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友人去逛街。
想起了当年小学的时候听到的小马过河的故事。
对于你喜爱的东西千金亦舍得。他人看来未必值得。
很多时候都是这样。
你爱上了一个朋友都觉得不必去如此掏心掏肺的人。但你觉得值得,并且深陷其中。那就值得。
你买了一双你很喜欢但永远都不会穿出门的鞋子,即使是放在那里落尘你也觉得值得。那就值得。
什么值得不值得的标准,不在于是否别人有了一样的,或者别人用更便宜的价格就得到了跟你用高价购得的一样的。
而是你觉得获得了就可欣喜,那就是值得。
尤其是衣服这种东西,同样的衣服,不同的人穿,也会不同。
恋人,做某人的恋人时,温柔的让友人不好意思相认,做某人的恋人时,乖张的让人不敢领教。
与不同的人在一起,都是不同,哪里来标准去衡量值得不值得呢。
你心甘情愿的买了,就是值得,你心甘情愿的投入了感情,就是值得。
别人眼里的标准,与你其实毫无关联。
何必在意那么多。
就像青春,每个人都有挥霍的方式。不是谁更成功,谁的青春就更值得。
上帝也给不出谁的人生一个价码。何苦自己恼了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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