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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皇时期的神秘命案之九:致命口香糖

(2018-07-13 07:37:31)
标签:

香港

警察

抢劫

杂谈

分类: 梦里关山 (纪实,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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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4在出租车后边追边呼喊停车,匪徒没开枪打他,大概被这种步行追车的顽强毅力折服了。不过他们也不会束手就擒,眼看前面车流如潮,超车不易,匪徒们用枪逼着的士司机转入逆行。虽然路上险象环生,但这辆被挟持的出租车依然跑得飞快,留下身后一片鸣笛,像成龙的警匪片一样飞驰而去。12714在车流中不敢开枪,追到累倒街头,最终也没能赶上这四个亡命徒。

英皇时期的神秘命案之九:致命口香糖

香港的士司机都很猛

三个匪徒,怎么出来四个亡命徒呢?那个被挟持的司机也算啊。到香港去过的朋友大概有印象,这里的司机开车从来是又快又抢,人家是靠跑路挣钱,分分钟几十港币,耽误不得。这大概也是一种地方特色,全世界我似乎只在上海看到同样的出租车司机,您若是到北京就肯定看不见这种情景,大家基本是堵上一个钟头泰然自若的样子,那句话怎么说的?在欧洲你开一个钟头就从荷兰到比利时了,在北京你还没出朝阳区;从比利时你再开一个小时就到法国了,在北京呢,你再开一个小时,还是他娘的没出朝阳区呢。

后来查到资料,12714只是个普通的交通警,他只是克尽职守而已,不过方法有点儿轴——这时候呼唤同伴来援,切断道路恐怕才是正理。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脾气,有的人轴得要命。比如我认识的一位尹警官,有天晚上巡逻,在北京胡同里发现有人在试图诈骗外地人,便上前喝止。谁知那位发现警察来了掉头就跑,比兔子还快。这下子引来了警察同志的疑心,心想不大点儿事儿又是未遂,你至于这么跑吗?莫不是身上带着什么命案?当即招呼俩协警紧追不舍。几分钟之后,正在西单电信枢纽工地捧着盒饭猛吃的一群民工便见到了一幕奇景——一个神秘的黑影从他们身边一闪而过,不等众人喝止,轻盈地便跳进了黑咕隆咚,正打地基的枢纽大楼工地。

枢纽大楼的地基,有八层楼这么深。

等尹警官带人追过来,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那个嫌疑人哪儿去了。等到民工们指点说人跳下去了,倒把尹警官吓了一跳,心想这人什么案子啊,至于宁死不屈跳楼自杀?

会不会出人命?尹警官一边想一边小心翼翼地用手电向下照去,却看到嫌疑人在大坑的底下坐着,还朝他招招手,满镇静的样子——大坑底下堆满了没来得及清理的黄土,这人挺幸运的捡了条命,只是当时也摔得生活不能自理了。

等尹警官体贴地找了辆车把嫌疑人带走,看到这人盯着民工们看,满眼怪异,大概是想说——你们在首都挖这么大坑,中央知道吗?

“是个倒腾破衣服的,最多批评教育,何至于此啊。”尹警官仰天长叹。

发生在香港的这起案件可不是批评教育的小事,那是持枪抢劫啊!差不多满香港的警察都被发动起来,通报被挟持出租车型号颜色,从太古城到黄大仙布置拦截。不一会儿,便有报告上来,匪徒驶离现场几分钟后便弃车而逃了,那个出租司机没有受伤,随即报警。据他说三个匪徒中等身材,一个人腿有一点跛,说话带潮汕口音,因为头蒙丝袜,却看不出相貌来。警察随即满街搜索三个说话带潮汕口音的匪徒,却最终一无所获。

英皇时期的神秘命案之九:致命口香糖

直到几个小时之后方才弄清匪徒的去向,而香港警察们大呼此案未破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智商问题。原来,几名匪徒能够逃脱,不过是故技重施而已——他们丢弃那辆的士,穿过一片绿地,很快持枪挟持了另一辆同一家的士公司,同一颜色同一型号的出租车(同一家公司,大体是一致的),逼迫司机开往九龙方向,到达九龙城寨附近时下车并将司机捆绑,丢在车上。此时警察们已经知道歹徒挟持出租车后又弃车而逃的消息,所以留心各种车辆行人,唯独对同一型号的出租车放松了警惕。

匪徒计划中用了两辆蓝色丰田车,便是使用这一招金蝉脱壳,由于一名辅警的搅局,已经被识破了,几分钟后再用同样计策,警方竟然同样上当,如何一个“笨”字可以形容?

英皇时期的神秘命案之九:致命口香糖

这个案子是一年以后破的,警方经过长期跟踪调查,锁定了从大陆来港潜居的一名李姓嫌疑人,并巧妙将其诱捕。经过审问,李姓嫌疑人承认自己便是三名打劫者之一,另两人已经返回广州方面,无从抓捕了。他只是强调自己当时仅仅持玩具仿真枪,不应按持枪抢劫算刑,这一点由于作案工具没有起获而无从证明,但法官并不采信他的说法。

值得一提的是定案这名李姓嫌疑人的手段,显示香港警方还是颇有能力的。这三名嫌疑人头蒙丝袜制成的面具,手上戴有薄纱手套,既看不出相貌也取不到指纹,按说很难确定嫌疑人。但这个姓李的家伙却自己给自己下了套。警方在搜索那辆被丢弃的出租车时,发现了一块嚼过的口香糖。

香港的出租司机很是讲究,不会任由客人把口香糖吐在车里,即便有也会很快清除,警方直觉这是匪徒留下的(难道是丝袜的味道无法忍受,被迫吃口香糖冲缓?),于是保留作为证物。结果,这块口香糖成为证明李姓嫌疑人的重要证据。按说八十年代DNA技术刚刚起步,不可能像今天那样根据口香糖上的唾液确定嫌疑人身份,那么,它怎么会成为关键证物呢?

英皇时期的神秘命案之九:致命口香糖

原来,这块口香糖上的残留物质虽然当时无法作为化验用的证据,但偏偏留下了李姓嫌疑人咀嚼时留下的牙印。要知道,一个人除了指纹是不可能重复的,还有几点非常具有个性的特征,也是不重复的,包括唇纹、耳朵的形状,还有便是牙齿。所以,口香糖上的牙印,就像石膏模型一样证明了李姓嫌疑人的在场。

虽然李姓嫌疑人不承认是丝袜味道的问题,而强调自己是第一次作案紧张才导致他吃口香糖,但作为定罪证据,是没什么问题的。

案子虽然破了,但街头持枪对峙后无功而返,又不得不让人怀疑香港警察的战斗力。直到了解了另一起案件,我的这种疑虑才有了新的答案。

那起案件里面的警察,出场的时候可是大有问题。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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