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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之辨,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化的大陷阱(2006-11-06 11:15:22)

                  义利之辨,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化的大陷阱           

孔子之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篇》),在中国开辟了两千多年来儒家以及中国人的对“义”、“利”之辨。围绕着此义利之辨,从而展开了中国人自认为高妙而悠久的文化。诸如“中国乃文明礼仪之邦”之说,即大体来自此辨——中国人好义,而不好利。而我要说,正是此“义利之辨”,事实上构成了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化的大陷阱。

何为大陷阱?即人们一旦陷入,便永远都难以爬出来的大陷坑。

为什么这么说?

何为义?按照义的繁体字解,即美我,换句话说,即人们的爱人以诚的道德情感。

何为利?按照利的说文解字,即用刀割下来的禾,换言之,即人们可资生活用途的财货。

用义与利辨,无论义胜利,还是利胜义,除了两败俱伤,全都有害于人生之外,别无它获。而且更糟糕的是,中国人中的君子变成了伪君子,中国人中的小人变成了真小人,除了这两种人,中国没有第三种人。由此,才真正可以让我们看到,“义利之辨”之所以会造成中国文化长期以来的巨大悲剧陷阱的根源。

从今天的逻辑学的视角看,我们也已显然知道,在一个二元论的系统内,它将永远都不会有对自我进行正确判定的能力,也即它永远都只能是一个不完全的系统。如何才能够形成一个真正完全的系统呢?

今天的明眼人一下即可看出,“义”与“利”之外,尚缺一个“理”。如果有了理,义利之辨就再也不会只造成两败俱伤,而只单纯构成对中国人的伤害了。

何为理?即真理之理、公理之理,尤其是如我在前面的文章中曾谈到的“三大公理”:人人在政治人格上的平等的公理;人人在经济行为上的自主的公理;人人在文化思想上的自由的公理。

中国人缺理,不只是因为孔子不曾讲“理”,更有甚者,孔子还以“君子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直接阻挠,乃至扼杀了上述的三大公理。

何为天命?天命即维护社会中人们贵贱等级的“礼仪”,后来的宋儒更喻之为“天理”;

何为大人?大人即老百姓的当然的主人;

何为圣人之言?圣人之言即可以完全用来取代老百姓的头脑思维、言论,从而完全遮蔽老百姓的头脑思维、言论的东西。

说白了,畏天命,直接否定了人人在政治人格上的平等的公理;

        畏大人,直接否定了人人在经济行为上的自主的公理;

        畏圣人之言,直接否定了人人在文化思想上的自由的公理。

俗话说,做人要有理、有利、有节(义),方可成人。这很容易解释,首先要有了真理,然后才能有善利,再后有了善利,才能有美义(道德情感)。无论怎么说,真理都必须是要打头讲,并且应打头争的东西。令人极端遗憾的是,中国人偏偏自孔夫子以来就把这个“头”给丢掉了,而自汉代以来,偏偏我们还要“独尊儒术”,这不是最要了中国人的“命”么?更又可悲的“偏偏”,中国人直到今天,也不知好歹,还又要把儒家、儒学继续“唱”到死,把无真理之“头”的“国学”坚持到死。我真不知道,中国人的愚蠢将到何时才能最后终止!我不信上帝,但我真还是希望能有一个上帝,求他帮帮我们,来最终清除掉中国人心中顽固的愚蠢之根。

由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中国人吃了两千多年的亏,此亏非它,即全在无理,无真理,从而永远不知道要讲理,要讲真理。而之所以吃此无真理之亏,其根源,即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便为中国人设下的义利之辨,更又以“君子三畏”遮蔽了(真)理,扼杀了(公)理,以至中国人的“义”、“利”之辨只能造成“义”和“利”,以及“君子”和“小人”全都“两败俱伤”的悲剧惨状。这种悲剧惨状一直由“独尊儒术”之后的儒家之徒传承到了今天,这实际上构成了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化中的巨大的陷阱。历代的中国人全都陷入了这个文化的大陷阱,直到今天,要想从中完全爬出来,也依然是非常非常的艰难。(20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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