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升华到一定的年月,有就到了无。
昨天皮皮说:“要是有人给我一千万就好了。”我说:“恩,我也这么想。”他看着自己的骷髅头骨玩具,又说道:“这样我就能去买另一个骷髅头骨了。”我接道:“是啊,顺便给我买一所大房子。”他倒是很痛快,跑过来说:“好!我买完了头骨就去买大房子。”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也一天天的过来。充满了快乐,幸福,戏谑,盼望,悠然和所有的亲情。我珍惜这样的日子,这样的幸福,这样的快乐。因为有了这样的幸福,我满足了。有时我这样希望,我愿意在一个山明水秀背井离乡的地方死去。
天气很好,今天,真的很好。太阳暖融融的,又不热,还时时飘来凉风。客居的人是不是都喜欢关注家乡的天气?每次我去外地,住上一段时间,就开始想,北京的天气该是怎么样了,是不是很凉爽了,二环三环四环的车是不是还那么堵呢。我总想起小时候,在树荫下一边写暑假作业,一边乘凉,偶尔有朋友来和我杀一盘五子棋。要不就是跑到河边的桥上,望西边的高山上看不见的红叶,还有紧挨着山的条条红云。
我经常梦到死去的人,他们都很好,生活朴素而且快乐。我这么容易怀旧,也这么容易想到死亡,是不是因此,皮皮才喜欢骷髅之类的玩具?记得他两岁多的时候,半夜梦醒,问:“昨天呢?”我说,昨天已经过去了。他大哭:“我要昨天!”
我常想,皮皮的灵魂是依附在我灵魂之畔长出的一小块灵魂吗?现在他的灵魂越来越大,越来越充实而且丰满,很快就会成为一个独立的灵魂了。
我突然喜欢上了一种东西,这是我从前极力抵触的,但是现在,我突然变了。我难得喜欢某种东西,而这种东西又是这么的适应当前的潮流,我无意成为某些潮流的追随者,而我以前也从来赶不上这样的潮流,但现在,呵,虽然这潮流已经有了些历史。我是不管什么潮流不潮流的,我只知道,现在我挺喜欢它。
它是,——英语。哈哈,挺逗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