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的是三角梅还是权力?
文/天涯默客
四川省洪雅县发出秋季绿化工作通知,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都必须在自家阳台上或庭院内栽种至少两株三角梅,督察发现未栽种者,将受到通报。对此,许多人都表示“难以接受”。(10月22日《华西都市报》)
我没见过这个三角梅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它开花之后是多么的绚丽,我更不知道当三角梅的绚丽遍染洪雅县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壮观。我们知道,绿化自己所在的城市,让公众的居住环境变得更美,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但是,我也知道,每个人对花草的爱好也不尽相同,张三喜欢兰花,李四喜欢梅花,这是个人的喜好,我们无权干涉。而在洪雅,一纸文件却让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干部职工统一了爱好,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我一直很奇怪,在家里栽花种草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之内,只要不是法律禁止栽种的植物,我想栽种什么是任何人都管不了的事,洪雅县的这种以行政手段干涉个人权利的做法,再次让我们看到的是公权力的强大,说不好听一些,它不过是公权力嚣张的一种表现。强栽三角梅,也再次让我们看到,公民的私权在公权力面前的无奈与苍白。
相关的报道中说,此举“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将洪雅县城打造成最美的县级旅游城市!”在这里,我有必要问一下,难道只有栽种三角梅才可以绿化洪雅县吗?难道只有三角梅才可以让洪雅成为“最美的县级旅游城市”吗?洪雅县领导们的做法,让我想起那些为了争一个“某某(花草水果)之乡”的做法,于是我“居心不良”的猜测一下,大概洪雅的领导们是为了争一个“三角梅之乡”的荣誉而悄悄做的前期准备吧!倘若是这样,我想,在这种以公权欺压私权的做法下,就算争来了这个荣誉,又有几人会为你喝彩呢?
我们很难想象,当领导们走在“满城尽是三角梅”的大街小巷的时候,他们会不会想到,在这种牺牲公民私权的政绩面前,他们是否还能开心的笑起来,是否还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所愧疚呢?我想,在这个时候,领导们的眼里所看到的,只有那些耀着光环的荣誉了!
有一种担心不是杞人忧天,今天公权力的触角伸及到公众的阳台之上、庭院之内,那么,它的触角下一次将伸向什么地方呢?在这些庞大的触角面前,我们又该怎样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呢?
于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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