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和公共艺术
萧春雷
所谓公共空间艺术,放在以前我们会称为环境艺术,有时候我们会专指城市雕塑。不过,这三个概念的确是不同的。环境艺术更多与城市规划相关,多指用艺术美化城市空间。城市雕塑的范围太小,此外还有影像、装置、行为等等,都可以称公共空间艺术。
越平常的概念越危险。什么叫公共空间?我们以为自己早已明白,那就是街道、广场、公园等人群自由聚集的场所。可是哲学家不这样看,汉娜·阿伦特说:“公共(Public)这个词描述两个相互关联但又不相同的现象:它首先代表所有在公共领域出现、享受最大的被看见与被听见的公开性的个人。对我们,那些会被他人或是我们自己所看到或听到的外表构成了真实性……再者,公共这个词描绘了这个我们共同享有,却又在其中相互凸显个人不同地位的世界本身。”
按她的观点,在广场听报告、阅兵都不具公共性,因为只有极少数人被看见与被听见,大多数人被忽略了。公共的意思是平等的共享、交流、显示。只要能实现这一目的的场所就是公共空间。从这个角度看,轮渡那样建筑乱糟糟的地方,可能比会展中心设计精美的大广场更具有公共性;而虚拟的互联网,是比任何建筑更好的公共空间。
如此说来,公共空间是一个比较现代的概念,是和公民社会一同成长的。在封建专制时代,人们被分为不同的等级,不许参政议政,公共空间就没有,或者很窄小。只有当人们能够平等自由地交往、言说,所谓的公共空间才开始出现。公共空间指的是人群的动员。
理解了公共空间这个概念,就容易理解公共艺术了。放置在公共空间的艺术作品,通常都凝聚了艺术家独特的个人经验,它使一个空间变得不同寻常,更加感性,也更富于人性,我们因此放松并敞开心灵。一件好的公共艺术,也许让我们沉思、疑问,也许给我们某种启示,而所有这些,目的都在于促进人与人在世界上的相遇和沟通。
200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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