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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中国恐怖小说第一人---周德东的四十年大事记 (2008-06-13 10:19:31)

    周德东,中国恐怖小说第一人,他一生有过无数的职业,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下文转自周德东的新浪博客,愿同大家一起分享周德东别样的传奇人生。             -----------------刘英铁

  1967年:周恩来的周朱德的德毛泽东的东

  1967年极不寻常,因为这世上突兀地多了一个我。
  那时候的太阳比现在年轻多了,它挂在蓝盈盈的天上,生气勃勃地照耀。那天是9月11日,在我的想象中,当时我家土房子四周开满了金灿灿的向日葵。
  我的小名叫红灯,后来我自己给改了——周德东。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创作,气势磅礴,出手不凡,绝对大手笔,这仨字儿不是一般人能组合到一起的。
  故乡小镇没有幼儿园,我就一个人玩。我说过,沉默是金,寡语是银,多言是铜,废话是铁。写这篇文章时我已经变成铁了。小时候,我一言不发,默默走过了金子一样低调的童年。

  1974—1978年:最好的学生

  小镇位于松嫩平原上,一望无际的黑土地。我从小到大,没见过山,没见过海、江、河、溪。两条沙土公路,交叉成十字街,聚集一些低矮的砖房子、土房子。(前不久,一个读者千里迢迢找到了那个偏远的小镇,拍下一些照片,发在了“周德东百度贴吧”,我看见那个小镇满地泥泞。)小镇有政府、信用社、电业所、邮局、卫生院、供销合作社、兽医站、木工厂、铁工厂、皮革社、粮库、油厂、道班……五脏俱全。
  七岁,我进入小镇完全小学读书。
  夏季三顿饭,冬季两顿饭。我父亲是个国营工人,挨了一辈子欺负,家里一贫如洗,破败不堪。父亲信仰马克思主义。我母亲嗜赌,几乎从未做过早饭。夏季,我中午回家,肚子一饿就变成了狗鼻子,敏锐地嗅到炒鸡蛋的香味,满心欢喜地奔回家去,却是冷锅冷灶——香味是邻家的。我就坐在门槛上,寂寥地望天。冬季就更惨了,我每天只能吃上一顿饭。虽然给养不足,但我没有停止发育,头发和指甲长势奇好。小学五年,我的成绩始终是全年级第一。不吹牛,我的班主任老师杨淑荣可以作证。

  1979—1983年:最坏的学生

  1979我读初中。
  那时候,刚刚恢复高考,大家都拧紧了发条,发奋学习。我却突然变质,由一名最好的学生,变成了一名最坏的学生。缘由至今不清楚。我经常一两个月不去上学,老师不敢除名,也不敢家访,干脆不闻不问,把我彻底放弃了。一次,我突然出现在教室里,当时正午休,有个女生在自习。她是从外地转来的,不认得我,以为我是社会不良青年,紧张地问:“你找谁?”我对她笑了笑,说:“我就是这个班的,我叫周德东。”没想到,她的神情显得更加害怕,绕开我急匆匆地走了出去。看来,她早就听说过我的恶名。
  我逃学藏在哪里呢?
  我趴在自家平房顶上,眺望远天。阳光照耀着我年少的脸庞,清风吹拂着我粗布的衣裳。多年以后,我再不曾拥有过那么缓慢的时间。我家院子里,趴着一条黑狗,它从来不乱叫,它跟我一样,总是吐着舌头默默想心事。我肯定,那将是一条大有作为的狗。
  我好像留过三级,因此,十六岁的我还在初二读书。就在那一年,我炒了学校的鱿鱼。我用了一上午时间思考这件事。这是一个将改变人生的决定,压在我十几岁的肩膀上,确实太重了。后来,我一路踢着石子去了学校。在路上,我还遇见了我的父亲,他问我:“你干啥去?”我平静地说:“去办个事。”很快我就到了学校,推开门对老师说:“我不再来了。”
  从此,我就偏离了公众大道,走上了一条荒僻小路,孤独而自由。

  1984—1986年:练摊儿

  我想去流浪。
  如今流浪一词已经泛滥,我都不再说了,而当时,那是一种多大胆多浪漫的理想啊。我没钱,就申请了营业执照,摆了小镇第一家个体摊,卖日杂。
  县城在小镇北面,100里,对于我来说,北面就是灯红酒绿的方向。大约是1984年,我为了看眼病,第一次去了县城,从那里坐火车去了齐齐哈尔,又去了哈尔滨。
初次见识城市,我就被它的繁华击倒了。我突然知道世界如此之大,可是没一个人知道我,没  一个人关注我。在我心中,那些漂亮女孩都应该围着我签名的,可是,那一张张美丽的脸蛋冷漠地飘过,看都不看我一眼,这让我受尽了伤害。我觉得,我微贱的生命与她们长长的鞋跟一般高……多年后回想当年的情形,我肯定自己从小就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
  我受了巨大刺激,在哈尔滨一家地下室旅馆,竟然病倒了,高烧。
  次日,哥哥领着我走在哈尔滨的大街上,低低地说:“东子,这地方多好!你回家好好写,等你考上作家了,就能到这里来生活了。”
  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写作。一叠廉价的稿纸,一杆写不秃的笔,一颗细腻、善感、想入非非的心。

  1987—1990年:服役

  1986年大雪纷飞的冬天,我穿上草绿色的新军服,雄赳赳气昂昂跨过山海关,参军了。我像断了线的风筝,第一次离开故乡,远走高飞。
  我见到了山,见到了水,见到了天外天。
  一路上,新兵蛋子们在火车上欢叫雀跃,只有一个男孩八千里路一言不发。他当然是我。
  迷迷糊糊来到了山西北部的田村,接受新兵训练。我的专业是报务员,发报,抄报,滴答,滴滴答,答滴,答滴滴,滴滴滴滴滴……值得一提的是,在全连考试中,我成绩第一。(乒乓球比赛我第二,那就不提了。)
  突然来了一个机会,我被调入大同团机关当保管员,那是百里挑一。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进入城市,高兴得都傻了。
  我爱车,犹如古代男人爱马。某天,我盯上了运输科的一台车,那是一台高大的油罐车。不久,我就采取行动了——驾着它离开团部,穿过人流如梭的城市,去郊外某驻地看老乡。驶出团部大门时,卫兵警觉地盯上了我,我丝毫没有慌张,甚至还友好地朝他按了按喇叭。大家放心,在此之前,我经过了短暂培训——用千斤顶把油罐车支起来,上车挂档,下车观察后轮,找到了前进档和倒退档。一台车,除了前进和倒退还有什么呢?
  我驾车行驶数百里,回来时天已经黑了。在接近大同之后,不知道怎么搞的,我把车开上了山。发现走错之后,我竟然在山路上把车调了头,成功地下来了。我记得那条山路十分狭窄,旁边就是黑糊糊的深渊。
  回到团部,我被埋伏在停车场的首长逮个正着。
  因为无照驾驶军车,我丢掉了保管员的美差。不过,首长发现了我超常的驾驶才能,干脆把我送到内蒙古齐哈日格图当驾驶员去了。
  离开城市的时候,万家灯火。清早醒来,我朝窗外望去,顿时目瞪口呆。黑夜省略了从繁华到荒凉的过渡,我看到了一望无际的荒凉。火车上的乘客已经所剩无几,三四个异族的男人木木地打量我。一条孤单的铁路,在戈壁草原上继续延伸,像一只长长的胳膊,要把我掷到更荒凉的地方……
  齐哈日格图连队有一台大尾巴吉普车,很老很老了,随时要散架的样子,我开着它,在戈壁草原上横冲直撞。我的驾驶技术大家是了解的,何况那地方一望无垠,人迹罕见,完全可以闭上眼睛开。
  有一次,我把车开翻了,当时连长在车上,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回到连队之后,他递给我一根粗壮的鞭子,鼻青脸肿地说:“你去放羊吧!”
  于是,我成了羊倌儿,看管148只羊,天天早出晚归。天苍苍野茫茫,周德东一个人去放羊,大爽。就在这一年,我的处女作小说在《解放军文艺》上发表了。
  有个清华大学的女孩,她千里迢迢来到齐哈日格图,陪我放了一天羊。一丛丛骆驼刺,生满圆圆的红豆,那么红。天蓝得十分圆满,有一颗大大的太阳,那是戈壁草原上惟一与外界共同的东西。那个女孩离开时,战友们在破旧的吉普车上插满了戈壁草原的野花。很多美好的经历,多年之后回想起来会让人感伤;而很多感伤的经历,多年之后回想起来会变得美好。
  荒原太寂寞了,干点什么呢?
  一天,我接到可靠线报:几个老兵要盗卖军油。为了保卫国家财产,我带着两个老乡,埋伏在高高的雷达天线台上,打算捉贼捉赃。一夜无收获,我却冻感冒了。第二天晚上继续蹲守,终于发现戈壁草原上有手电筒明灭,连队女墙上也有手电筒明灭,他们接上头了。就在犯罪进行时,我带着两个老乡冲过去,将其捉获。
  团部保卫科的人悄悄驻进了齐哈日格图连队,几个老兵被关进了禁闭室。随后,耐心等待嘉奖的我也被关进了禁闭室。数月前,我卖过几只羊,买羊者和买油者是同一伙人,他们被边防派出所一网打尽,都招了。
  保卫科的人命我七天之内上缴赃款,不然就送我上军事法庭。没办法,我只好向一直通过书信指导我写作的著名作家彭见明求救。我在格日勒傲都公社给他发了封电报,只有几个字:弟有难速汇***元。第七天,钱到了。那时候我和彭见明没见过一面。
  接着,我被送到内蒙古南部土木尔台山区,当炊事员。我不会做饭,只会剥葱,削土豆,烧火。半年之后,我跟地方一个女孩谈恋爱,这时候,我依然不会把饭煮熟,跟那个女孩的饭却煮熟了。
  众所周知,士兵不许恋爱,这一次,我被发配到了中蒙边界的红格尔。林彪叛国,就是那个连队的雷达发现的。那地方与世隔绝,苦不堪言。连队半个月出一次车,在莽莽黄沙中寂寞地颠簸十几个钟头,才能到达一个巴掌大的小城——二连浩特,拉回粮食、蔬菜、日用品、邮件、探家的排长等等。一路光秃秃,不见一棵树,不见一个人。一条坑坑洼洼弯弯曲曲的路,就是连队的车碾压出来的。
  我死活不愿意在那里呆下去,开始撒泼。部队纪律严明,服装必须整齐,包括风纪扣,可是第一天早晨出操,我竟然穿了一只鞋。在全连官兵前,连长大怒,命令我立即把另一只鞋穿上。我跑回宿舍,穿上了另一只鞋,却把刚才那只鞋脱掉了,再次赤着一只脚跑出来,站到连长面前,立正,敬礼……从那以后,大家给我取了一个外号“乒乓”。
  由于我连续闹事,连长坚决不要我了,得到他这句话之后,我返回了土木尔台山区连队。
  这时,我成了一个散兵游勇,在土木尔台山区连队悬了一个月的样子,领导无奈,把我调到了大同团部当宣传员。
  我的命运突然转折了。那段时间,我经常在《空军报》等媒体发表一些豆腐块新闻。
  半年之后,我想赴一个女孩的约会,我知道领导不可能给假,就坐上火车直接跑了。我离队20多天,后来听说部队大乱,四处搜寻我,差点就出动了空军。归队之前,我编了很多谎,都觉得不真实,索性实话实说,并主动申请去最艰苦的红格尔。
  领导给了我一个工具套,里面装着钳子,螺丝刀,扳手之类,很明显,我的职务变成了电工。这次我死了心,不想再离开了。这时候,我已经晋升为中士军衔。
  在我最艰苦、最绝望的时候,接到了一个天大喜讯——团部通过半导体通讯设备,对连队喊话,通知我去北京。原来,一家中央级杂志社给团部来函,调我去帮助工作。
  伟大的首都。
  我们镇只有一个人去过北京,他在天安门城楼前拍了一张照片回来,端端正正地悬挂在堂屋的墙壁上。小时候,在我心里,天安门是画上的,这个人就是能走进画中的神仙。
  离开红格尔那天,我和一个南方新兵坐在敞篷车上,尽管我们穿着棉军服,外面还裹着牧民的羊皮袄,还是冷得要命,全身都失去了知觉。汽车行驶了七八个钟头之后,我拍打驾驶室,叫车停下来,对一直坐在驾驶室里的老兵说:“你和车上那个新兵换一换,我看他脸色铁青,快支持不下去了。”老兵看了看我,淡淡地说:“我要是不同意呢?”气氛骤然紧张。既然打了这个抱不平,我就不可能善罢甘休,我知道一场打斗已经不可避免了。此人体壮如牛,两个我都打不过他,于是我拨出了蒙古刀。打架的时候,人的大脑几乎是空白的,多年之后我已经回忆不起当时的细节,只记得,在荒凉大漠里,在冰天雪地中,他踉跄奔逃,我挥刀追击。最后,他十几处受伤,一只手残废。
  我被押回了连队,等待处治。当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戈壁草原上,心乱如麻。即将变成“座上客”,眼下却要成为“阶下囚”。北京一下变得无比遥远。一个男人在面临牢狱之灾时,会变得非常脆弱,家人变得更亲,女人变得更亲,世界变得更亲。中士面对荒漠落日,流泪了。
  后来,我侥幸地逃过了这一关。两个月之后,我投入了北京的怀抱(这时候我才知道,我的工作就是打扫卫生)。北京就像我的梦中情人,我和她终于在一起了,不过,她的身份是公主,我是男仆。那滋味无法形容。
  1990年,我背着五个处分,不光荣地退伍了。

  1990—1992年:爱情璀璨

  回乡。
  火车朝着东北方向慢腾腾地奔跑,它的声音是这样的:哐当,哐当,哐当,哐当,哐当,哐当,哐当,哐当……
  像来的时候一样,一路上我一声不吭,始终看远方。我即将回到那个令我感到寂寞、消沉、荒凉、恐惧的小镇,这辈子都不可能再爬出来了。
  我想继续飞,可翅膀上却绑着沉重的户籍制度。
  我被分配到一个叫巨龙的村子,在供销社当售货员。两间砖脸的土坯房,总共两个人,一个是斜眼的经理,一个是五官周正的我,他管理我。村子四周,白色的土豆花一望无际,我经常抱着吉他,在田边唱歌。我来到这个村子之后,供销社的营业额突然增加,那当然是村里很多姑娘都爱上了我的缘故。
  不久我停薪留职了,回到了十里外的小镇,在哥哥家的面包房帮忙。那期间,我经常给一个叫《女友》的畅销杂志写稿子,换一些零花钱。
  有一个远方的女孩,她很喜欢我的文章,就给《女友》杂志写了一封信,希望得到我的联系方式。《女友》杂志当时火极了,每天满满一邮袋信件,编辑根本看不过来,更别说回信了。
  1992年,一个天气灿烂的日子,我的责任编辑毕盛(现任《家庭》杂志副社长)从堆积如山的信件里随便抽出一封来,正是她的,他鬼使神差地回信了。
  于是,我和这个叫小凯的女孩在茫茫人海中有了书信联系。如今的女孩都在争奇斗艳,而她像草一样宁静。即使全世界都是热的,草也是凉的。
  一次,我在信中对她说:“来我这里吧,我带你去看云。”
  不久,我去县城开一个笔会,笔会结束的前一天,我到长途汽车站买次日的返程票。候车室里挤了几百人,我的目光一下就射向了一个女孩。尽管离得很远,我还是感觉到,她那双忧郁的眼神十分熟悉。想来想去,我却从来没见过这个人。她没有注意到我。在人影晃动中,我一直呆呆地看她,使劲地想,她是谁,小学的同桌?幼时的伙伴?出生时见过一面的人?前生前世的我?
  第二天,我终于忘掉了这个萍水相逢的女子,回到了小镇,有人告诉我:一个叫小凯的女孩在等我。小镇只有一家私人旅馆,我在那里见到了她,一下愣住了——她就是我昨天在县城长途车站特别注意的那个女孩……
  她在小镇住了一周。最后那天晚上,月亮很大,乡下一片阒静,我把她领到我简陋的家,在土炕上相对而坐,一夜无眠。我对她说:“你嫁给我吧。”她轻轻地说:“不要说。”
  次日,我到小镇车站送她离开。她要坐车到县城,再到省城,再到肇州……在我心中,肇州太遥远了。车开动的一刹那,她在车上朝我笑了一下,我在太阳下眯起眼望着她,没有挥手,也没有说话,我在想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今生今世我还能不能再见到这个女孩了。如今,我们到地球的另一端只需十几小时的飞行,因此谁都不能理解当时一个穷孩子的绝望与忧伤。
  有一天下大雨,我躺在脏兮兮的土炕上蒙头睡觉,回避破败的现实。有人碰了碰我,我一下醒过来。此人站在我头上,全身水淋淋。在我眼中,她是倒影。我有些怔忡,一时想不起这个人是谁。过了半晌,我猛然回过神,她是小凯。从县城到小镇之间是一条沙土路,下雨就不通车。她坐长途车走了三分之一,突然下雨,车就退回去了。她没有随车返回县城,冒雨步行几十里,硬是走来了。她回去之后,一直在肇州为我办工作。她大学刚刚毕业,无权无势,调动我比登天还难。不过,她一直没有放弃努力。她从贴身的口袋里,小心地拿出那份调函,上下牙打颤地说:“德东,我们成功了。”
1993—1999年:媒体生涯

  1993年,我在肇州县啤酒厂当秘书。
  一天,我走到大街上,买了一本《女友》,看到该杂志的百万读者评选出了“当代十佳散文家”,其中有周德东。我抬起浮躁的大脑袋,望了一阵子天,突然觉得自己离出名很近了。
  这一年在我的生命中至关重要,因为有了家。结婚都是小凯花的钱。新婚第三天,本应是夫妻回门的日子,我却领着小凯离开新房,离开肇州,离开东北,坐火车去了古城西安。为了我,小凯把工作辞掉了。当时,我们只带了一些换洗的衣服,两张身份证,还有一千多块钱。我们没打算再回去。
  到达西安那天,又下雨,青色的天空,青色的城墙,青色的雨水,青色的心情……言语不沟通,饮食不习惯,气候不适应,前途不清楚……小凯哭了。
  几天后,我到《女友》杂志社应聘。《女友》应该是国内最早实行聘用制的媒体之一,他们公开宣称,不计学历。尽管当时全国有数百人竞争,其中有作家,有报刊编辑,有大学老师……但是我过五官斩六将,考了个第一。榜张贴在省妇联大门口,我的名字在上面光芒万丈。
  从此我在《女友》杂志社做了编辑,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大房子,一个花骨朵一样的女儿,像童话里讲的那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和小凯有一张合照,刊登在1993年第7期《文友》杂志的封二上。我们的身后是一个小山坡,山坡上长着绿绿的草。  
  1998年,我担任《文友》杂志主编。该杂志被《北京青年报》评为“1998中国文化界十大关键词”。算起来,我总共在《女友》杂志社工作了七年,陕西的老太阳对我这个外乡人同样很关照。

  1999年,湖南某杂志社三番五次游说我一起办刊。合作模式是,我和杂志社各投一半资,股份制。我做主编,小凯搞经营。后来,我跟太太飞到那个长沙,经过几天几夜的谈判,终于草签了合同,然后我回到西安,向杂志社提交了辞职报告。
  在我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那家杂志社突然提出终止合作。
  我和小凯在西安奋斗了七年,转眼间就一无所有了。
  我把房子、手机和记者证都还给了杂志社,把家具都堆进了一间仓库,当天我就领着小凯和一岁的女儿周美兮住进了宾馆。
  周美兮不谙世事,很高兴,在宾馆的毛毯上跑来跑去。
  我坐在床上,和太太对视。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们没有家了。”
  2000—2008年:向生命致敬

  1999年年底,我们一家三口去了北京。
  我想提提我的父亲,他一辈子喜欢文学,只在《嫩江日报》上发表过一篇与人合写的通讯,几百字,得了两块五毛钱稿费。几十年来,他坚持集报。小镇没有报刊亭,他只能四处收集旧报剪贴,他的剪报册堆放了半个房间。他认为那将是他留给儿子的最宝贵的遗产。
  后来,我忙于做“偶像”作家,忙于追名逐利,和父亲的联系很少。我竟然很少想起给他寄回我主编的《文友》。父亲经常写信来,字迹一天比一天歪斜,他越来越老了。他最自豪的一件事就是:“我二儿子是作家。”在他心中,作家是最神圣的职业。
  父母都老了。一次,我写信告诉他们:“我如今生活在西安,编杂志。我今年已经30岁了,而且结了婚,媳妇是一个肇州女子……”
  后来,父亲得了老年痴呆症,他经常一个人坐在小镇的土路边,对着老天发呆。他不再剪报了,那曾是他十头牛都拉不回的事业。听说,他连身边的亲人都不认得了。
  一次,他走失了,在凛冽的冬天,在大风大雪中,在无边无际的旷野里,他走了几天几夜,一只大头鞋都走丢了,脚上被高粱根扎出了一个大洞,堵满了沙土和石粒,一路血渍。他走进一个屯子,一群小孩掷土块打他,喊:“老疯子!老疯子!”他极其惊恐,大声喊:“我不是老疯子!我的二儿子是作家!”
  “我的二儿子是作家”,这是他对付这个梦魇一般的世界的最后一件武器。
  2002年,母亲病了。她日日夜夜赌,熬尽了最后一滴油。从放纵的角度说,我和母亲的性格更接近,她像一株向日葵,低头嗑着自己身上的瓜子,打发这寂寞的生命。她生了我,她像所有的母亲一样,是可敬的。
  我回家看望她。那时候快过年了,许多人家的门窗上贴上了对联、窗花、福字,只有我家显得非常冷清。炕上躺着两个人,我爸我妈。我妈长得瘦小,现在只剩下一把骨头。她在艰难地喘息,多半在昏睡。
  我爸痴呆,什么都不知道,根本不认得我了。他的眼神里充满绝望,迷茫,无助,呆呆地看着每一个人。
  ……我跳上炕,抱起这个叫隋景云的女人。她那么瘦小,竟然很重。她在炕上躺了两个月了。
  “妈……”
  我妈没有看我,她把头一歪哭了,哭得无依无靠,嘴里嘀咕着:“我这是咋地了!我这是咋地了……”
  我一直守在她身边,轻轻给她按摩。她全身的肌肉都好像死了,没一点弹性,按一个坑,再也不起来。头发没一点光泽,像枯草。
  这天夜里,我听见她迷迷瞪瞪地喊了一声:“妈……”
  她妈都死去多年了,我连见都没见过。在最后的时刻,在这个危急关头,我的母亲,我那牙齿已经掉光、满脸布满皱纹的衰老的母亲,她一下变成了一个婴儿。她回到了一个更老旧的年代,回到了隋家的襁褓里,闻到了她妈的奶香……
  我爸因为大脑不转了,或者因为日久天长不说话,他忘记了语言。一个人忘记了语言是悲惨的事,更寂寞,更恐惧,更焦灼,更绝望。没有人顾得上关注他了,因为我妈正在生死线上挣扎。大家吃饭的时候,就给他一碗饭。想起来,就给他一碗水。
  夜里,他不躺下,你若是强行按倒他,他会显得无比惊怵,吓得全身发抖,歇斯底里地骂人——尽管他已经口齿不清。而且,还会用全身的力气拳打脚踢。在他的意识中,眼前的一切都是梦魇,我们就像妖怪一样。
  可怜我的父亲,一辈子勤勤恳恳,老实巴交,胆小如鼠,小镇的父老乡亲作证,他从来没有骂过人,更没有打过人,他不敢。可是,现在他在反抗。他常年坐在炕上,不活动,身体已经极其虚弱,总是抖,站都站不起来了,他用他生命最后的一点力气在拼命反抗。
  我姐经常侍奉他,她是我爸印象最深的敌人。我姐说,一次,她正蹲在火炉前烧火,我爸悄悄拿起一根铁棍子,猛地朝她的脑袋砸去。幸好有个邻居在我家,他看见了,冲上前挡住了……
  我爸一辈子没权没势没钱,他总是做不成事,他很少有成功的记忆。现在,他在梦魇中,眼看就要消灭眼前这个恐怖的妖孽了,可是,又失败了……
  那天夜里,我妈极其安静。
  月亮不明不白,房子里到处都黑糊糊的,我感觉到了梦魇的味道。
  土炕上躺着我爸、我妈和我三个人。我突然看见我爸慢慢地坐了起来,他用一条胳膊拄着炕,一动不动,就那样看着我。
  他的脸色在月光下很白,他的眼睛在眉棱下是两个黑洞洞。
  我感到了恐惧,一动不动地看他。
  时间过得真慢,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他的姿势都没有改变一丝一毫,就那样盯着我。
  人的大脑四分之一都是负责视觉神经的,眼珠后的视神经一直通向大脑后部。眼珠是大脑的末端,实际上,我们是用大脑来看世界的。我和我爸用大脑互相对视。
  他那是几乎已经死亡了的大脑。
  我终于说:“爸,你躺下,睡觉。”
  他根本没有反应,还是那样盯着我。
  我打开灯,看了他好半天,终于试探地说:“爸,我是你二儿子,周德东,东子,你忘了吗?”
  他呆呆地看着我。
  “你不是喜爱文学吗?我受你熏陶,刻苦写作,后来当上作家了!二儿子,作家,你忘了吗?”
  他呆呆地看着我。
  “我当兵,山西大同,我写的小说在《解放军文艺》上发表了,你想一想……”
  他呆呆地看着我。
  “我妈爱玩牌,天天不回家,我们都抱怨,你却护着她,还偷偷送她去打牌,想没想起来?”
  他呆呆地看着我。
  “你记不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迷路了,找不着家了,在路上一边朝前走一边哭。你找到了我,抓住我的手说——哭啥呀?爸不是来了吗!走,爸抱你回家!在你找不着家的时候,你的儿子却不见了……爸,我现在回来了,不怕,没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啊……”
  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最后我就哭得说不出话了。
  他还是那样呆呆地看着我……
  我回家之前,小镇的大夫给我妈开了很多药,最后,药都输不进血管了。大夫偷偷对我姐说:“别治了,没用了。”
  我回家之后,已经不给她用药了。
  不再用药了。我是她亲儿子,我守在她身边,听挂钟“滴答滴答”地走动,看她皱着眉艰难地喘息。
  放弃了,这是多么凄凉和悲惨的事啊!现在,大家在等待。
  这天,我妈睁开眼,对我说:“东子,我没事,你睡觉吧。”
  “我知道你没事,可是,你这次病得挺重的,我得守护着你。等过了这个冬天,我把你接到北京去,好好治一下……”
  “那得多少钱哪!不要!”
  我在谈未来。已经不可能有未来了。
  我不敢让母亲看见我的眼睛湿。她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即使病到这种程度,她的大脑依然清清楚楚。她永远清醒。从这点看,我爸似乎是幸运的。
  “东子,给我几片去痛片。”
  我拿来去痛片,给她喂进去。现在,只剩下这治表不治本的廉价药了。
  “妈,你知不知道,一个人生病,药物治疗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精神,精神是可以战胜一切。”
  我妈不懂这么多,她疲惫地看着我。
  我又从口袋里掏出钱来,塞给她:“妈,给你钱。”
  我姐说,我妈棉裤里有个秘密的兜,里面藏着一些脏兮兮的毛票票,到底有多少,没人知道。那是她的赌资,时输时赢,那些毛票票进进出出,这么多年好像没有变多,也没有变少。可是,最近那个兜已经空了。
  我妈一点都没有拒绝,颤颤地伸出手,把那叠钱接了过去,小心地数了数,接着,颤颤地塞进了枕头的拉锁内,喘息着小声对我说:“你别说啊。”
  我点了点头,却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她不让我对谁说?
  实际上,她两天后就死了。
  那天夜里,我妈一直睡着。几天来,我一直看着她,观察极其细致,她的每一点变化都逃不过我的眼睛。这一天夜里,我发现有些异常,她的呼吸突然顺畅多了,她的神态也变得有点舒展。
  “妈……”我小声说。
  她吃力地睁开眼。
  “你抽烟吗?”
  我妈是气管炎,却嗜烟如命,她不停地抽烟,管都管不了。可是,现在我问她:“你抽烟吗?”她却疲惫地摇了摇头。
  我还是点着一根烟,一根小镇最贵的烟,塞进了她的嘴里。
  她的假牙取掉了,两腮瘪下去,她伸手夹住那根烟,好不容易抽了一口,吸进淡淡的一点烟,就皱皱眉,表示不抽了,含糊地说了一句:“快睡觉吧。”然后,她又昏睡过去。
  我在灯光下看着她的脸,知道她再也不可能醒来了。
  我姐悄悄走进来,我含泪对她使了个眼色。她明白了,眼泪涌上眼眶,出去找人办后事了。
  我一直轻轻揉母亲的额头,想减轻她的痛苦。最后,我紧紧握住了她干瘦的手。此时她在阴阳交界处忽上忽下地挣扎,我的手会让她不那么害怕。
  我爸没有睡,他躺在被窝里,一直呆呆地看着我。
  我妈的呼吸越来越慢了,她的眼睛微微地睁着,瞳孔已经迷离。
  她一定能感觉到阳间有一个最亲的人在拉着她,尽管她的脸没有表情,那缕最后的意识却在痛苦地挣扎,走不了。我慢慢松开了她的手,她的呼吸明显不一样了,出气长,进气短。她的样子越来越陌生,终于,她的嘴张了两下,不动了。
  我姐已经回来,她猛然嚎啕大哭。
  我母亲,隋景云,平平地躺在土炕上,躺在一个黄褥子上,脸面极其安详。她穿那身寿衣一点不古怪,甚至显得很潇洒。
  一群帮忙的人冲进来,踉踉跄跄地把我妈抬到了院子里。我爸呆呆地看着这一切,满脸迷惑。
  这时候是凌晨三点,天很冷。我家院子里都是冰雪,我妈就躺在冰雪里。我一边哭一边抚摩我妈的头发。她的脸盖着,她的头皮还热着……
  我妈很瘦小,可是她走了之后,那铺炕一下显得特别空旷,好像少了十个人。
  我妈火化之后,我爸坐在炕上,还是呆呆地看着我。我发觉他今天的脸色和往常不一样,更加苍白,好像没有血色了一样。接着,我看见有水在他的眼圈里蓄着。那眼是浑浊的,那水也是浑浊的,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泪。
  我的心哆嗦了一下。
  这个植物一样的人,难道感觉到了跟他同床共枕几十载的女人已经先他而去,永远永远也不能再回来了?
  他不知道在哪里捡了一颗麻将替补牌,直直地看着我,不停地转动着僵直的手指,摩挲那颗牌……他的心里正在翻江倒海?
  我回忆起来,我妈走的时候,穿着寿衣平平地躺在土炕上,我爸就坐在一旁,皱着眉,探着头,呆呆地看。后来,大家吵吵嚷嚷把她抬到了屋外,我姐号啕大哭,他还在那里呆呆地看……
  我怀疑他对母亲的死多多少少有一点察觉,于是试探地问了一句:“爸,你知道……我妈去哪儿了吗?”
  他呆呆地看着我。
  “我妈走了,再也回不来了……”说到这里,我的眼里蓄满了泪。
  他呆呆地看着我。
  大约一个月之后,我爸就走了。
  我离开小镇的前一天晚上,他还活着。我看着他的侧影,感觉他没有闭眼,直直地盯着天花板。过了好久,他一点点坐了起来,木木地转了半圈脑袋。也许是屋子里太黑了,他没有发现我,目光从我的脸上滑了过去,最后,停在我妈生前一直躺着的地方,泥塑般一动不动了。
  时间像电脑死机了一样,屋里静得可怕。我妈躺过的那片土炕空荡荡。
  终于,他说话了。
  几年来,他彻底忘记了语言,偶尔说话,也是含糊不清。现在,他竟然说话了!而且说得十分清楚:“隋景云?”
  隋景云!
  人的大脑通常可以储存一百万条信息,我爸的大脑中那一百万条信息有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条都毁灭了,只剩下了一条——“隋景云”。
  ……向生命致敬。

 

  北京八年,我先后担任《中国百老汇》杂志、《格言》杂志、《青年文摘》(彩版)主编。
  2006年,小凯带着8岁的周美兮去了法国。虽然分开了,她却是永远的唯一的,就像前世的女儿、来生的母亲一样不可更改。
  有一天,我扳着指头算了算,竟然写了三十多本乱七八糟的书,畅销全中国。在一次次乌烟瘴气的评选中,常常名列榜首。略了。
  回首这跌跌撞撞的40年,我一直在路上,从村到镇,从县到市,从省到京。
  我喜欢鹰,那永远不安分的眼神,那永远收不拢的翅膀。北京这座伟大的都城依然锁不住我,等我打个哈欠,还要飞。
  ……偶尔会想起小时候家里那座土房子,下面活动着健在的父母,上面趴着缄默的我,一天天做白日梦……那情景,多么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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