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精神论稿(三)(2007-05-01 20:12:19)
3、红学的研究误区
在讨论这一问题之前,我们仍必须就文题中“红学”二字划定一个范畴。
早在1982年,周汝昌先生在《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发表《什么是红学》的专题论文,他在文中鲜明指出“某个人物性格如何,作家是如何写这个人的,语言怎样,形象怎样,等等,这都是一般小说学研究的范围。这当然也是非常必要的。可是,在我看来,这些并不是红学研究的范围。红学研究,应该有它自己的特定的意义。”他进一步指定红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和主要范围,应当有四,即曹学、版本学、探佚学与脂学。
周氏的这一观点,明显是将“红学”与“考证红学”视为一体,而将传统意义上对《红楼梦》文本自身的研究内容排除在“红学”概念之外了。这种看似“不公平”的做法显然遭到了很多反对之声。应必诚道德拍案而起,在《也谈什么是红学》一文中作了一段针锋相对的阐述:“把《红楼梦》本身的研究开除出红学,道理上是讲不通的。《红楼梦》本身的研究不仅不应该排除在红学研究之外,相反,它应该是红学的最主要的内容,而且周先生提出的四个方面的研究也不能脱离《红楼梦》本身的研究。”
周汝昌随后又以《“红学”与“红楼梦研究”的良好关系》一文,再一次从原则上重申二者是既有关联又有区分的名称和概念。而若要把红学作一般化理解,就是“取消红学——存其名而废其实”的行为。当然,这一场关于名词解释的论争始终没有结束,只在赵齐平对周汝昌的一篇驳难文字《我看红学》后不了了之。显然,双方也都明显意识到继续往下辩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谁也不可能放弃自己所主张的阵地了。
从民众同情心的角度来看,应必诚的主张显然更容易迎合大多数人的心意。然而,盲目地将对《红楼梦》文本的评述研究内容纳入“红学”范畴之内,笔者以为这也是不妥的。这样只会过多地降低红学的门槛,影响到它自身本应具备的学术深度与研究价值。从这一基调上说,笔者从内心认知上是更愿意赞同周氏观点的。其实,我们也可以不妨将一切与《红楼梦》有关的内容理解为广义上的“红学”,而将周氏所云的考证内容理解为狭义上的“红学”,而本文讨论的重点亦是后者。
为什么要对传统意义上的“红学”作这么一番划度呢?简单说来,学术更需要的是客观严谨的明证,而不是主观离散的讨论。就所谓的评点派红学而言,俨然掺杂了评点人过多的主观喜好态度。例如形象分析方面,由于个人的评断标准与定位不同,也就必然有不同的认识结果,像尊钗或抑钗等类型。但这各自相悖的观点却本无对错之论。因为它们的认知基础本就不同,亦非客观。古来就有知名学者朋友之间为某些红楼问题上的辩论升级到“几挥老拳”的地步,其实这类并无客观依据来作基础的辩论是注定难有统一认知结论的。
其次再说索隐。无可辩驳,索隐派的初衷显然是正确可取的。便是蔡元培当年系统提出的三大索隐推求法:品性相类、轶事有征与姓名相关,也还是有一定信服力的。然而,从古至今的“索隐家”们,无一例外地将这些基本方法进行盲目扩大,以致叫人啼笑皆非,就分明是一种弄巧成拙的行为了。到杜世杰著述《红楼梦原理》时,更是将蔡氏推示原则放大成八大索隐方法,已经叫人再难正常接受。而索隐派的相关理论,通过邓狂言、杜世杰、李知其、霍国玲等诸公一手炮制,其学说无一不是惊天动地,却让任何一位正常思维的读者感觉难以立足。在索隐派内部,也是各逞其能各显神通,在成“家”立“业”的道路上互相打压排斥,抱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斗志,拼命地著书立说。但事实上,在这类毫无意义的编派中浪费笔墨口舌又有何意义呢?除了在歪解红楼本事的基础上树了一下自身名气,恐怕也无甚关要了。
当然,这里也许暂忽略了红学研究的另一个重要流派,即小说批评派。但由于小说批评派在多数人理解层面上素来易与评点派混作一谈,不便划分。不过,在刘梦溪先生的著作《红楼梦与百年中国》中,却花费了一整章内容为之单独立传,并较为严格地将小说批评与评点二派作出了区分,指出小说批评派红学应该是“依据一种成型的美学理论,用适合特定对象的方法进行批评”。这样,若依刘氏的定义,一来说明这个小说批评派毕竟显示不出“红学”研究的自身特色,二来也将小说批评派理解得过于完美化了,怕是只要没有来自社会政治等外界因素的压力,自然生不了所谓“误区”,更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列了。
于是,我们就此将本文的研讨对象限定在所谓的“考证红学”范畴之内。可以说,考证红学自其诞生之初就迅速占据了主流红学的地位,在近百年的争鸣发展中,考证红学的天地亦可谓喧哗纷闹。这一方面,是因为受到史料的局限,另一方面,又因为对相同史料的不同理解,让考证红学处处立论艰难。考证派的内部也同样观点各异,阵形混乱,在很多问题上一直纠缠不清。这一连串的纠缠不清,不仅导致了整个红学界无休止的舌战与笔战,也导引着一些越发激进的立论,让红学理念顿时陷入诸多无形的误区之中。在诸方耗尽精力的情况下,却也达不到任何有效的立证效果。
在缺乏足够有力的客观依据基础之上,急于盲目地进行主观立论,可以说是考证派的一大通病。由此建立的一些底气不足的立论观点,又必然招致其他人的商榷甚至驳难,这样几个来回的辩论很快就升级成了“凡尔登”式的无聊纠葛。既然双方都不曾掌握足以令人信服的铁证,也就都继续执着地维护着本方观点。哪怕有些时候颇感自己道理有些行不通了,也要拼命护着自己的颜面与权威,从不口软,对于对方提供的一切不利证据,毫不含糊地予以全面驳斥,有时候就让人有了一种“死赖皮”的感觉。这种精神固然有可嘉之处,至少给人一种硝烟战场上的护旗手形象,无论如何也万不能让红旗倒下,但对于公正科学治学是没多少好处的。这也是学术程度与学术气度不同步的后果。如此亦难怪今人尽管有不敢苟同蔡元培公著述观点的一面,但对其兼容并包与慷慨和蓄电的学者风度无不衷心钦服。凡能有此容量此风度的学者,于今日尚余几?
从某些严谨方面来说,索隐派反复批评考证派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考证派的立论本应建立在严肃可信的考据之上,但在实际处理的时候,很多论点已经远远超出了其论证材料所能支持的立论范围。以红学界争议颇大的曹雪芹祖籍问题为例,就已经显见一斑。现在持说最力的主要有辽阳与丰润两说。前者以冯其庸等人为主力战将,后者则由周汝昌等人力扛大旗。这场辩论本来应该是材料的商榷与取舍。可结果呢?任性发挥的场面太多了。正好有两个地方政府掺入其中,本着自私的地方名人保护主义心态,各自不懈地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一些墨客又从中趁机大做文章,以至脱离材料而愈行愈远。在这场消耗战中,涌现的一大批怪异观点,诸如曹鼎望为雪芹祖父、曹铪为雪芹父亲、曹渊即曹颜,甚至指认曹渊为《红楼梦》原始作者一类,简直就近似荒诞了,闹得连这一派的旗手级人物周汝昌先生都表态难以接受。由此可见,没有一套规范的学术公德与治学方法标准,考证红学界内部的相当一部分纷争,完全属于庸人自扰的行为了。
现在回过头来,我们再联想一下这场祖籍之争的意义又有多大呢?冯其庸先生在他的著述中阐发到:“曹雪芹的祖籍如果不在辽阳,那末,他们就没有了这种特殊的发迹机遇,也就没有了后来飞黄腾达的曹家,也就没有了最后‘落了片白茫茫真干净’的结局,那末,也就没有了这部伟大的奇书《红楼梦》!”然而,事实上这段表述已经明显掺杂了个人情绪,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盲目夸大了。依丰润说的基本设计思路,也是有它自圆其说的本领。何况,他们的主流意识也都没有否定曹家的兴衰遭遇,冯氏的呼告也就太唯我化了。我们能清晰理解曹家的一段兴衰史事,就自然明白《红楼梦》成书的合理性。在没有最确切依据的时候去争辩祖籍也只是无谓的徒劳。定要拿什么类似“没有爷爷就没有老子,没有老子就没有儿子,没有儿子就没有孙子”的虚话来慑众,其实毫无意义。何况,只怕“祖籍”一词的基本定义,他们也得不到一致说法呢!
但这种白费气力的活儿,考证派们还真埋头苦干了不少。自胡适开辟“新红学”并首倡“自传说”一来,关于人物原型的探讨历久不歇。事实上,贾府兴衰当然不能等同于曹家史事,贾宝玉也自然不能与曹雪芹挂等。所谓自传说,无非犯了与索隐派同类错误罢了,无异于“变相索隐”。那么,就原型之说又当如何理解呢?我们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艺术形象也许是它在现实中的影子,但这所谓“原型”也许有多个合成,也许还有添加作者的想象发挥,甚至还可能就完全出自作者的凭空虚构。就像梁山派一百单八将未必都能有生活原型,《红楼梦》中的诸多艺术形象,便是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角色,也未必都能有确切的原型可供参考。如果仅是凭借一些蛛丝马迹,来不假思索地推出一大堆原型说来,就是明显不尊重“艺术”这个名词的存在意义了。此类所谓“考证”,就本质上来说,又与索隐何异?这也难怪有人替索隐红学报不平了。真正科学信服的考证红学,就不应该在这类似是而非少有信征的问题上徒耗心力的。
既然是一门学术研究,就必须找准一个合理的着力方向,同时尽可能抛开盲目的急躁心理与不严密的主观臆想。考证红学已经遭遇了不小的质疑,如何改良自身设备,走出误区重整锐气,是一个发人深思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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