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生 发于海峡都市报
实行多年的“个人养老账户为本人工资11%,其中个人缴费占8%,其余3%由单位缴费划转”的政策,从2006年起,可能将只限于本人缴费工资的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划入社会统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司司长焦凯平表示,养老待遇“并不单一由账户资金解决,而是包括基础资金、账户资金以及过渡资金等,改革不会影响职工应有待遇”。
过渡资金等只对那些赶上新旧制度转轨的人计算退休金时,才能产生有限作用,而对新制度之后的年轻人不起作用。这些人将来退休时,其退休金的计算,个人账户资金多少将起决定性作用。因此,个人账户资金一下子少3%,怎能说“不影响职工待遇”?把企业缴纳的3%由此前的转给个人账户,变为划入社会统筹,以弥补养老金缺口,无疑是“割百姓肉,补充国库”。
眼下养老基金存在巨大缺口,这是历史造成的,换言之,这是在新的养老政策实施之初就不难预料的。在缺口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政策制定者的目光不能仅停留在“从哪里刮钱”的浅层次上,更应拓宽思路,在制度的灵活性上多下工夫。比如,现在的养老金缴费,以年为单位计算,缴不够15年就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而每年的缴费率也是固定的,虽分为几个档,但即使最低一档,不少地区实行的“三险”绑在一起,一年也要交数千元,这对“4050”人员来说,负担也重。
为什么政策不能灵活些,实现缴费按“年”考核与按“额”考核相结合,有钱时可多缴、没钱时可少缴,提供退休时退休金额度的高与低、领取年限的长与短等多种待遇供选择呢?
当前确实存在养老金缴费面较窄等情况,必须分析的是:缴费面为什么“宽”不起来?一方面是不少生活困难、收入不高的人交不起个人养老金,一方面是经济条件很好的人却享受不到社保统筹、养老等待遇,还有缴费因为达不到年限者,索性不再缴费,这些无不影响统筹基金的积累。所有这些,主要因为我们的政策还缺少与实际情况的接轨,却盯上百姓个人账户中的“3%”,这是抓小放大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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