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要回北京了,今天又翻弄着那些陈年往事,无意中找到了二十年前的一本“诗集”,对不起不是什么名人大家的,而是鄙人早年的习作。那时同学之间很时髦摆弄交流一些手抄本,歌词抄多了觉得无趣还不如自己整点酸诗来换换口味,估计这是我最早接触写诗的原因吧。
“诗集”里清楚地记录者我生平发表的第一篇诗作是1986年12月25日刊登在重庆西南师范学院院刊上的《写给少年的诗 (外一首)》,在那之前我的写作生涯已经持续了一年半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冷抒情”的北岛,崇拜顾城和鼓浪屿的舒婷,津津乐道于《致橡树》,反复揣摩着“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也梦见到“红帆船”上的枫叶。其实是盲目跟风彻底朦胧,到现在还没有琢磨透当年那些主流诗派到底要宣扬什么,毕竟大家的成长年代并不等同,或许他们的诗里行间有些字眼和特别的表述吸引了我的眼球,也为我度身定做了与众不同的“行为艺术”,“一项调查”表明我在中学时代留给老同学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就是“会写诗”。
我的诗歌情节一直到北京读大学时才得以终结。还记得那是1988年的初秋,我坐在广院的图书馆里自习,那刻突然停电了,教室里除了窗外的新月没有了任何的生气,本来呢想用诗记录当下的感受,只可惜怎么提笔都感杂乱无绪(要知道在才思泉涌的中学年代,别说这摆在眼前的题材了,就是一阵风掠过都能让我触景生情,我曾一度着了魔着了魔,最高的产量竟然是一天四首!!!),对了,那个停电的夜最后是以生硬地写出了一首名为《忽明忽现》的东东结束了我三年又两个月可爱的诗歌生涯。
想来有意思,我曾那么地迷恋诗歌,可从来没有渴望成为诗人,我觉得我当年根本就是完全就是假借诗歌达到自己“附庸风雅”的小情调,再以用来吸引女同学的目光,哈哈哈哈!
20年前一位15岁少年的异想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