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看到一条消息:上海有一份高考作文因为写的是同性之间的爱情而被判零分。看了看那作文,文笔还不错,怎么也不至于得零分的。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那反映出太多的问题:
第一,同性恋恐惧症在公众中的严重程度。
第二,高考评分原则:评价一份作文,应当以语文程度为标准,还是以思想倾向、价值观为标准?这是典型的不公正评分。
第三,如果一个评卷者以个人的价值观或未必正确的多数人的价值观来评分,应不应当受到不公正评分的追究?有没有一个公正的机制来对评分标准的对错做出评判?被不公平评分的人有没有申诉的途径?看来当事人并没有这样的途径来提出抗诉。
第四,对待歧视少数族群的行为能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有反歧视法的社会,这样公开的歧视行为是要受到法律追究的,用以避免再犯。我们现在没有类似的反歧视法,也就不能避免这样的典型的歧视事件再次发生。少数族群的利益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人们应当站出来反对这样公开的歧视事件,提高国民素质,保护和团结少数族群,建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