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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鼓励部分女性回归家庭
一,女性回归家庭,对稳定社会和促进家庭和眭作用积极。
二,部分女性回归家庭,有利于平衡就业矛盾。
为此建议,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回归家庭女性的权益:
一,政府和国家以及社会和媒体应主导舆论导向,倡导社会认同和尊重回归家庭的社会女性,给予她们同等的社会地位,同等的公民合法利益以及社会福利、社保和医疗等保障。政府可设置一些优惠政策,让回归女性享有更多更好的保障,也可拿出适当的补贴鼓励女性选择回归家庭。
二,确保女性家庭财产权益,享有独立的财产和支配权,家庭收入双方共享。如因男方过失而离婚的男性需负担女性生活费用直至其再婚.完善相关婚姻法律法规,进一步保障女性婚姻合法权益。
三,提供更为完善充分的女性素质婚姻教育,如家政,育子,健康保健,礼仪等培训。在社区和城市开展相关社会交流、交谊活动,促进家庭女性与社会的沟通交流。成立相关社团组织和机构,让她们生活更丰富,更富有情趣,更有社会认同感。为提高回归家庭女性的社会价值,应加强政府和媒体对她们的关注和报道,还可以通过竞赛,培训,评选等社会活动,让她们成为有荣誉感的社会人群。
四,对于还不能或不适宜或没有意愿选择回归家庭的职业女性,政府和社会应主导热爱家庭,关爱家庭成员的社会导向。出台一些鼓励女性用更多精力和时间回归家庭的政策。比如延长产假,有条件的机构和企业在寒暑假给予母亲亲子周、强化女性生理四期关爱、减少工作时间、差时工作等等。让全社会形成“热爱家庭,共建幸福美好生活”的新风尚。促进社会基础的和谐和稳定。与此同时,当部分家庭男性更适合家庭工作时,社会也应予以支持。
政协委员:部分女性回归家庭有利平衡就业矛盾
张晓梅提出,在社会物质条件丰富的今天,社会和国家实力越来越充足,社会劳动力日渐有余,也随着部分家庭资产的积累,中产家庭越来越多,政府应倡导和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家庭女性成员回归家庭,鼓励她们更多地关注投入“和谐家庭”的建设中,完善家庭的幸福与圆满,提高社会的整体幸福指数。
“女性回归家庭,对稳定社会和促进家庭和睦作用积极;部分女性回归家庭,还有利于平衡就业矛盾。”张晓梅建议,国家要通过立法保障回归家庭女性的权益,确保女性家庭财产权益,享有独立的财产和支配权,家庭收入双方共享。同时提供更为完善充分的女性素质婚姻教育,如家政、育子、健康保健、礼仪等培训。对于还不能或不适宜或没有意愿选择回归家庭的职业女性,政府和社会应主导热爱家庭,关爱家庭成员的社会导向。
张晓梅同时强调,倡导部分女性回归家庭,强调的是部分而不是全部女性,社会更应鼓励那些适合社会发展的女性更好地发挥她们的女性特质,服务于社会,为女性多元化、人性化发展提供条件和环境,以体现更高层面的女性解放和权益保护,把女性一生的部分时间或全部时间回归家庭的选择权交于女性。
广州日报:现在社会上出现比如人情淡漠,离婚率增长等情况,你认为是否是由于整个社会导向有问题所导致的?
张晓梅:妇女权益不仅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关键是人们怎么去认知这个社会角色。如果社会角色得到大家充分的认识,回归家庭,也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在法律财产都有充分保障的情况下,一部分女性更适合这种工作。否则既要社会交际,还要做家务,养育孩子、赡养老人,身心上会感到双重的压力。也有一部分女性精力非常充沛,有社会发展能力,对于这些人应该鼓励她们继续在社会上发展;而另一部分人则可以鼓励她们回归家庭。把选择权交给女性自身是很重要的,要不在家里,要不都在社会上,反而没有尊重女性的特征和她们的主观意识。
作者:李栋 张莹 石善伟 于梦江 何涛
推动摇篮的手能推动整个世界
李舒瑜 甘霖 秦小艳 李萍
今天,长期关注女性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出自己的“三八”重点提案鼓励部分女性回归家庭,以提高社会的幸福指数。她更建议政府可拿出适当的补贴鼓励女性选择回归家庭。张晓梅委员同时将提案贴上了自己的博客,引来热烈反响。
女性回归有利于家庭和谐
城市快节奏的生活中,女性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把女人当男人用”,在现在的职场中已不再是一句笑话。张晓梅说,正因如此,缺乏女性和母性意识导致的家庭观念淡化,子女关爱不足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
“推动摇篮的手能推动整个世界。”张晓梅说,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最重要的环节,但是今天越来越多的孩子是由保姆或者老人带大,缺失母爱和家庭温暖影响着孩子一生的成长。
她建议,在国家和社会实力越来越充足的今天,政府应倡导和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家庭女性成员回归家庭,这不仅可以使孩子受益,也有利于照顾老人,更多连接起大家庭的亲情情感,有利于社会和谐。
评价成功女性标准要扭转
长期以来,定义一个女人是否成功,往往与她的事业联系起来。张晓梅说,要鼓励女性回归家庭,这种评价标准就要扭转。
“女人承担着无可取代的生育和照顾孩子的功能和责任,同时女人又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家庭内部的运作本质上需要女人主导和负担。”张晓梅认为,这种家庭劳动,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政府和国家以及社会和媒体应主导舆论导向,倡导社会认同和尊重回归家庭的社会女性,给予她们同等的社会地位。
在她看来,女人成功应定义在更宽泛的层面上。一个拥有成功事业的女性是成功的,一个热爱家庭、让家庭成员幸福生活的女性同样是成功的。适合女性和家庭自身发展,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愉悦快乐的生活方式是现代社会应该提倡的人性生活。
保障回归家庭女性的权益
“欧美一些国家许多婚后或育后女性选择回归家庭,教育子女,既促进了稳定和谐社会也为国家培养了更为优秀的后续发展人才。”张晓梅建议我国从三方面保障回归家庭女性的权益。
第一,政府可设置一些优惠政策,让回归女性享有更多更好的保障,也可拿出适当的补贴鼓励女性选择回归家庭。第二,完善相关婚姻法律法规,确保女性家庭财产权益,享有独立的财产和支配权,家庭收入双方共享,如因男方过失而离婚的男性需负担女性生活费用直至其再婚。第三,要提供更为完善的平台,促进家庭女性与社会的沟通交流。
(深圳特区报北京3月7日电)来源深圳特区报北京3月7日电)
支持:
@Grace兰州 回复@张晓梅:那不是有更多的人心里不平衡吗?不过不管怎样,还是支持你!
@雨果田Hugo:解决女性回归家庭问题,中国为何不能尝试一下呢 //@雨果田Hugo:回复@LOLA瑞丽:法国的劳工法允许做母亲的员工选择部分时工作制。比如4/5制,即一周工作四天,这样便兼顾了工作与家庭,当然工资也按比减少。
@kettylo:这个我同意,但是还要尊重女性个人的意见。
@马英文:前提是家里只要有一个人工作就能过上体面的生活。支持。
@Grace兰州:可行!可是生活压力巨大啊!
@syynabc: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一切都要从家庭开始呀。
反对:
@不想八卦回复@张晓梅:我虽然不完全赞成您的论点,但我认为您的提案对当今中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您所说的让部分女性回归家庭的理由也是比较充分的。
@老时很懒回复@张晓梅:妻子回家,意味着失去展现自己魅力和价值的阵地。当丈夫再也寻不到妻子身上可欣赏的地方,迟早会移情别恋。互相欣赏是爱情和婚姻的基础。一个家庭主妇,拴住男人太难了。
@charles-zhang888:男人的压力又重了,现在已经承担不动了,失去了半边天,只有昏暗的日子了。
@真相无相:我一直认为中国女性就业率超过了中国生产力能支持的水平,但女性回归家庭,恐怕比香港回归还要复杂!
@飘雨忆轩阁:女人都窝在家里,那么绝大部分女人就会犯同一个毛病——整天围着老公、孩子、灶台转,久而久之与外面的世界脱了节,然后就开始疯了一般的臆想在外面的老公此刻正在做什么?有没有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有没有做对不起家庭的事?最后与老公的距离越拉越大,直至被老公厌烦最后被抛弃。
建议:
@幸福作坊主人:80%回家,20%工作,比较合适。 http://img.ifeng.com/page/Logo.gif
“让妇女回家,这是中国幸福的基础。”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妇女适当地回归家庭,更多地投入“和谐家庭”的建设中。这一提案旋即引发舆论热议。
赡养老人、照顾子女、操持家务,当诸多的现实问题摆到面前的时候,工作,还是家庭,成为许多女性苦恼的问题。在日本,能够持续工作到退休年龄的女性可谓凤毛麟角。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一项统计显示,2005年时,日本私营企业中能够成为高管的女性比例仅为2.8%。因此很多坚持到40岁左右的职业女性,也会在升职无望的前提下结束职场拼搏,转而从事家庭主妇这一“终生的工作”。
2004年,电视剧《中国式离婚》红极一时,引发了国人对家庭、婚姻问题的深度思考。辞去工作,回归家庭的妻子,却反而因为生活重心的完全倾斜,让丈夫感到压抑和束缚。是走向大世界,还是回归小家庭,让很多女性难以抉择。
从为照顾女性而为其设定更早的退休年龄,到呼吁赋予女性同等的劳动权利而建议延迟退休年龄,对女性何时退休问题的讨论,凸显出女性地位的日益提升。
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将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女性一切形式的歧视。目前,中国已形成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婚姻法等100余件法律法规在内的一整套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
今年两会期间,也有代表委员提出过议案提案,女性应该更多地回归家庭,甚至国家应该给出某种鼓励性的政策,因为从大的角度来讲,“培养下一代,比在流水线上拧螺丝钉更有意义”。
针对这样的看法,蒋永萍指出,“家务劳动是有价值的,但不能把女性固化在家务劳动上。我们提倡男性也参与家务劳动,社会应该给有家庭责任的工作人员更多的支持。如果国家能够把公共服务做得更好,那么无论男女就都能平衡工作和家庭的关系。”
退休年龄政策是一个杠杆
退休年龄政策是一种导向型鼓励,也是一个实际的经济杠杆。
史柏年认为退休制度的设计可以是多样化的,对于不愿意延迟退休的人,在达到低线年龄的时候就可以退休,但是这样他(她)必须接受领取的养老金的比例要低于延迟退休3年、5年的人。
“如果女性自愿选择提前退休的话,她的经济利益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但是她可能得到另外一些东西,比如说她可以更好的和家人团聚,可以去旅游,使她个人的生活更充实,这也是公平的。”蒋永萍把让女性有弹性退休选择权看作是对男性的一种解放,“实际上它是一个政策的倡导,我们以往的很多规定是把家庭责任都推到女性身上。这种规定也是剥夺了男性的某种家庭权利。我们倡导解放,倡导男女平等,不仅仅是解放妇女,同时也在解放男性,也使男性能享受到更多的生活乐趣、家庭乐趣。”
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许多专家都承认,弹性退休制度的设计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比如,这样的制度对于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是否公平?
史柏年解释说,“有企业雇用的工作人员是这样,我自己交一部分,而企业给我补上更大一部分,所以延迟退休实际上是为自己来存钱。那么这些自雇职业者、个体从业人员则是交满15年以后,就可以不交了,但是在到达退休年龄之前,她不可以享受养老金。”
女性延迟退休问题牵一发动全身,社会各界对新政策可能带来的蝴蝶效应都十分关注。
更大范围、更深层面的公平如何实现,男女之间的不平衡、国家养老金缺口与年轻人就业形势之间的关系,对新的劳动关系和人口结构的适应,这些都需要政策制定部门在按下退休年龄数字键之前做通盘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