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破解四色猜想的文章引来了许多“数学家”的抨击,我希望他们公开亮出自己的名字来,例如“次元披风”先生、“海纳百川”先生等等,让我好亲自向他们请教一二。
作为一个逻辑学的爱好者,我心目中的“公理”,即是具有直观和恒真品质的逻辑命题。而我为破解四色猜想问题所提出的两个“公理”,即是显然具有这两种品质的逻辑命题,毫无差错,它们即直观,又恒真。
球面上的面积全相邻数只有2、3、4(1表示重合,因而与讨论四色猜想无关,故略去),这非常直观,也可以通过图论的方法直接证明,这种证明也不过是加强直观,对于稍稍有点数学常识的人们来说,它们其实就是直观,而且显然恒真。
球面是个有限而无界的面,所以它上面的任何有限的面积均都在其他的面积的全包围之中,这同样是既直观又恒真。
从直观、恒真的命题(即我所称之的“公理”)出发,通过演绎导出非直观但恒真,或非直观而有条件真的结论,这就叫做“证明”。
我现在请教这些“数学家”先生:
一,为什么我提出的两个“公理”不能叫做公理?它们难道不具备直观和恒真的品质么?
二,如果你们认为它们既不直观又不恒真,请举出反例。请回答。
有一些人自认为很懂数学,却连最起码的数学逻辑都不讲,光记住了一些数学教条,根
本缺乏数学创新思考的能力,却反而动辄对他人进行恶意的嘲笑、攻击。我很遗憾,这种人读书完全只读到书背上去了。我敢断定,这种人多半不会有任何创造性的思维,最多混吃数学饭而已,这种人教学生也只能教出书呆子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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