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6月28日)下午在信箱看到一份通知到邮局领取挂号信的单子,心里暗想:要是政府部门给我的复函就好了。说实在的,我是真的在盼望和等待信访复函,因此当我看到挂号信真的是广州国土房管局发来的,心里真的是很高兴,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再过两天就是我给自己定下的日子,如果收不到复函我就要越级向省委省政府投诉。这几天,我甚至已经在构思再次投诉的内容和腹稿了。我想要是再上诉的话,我可能会进一步借题发挥,在原来的基础上升级,可能会将我近期在博客发表的部分文章作为附件,也有可能状告广州市领导和国土房管部门领导发表不当言论导致广州楼价暴涨的行为,要求追究其行政失当导致楼价暴涨的责任。因为,我在“政府官员要对广州楼价负主责”这篇文章中提出,广州楼价今年1-4月连续攀升18.5%是与政府官员通过媒体发布的信息有直接关系的,这是我在该文中将楼价变化与政府官员讲话时间、内容作了仔细的对照和比较所得出的结论。但我那篇文章由于主旨和篇幅的原因,并没有对政府官员不当言论加以详尽的分析和批驳。
其实,我对政府官员将广州房价与上海、北京相比,拿现在的房价与1997年相比是有看法的,因为我认为这些比较是不恰当的。前者的原因在于:广州与上海、北京虽然同属所谓的一线城市,但在城市规模、人口、房地产发展现状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际地位等方面都不具备可比性。其实,广州是没有资格与北京和上海相比的,那是拔高了自己,道理就像上海不能与纽约、东京相比是一样的,广州只能和重庆、天津、长沙、沈阳、武汉、南京等较大的直辖或省会城市相比。而且,从市场化和理性化程度上也不应当与上海北京相比,难道一个市场化和理性化程度高的城市要向市场化、理性化程度低的城市看齐吗?与1997年比也不恰当,为什么?因为也不具备可比性,主要是由于购房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时的购房主体是港澳炒家、单位团购和少数先富阶层,而一般的工薪阶层仍处于望楼兴叹阶段;而现在的购房主体主要是工薪阶层,他们能买得起楼并不完全是因为工资和收入增长,而是因为多次的降息和1998年之后才实行的购房按揭;如果没有8次降息和购房按揭制度,绝大多数人现在依然买不起房。而且,97年广州房地产发展规模与现在也是今非昔比、不可同日而语,难道两者之间有可比性吗?
难道说,广州住宅均价在不到两年半时间内由2003年的3888元/平方米,涨到2006年4月的6253元/平方米,涨幅高达60.83%
附:穗国房群字(2006)1073信访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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