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第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其主题定为“赞美创新,增进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在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致词中表示:“人类的聪明才智使我们从洞穴壁画创作走向印刷机,再走向互联网,让世界变得触手可及……我们向所有发明家和艺术家致敬,是他们的创新思维给人类生活带来多姿多彩的变化。同时,他们通过个人和集体智慧享有的知识产权,也理应得到我们的尊重和保护。”
回顾历史,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正式生效。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1999年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我国每年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一次较大力度的行动,全国各地都要集中开展销毁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活动,这就是我国政府和全社会“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具体体现。“扫黄打非”工作是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手段,其有效开展,进一步树立了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坚决打击侵权盗版等各种非法出版活动,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经济和文化市场秩序,是目前世界各国的共识和通行做法。我国政府的这种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犯罪的行动,实际上为净化文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崇尚创造和鼓励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创造和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也是一个民族的活力源泉。而尊重知识产权才是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崇尚创新就是要使全民具有对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同感,就是要使崇尚创新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尊重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和发展的最终目的。尊重知识产权就是要形成一种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权利的意识,形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
非法出版物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挫伤创作者的积极性,是对国家、民族和个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一种削弱和伤害。在创新能力如此被重视的今天,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制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
尊重知识产权,保护智力成果,鼓励创造性劳动,进而形成创新氛围、鼓励创新精神,
是有着极为重要的社会意义的。
“赞美创新,增进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尊重”,这实际上与我们所一贯倡导的“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文化是不谋而合的。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宗旨,就是通过对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公众之间利益的调整和平衡,鼓励创造,推动发展和应用。所以,知识产权文化本质上就是一种创造的文化,一种发展的文化,一种和谐的文化。
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就是要在全社会培育和发展一种“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文化。文化是制度和秩序的基础,它通过知识体系、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保持社会的认同,形成社会的共识,影响人们的行为。文化是无形的,无所不在、无时无刻不在发挥作用。培育和发展“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文化的核心,就是要形成“赞美创新,增进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尊重”的理念。这种健康积极的“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将有利于提高全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有利于为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在整体上有了较大的提高,对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理解也在逐步深化。但是,对知识产权认知性的提高并不意味着“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已深入人心。中华文化既有鼓励创新、尊重知识的丰富内涵,也存在重义轻利、窃书不为偷等陈腐的观念。这些陈腐的观念,与“崇尚创新、尊重权利”的现代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是相悖的。这就使我们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发明创新传统的文明古国,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格格不入的现象,盗版、假冒和侵权等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促进形成全社会“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首先,应当着力培养公众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提高社会公众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有效措施,为创新活动提供有益的资源和保障,在社会上形成一个更广泛的创新群体。其次,应当着力于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法制观念的树立和道德标准的培育。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意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形成公众对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深刻了解,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严厉谴责,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予以充分尊重和有效保护的社会环境。最后,应当着力培育一切有利于知识产权文化形成的理念和文化价值观念,形成一种健康文明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使知识产权制度在一个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可的文化土壤中有效率地运行并造福于社会。
创造、创新与知识产权之间有重要的内在联系。人的创造力是推动科学、商业、技术、艺术乃至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发展的动力。知识产权在保护这些创造力的基础上又不断推动并引导人类再次创新,使这种创新成为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动力,也使每一个国家和社会的人民都能享受到知识产权带来的方便和利益。并且,知识产权制度的良好运作,也依赖于全社会在共同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下的努力与合作。因此,我们要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要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文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使鼓励创造、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