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评论员曹林
评论员曹林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037,515
  • 关注人气:3,802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马云最想删掉的视频曝光?不,只是你又被骗了一次而已

(2018-01-28 15:45:04)
标签:

杂谈

​“真相还在穿滑板鞋的时候,谣言已经绕地球跑了N圈”。


这两天的朋友圈,一个名为“马云最想删掉的视频,燥起来”的10秒短视频开始出现。在如此“强劲”的标题下,虽然稍有头脑和判断的人都会看出视频中的人并非马云,都丝毫未妨碍到一众网友津津乐道。


这早已是自媒体时代的常见现象。近年来,随着移动端信息载体的不断发达,类似“马云最想删掉的画面”、“李嘉诚看了都想打人”、“比尔盖茨说他不能忍”……之类的信息流每时每刻都在层出不穷,当中的绝大多数自然都是虚构。而马云,更因被盗用和仿冒的频次过高,被网友戏誉为“伪名言界的四大天王”——其它三位分别是鲁迅、莫言和杨绛。

马云最想删掉的视频曝光?不,只是你又被骗了一次而已

​被盗用的当然不仅只有形形色色的“伪马云语录”,早在两年前,就有类似开篇所说的造谣视频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在网络上大肆流传,标题更为惊悚:“马云搂着姑娘KTV亲密跳舞!”同样,即便视频中人依旧明显不是马云,即便阿里多次声明辟谣,并宣布已就恶意传播行为正式报警,都从未能停止时隐时现的网络传播。


这些年来,这种打着名人旗号、蹭大IP热度的谣言大有市场,且愈演愈烈。仅以马云为例——“汶川地震马云只捐了一元钱”、“马云移民香港”、“马云的捐款都捐在海外”、“马云搞垮中国股市”、“马云豪宅价值数十亿”……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害得马云不得不经常在微博上为自己澄清,阿里巴巴也多次辟谣,甚至多次用到起诉、报警等维权手段,但收效微小。阿里巴巴官方声明中曾经异常无奈的说过这样一句话:越辟谣,越无效。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信息发布者,这在加速了信息传播的同时,也令虚假信息泛滥成灾。当下,造谣传谣甚至发展到公司化运作的趋势,背后出现了借谣生利的“商业模式”。这样的局面,不仅让谣言的当事人深受其害,更消耗着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给整个社会带来信任危机。如何减少和终结网络谣言,已成为管理者和公众的必修课。


想解决网络谣言泛滥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网络谣言传播的责任主体。在由发布者、平台方(信息服务提供者)、转发者构成的传播链条中,首先应该受到谴责和追责的,自然是谣言的始作俑者,不管他们出于什么目的对外发布虚假信息,行为本身都已经构成了名誉权侵权。从秦志晖造谣诽谤被判刑、到向南夫虚假“爆料”遭刑拘,都在告诉我们: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造谣者必遭法律制裁。


但笔者在此更想探究,网络谣言传播链条中,平台方与转发者的责任。


对于平台方来说,把好信息的入口关、发现谣言后及时处理、有效控制谣言的传播,是应尽的责任。对于通过自家平台传播的网络谣言,平台方是理所应当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要想减少网络谣言传播,必须强化平台方的法律责任,通过建立健全有关法律规则,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降低、消除网络谣言传播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强化互联网监管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从源头上杜绝网络谣言。。


谣言的一次次得逞,对于旁观者、转发者来说,也是一种良知的拷问。面对谣言,很多人不是去质疑真伪,而是选择宁可信其有。有了网络的助力,点击一下就能转发,更是对谣言起到了放大作用,推波助澜。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随手一转”实际上是在“帮助侵权”。作为理性的网民,应该主动抵制网络谣言,自觉承担起切断网络毒瘤的责任,而不是人云亦云,成为谣言的复制者和传播者。


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需要监管部门、平台各司其职,也离不开公众意识与公民素质的提升,唯有三方协力,才能让整个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