似乎更情有独钟,俺更喜欢新世界的酒类。
说到羊小排,这次腌制的时间不长,入味程度不够,但是更能体现肉本身的味道。由于朋友彭的老婆不吃羊肉,所以这一大盘羊小排,就让我们俩二一添作五了。这大口嚼羊肉的感觉,真爽。

糖醋排骨是我每次去他那边都要攻关的一个项目。这一次没有生粉,但调汁比上次好很多。
似乎没有什么秘诀,就是醋和糖的比例吧。但象我这样的经验主义者,恐怕只有慢慢练习了。毕竟这是正宗的中餐,要做好,还是要慢慢来。
八大菜系呢,呵呵。。。满汉全席呢,哈哈。。。。

但当晚的明星,绝对是它。
虽然是保留菜式了,却仍然有突破的余地----其实简单到不行。只是用牛油炒了一下飞水后的猪脚,然后加了老抽,生抽和蚝油。香料只有八角,连葱姜蒜都省略了。烧开后慢慢小火收汁,差不多好了,我关了火,做其他的菜。结果就把它给忘了。
于是猪脚在浓郁的汤汁里面浸泡了最少一堂课的时间,最后盛出来,那汤汁浓郁到我从来没见过。而且入味到极致,猪皮里面的胶质完全释放,非常完美的释放。

开始有点素的出现了。
苦瓜炒牛肉。逆纹切肉是关键,只是没有用太多油,看起来有些干。但味道和口感都不错。
俺不吃苦瓜,只吃肉。

终于只有菜。。。其实还有鸡蛋。呵呵。。

这么多肉,我是说的,这么多肉,还有2瓶红酒,我们一晚上都搞定。记得看已故的一位写美食的作者,名叫唐鲁孙的是也。他写过吃熊掌的典故。说是里面的肉,如同非常嫩的牛筋一般。吃过后,不擦嘴的话,第二天说不出话来,因为胶质非常强大。说实在的,我很吃惊我们能聊那么一个晚上的天,因为猪脚的胶质也不弱。我甚至害怕,以后自己再也做不出这么好的猪脚了。
或许不会。或许会有更好的。
----the end
逐渐开始明白为什么厨艺学校要收材料费了。。。的确不便宜,哈。。。
我们俩算是红酒爱好者?反正现在基本上都处于能够分辨出酒精度数的阶段。先开一瓶2005年的西班牙红酒吧。开的时候出了个插曲,酒瓶塞子非常脆弱,最后只能顶进去里面,然后用一把叉子插进去,慢慢倒出酒来。还好,瓶塞不是粉碎,所以没有什么碎末在里面。
有时人会失手,呵呵。。。
俺们虽然喝的是红酒,但俺们吃的下酒菜则是中式的。比如麻油拌海蜇。
后来不够辣,又加了些辣椒油进去。
吃了一个皮蛋,拌贡菜的时候才想起来拍照留念。朋友彭说这个是响菜,我笑他又念错音。结果翻到菜袋的背后看介绍说明,的确,贡菜又名响菜。。。活到老学到老。
人不能自大,自大必没面子。。同意。
西班牙的这瓶红酒果然不错。入口之后的回味真的很醇,丹宁味稍重,但又有水果的香气,非常好的红酒。配肉类食品更是一绝。。。俺这只是说说,因为肉好之前,它就空瓶了。
我们开了第2瓶法国红酒来配肉。这瓶酒的味道不如第一瓶来得好,但也算是不错了。
朋友彭对法国酒似乎更情有独钟,俺更喜欢新世界的酒类。
说到羊小排,这次腌制的时间不长,入味程度不够,但是更能体现肉本身的味道。由于朋友彭的老婆不吃羊肉,所以这一大盘羊小排,就让我们俩二一添作五了。这大口嚼羊肉的感觉,真爽。
糖醋排骨是我每次去他那边都要攻关的一个项目。这一次没有生粉,但调汁比上次好很多。
似乎没有什么秘诀,就是醋和糖的比例吧。但象我这样的经验主义者,恐怕只有慢慢练习了。毕竟这是正宗的中餐,要做好,还是要慢慢来。
八大菜系呢,呵呵。。。满汉全席呢,哈哈。。。。
但当晚的明星,绝对是它。
虽然是保留菜式了,却仍然有突破的余地----其实简单到不行。只是用牛油炒了一下飞水后的猪脚,然后加了老抽,生抽和蚝油。香料只有八角,连葱姜蒜都省略了。烧开后慢慢小火收汁,差不多好了,我关了火,做其他的菜。结果就把它给忘了。
于是猪脚在浓郁的汤汁里面浸泡了最少一堂课的时间,最后盛出来,那汤汁浓郁到我从来没见过。而且入味到极致,猪皮里面的胶质完全释放,非常完美的释放。
开始有点素的出现了。
苦瓜炒牛肉。逆纹切肉是关键,只是没有用太多油,看起来有些干。但味道和口感都不错。
俺不吃苦瓜,只吃肉。
终于只有菜。。。其实还有鸡蛋。呵呵。。
这么多肉,我是说的,这么多肉,还有2瓶红酒,我们一晚上都搞定。记得看已故的一位写美食的作者,名叫唐鲁孙的是也。他写过吃熊掌的典故。说是里面的肉,如同非常嫩的牛筋一般。吃过后,不擦嘴的话,第二天说不出话来,因为胶质非常强大。说实在的,我很吃惊我们能聊那么一个晚上的天,因为猪脚的胶质也不弱。我甚至害怕,以后自己再也做不出这么好的猪脚了。
或许不会。或许会有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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