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歌颂见义勇为(2009-10-29 16:36:26)
有一件事情至今记忆犹新。
一朋友从英国留学回上海,一起吃饭时候,朋友谈到他在英国打工经历。他去打工的地方是一家加油站,虽然只是勤工俭学,一丝不苟的英国人还是要跟他签合同。合同里专门有一项条款是说遇见打劫怎么办的。英国人在合同里写的很明白,遇见打劫直接按劫匪说的做,要钱给钱,而不要做什么挺身而出的事情。按照英国人的价值观,最应该重视的是生命而不是财产,所以为保护国家或者公共财产而送命是很荒谬的事情。这是一个很多国家通用的价值观,见义勇为,在这些国家是不被鼓励的。
湖北荆州救人溺亡的三位大学生的事迹给我们这个堕落和肉欲横流的年代打了一剂强心针,感人是一定的。可是,湖北相关部门的借题发挥,却令人如梗在喉。据报道,当地各界纷纷受三名学生的英雄事迹所感动,有万名市民去殡仪馆参与追悼会,湖北文联某负责人更提议将事迹拍成电影,荆州多名雕塑家也表示愿意塑造“英雄群雕”。当然,就事论事,三位溺亡大学生救人事迹确实令人感动。但是,将这种感动无限放大并且演绎释放出一种意义来并且因而以为就有了教育教训甚至拯救这个年代和社会的意义,就有些别有用心和小题大做了。
向救人溺亡的大学生致敬,鄙视那些别有用心的抓典型行为!
2009年10月29日星期四 16:31 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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