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高中毕业的时候,选择大学专业,我挑了很多的学校,但专业只有一个,那就是法律,我一直以来都是比较天真的一个人,老师说什么,书本写什么,也就信了什么,家里没有一个知识分子,没人可以替我做些什么参考,唯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以为法律代表公正,以为做一名律师在法庭上慷慨激昂,书写对心中的正义,那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耀,那个时候又有一部电视剧叫做《大法官》,于是,大学四年,就跟法律打上了交道。
学习法律的日子是很快乐的,很多人以为学法律就是要背很多法律条文,其实学法律第一学法理,第二学理念,当你把法理融会贯通,当你学会用法律的思维思考问题,就已经比一般人的思想观念先进了许多,因为,我们站在正义的高度,而人类的历史,宣扬的无非也就是正义二字罢了。
听老师们讲课,渐渐地发觉了老师们的无奈,我们这个社会有太多的无奈,而这种无奈对于一个学法律的人来说,尤为严重,也许其他专业的人很快就可以将现实和学科融合,而法律则不行,法律的要求和现实的不平是那么的格格不入,直到快毕业的时候,看到如此的一个法律制度,公平或者正义两个字,突然显得是那么的飘渺。
当然,我说的并不是按照法律条文,帮助一个企业怎么上市,帮助一个公司怎么开户,而是那种“公平”,那种我们需要看得见的正义,那是一种用公正法律的程序导致的正义的结果。
因为法律专业的工作实在是太过难找,阴差阳错进入了金融行业,而这个行业要求的是为这个行业创造最大效益的群体服务,而不是我一直内心要坚持的“正义”,从最初的巨大心里落差到现在渐渐向现实妥协,我也学会了无奈。
但所幸,我还是在用法律的目光看待问题,看到有新闻说某地将嫌疑人拖出来示众,尽管他们已经可能是十恶不赦,我还是觉得要尊重这些人的人权,这样做是不对的,看到某些环节需要处理问题,我想到的用公正的天枰得到公正的结果,直到有一天……
有一次,我和同学聊天,同学问我,现在这个社会阶段,什么最重要,我自认为是法律,但同学认为不是,法律固然重要,但是在一个经济尚不发达,人们素质普遍不高的过渡性社会,完全实现法治是一种空谈,我恍然大悟。
《劳动合同法》很重要吧,当初,国家是怎么要求企业贯彻执行,给每位务工者上劳保,不上的企业,就要受到国家法律的惩罚,但是经济危机一来,国家已经无暇顾及该法的执行,反而用各种办法在为企业减负……那个叫做仇和的官员,用人治的方法倒是让他管辖的地方经济飞速发展……我感到了迷茫。
而更多的时候,我们还看到,这么多的执法者知法犯法,无情地践踏国家的法律,重庆一打黑,黑社会揪出一大片,那个打黑支队,几十个干警涉黑,内鬼不断……上海钓鱼,钓出一个天大的笑话,公平需要一个人用一根断指来取得,而最新的笑话是,那个叫做张军的被钓者在执法机关认识到错误,作出“撤销行政处罚通知书”之后,坚持“民告官”,那个法官居然跑到张军的办公室没有一点法官形象地大呼小叫“你要听话”“我们要讲法言法语”“我们谈一谈”,谈你妈,一群败类,我他妈都无语了。
我就不明白,这么多人混迹在这样的队伍里,给国家抹黑,给政府公信力抹黑,给法治抹黑,法律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任由自己解读的自家规矩……
反观自己所处的周遭环境,潜规则同样横行,公平的实现是如此不易,而且,大家好像都已经默认了这样的状态,且无奈地生存,我的这种寒心也许是很多没有读过法律的人无法体会的。
看到这些新闻,我只能当做一个笑话,看这帮人怎么出笑话,然后不断地摇头叹息,法治社会,好艰难啊!
夜深了,读法律的,跟我共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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