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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水祸之三:藏在声明里的谎言

(2008-11-05 14:21:57)
标签:

康师傅

质量门

消费者

水源门

矿物质水

财经

分类: 封面报道

 文/本刊记者  姚卜成

消费者和康师傅之间不断爆发针锋相对的口水战,乍一听仿佛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真相只能有一个。那么,康师傅与消费者之间,究竟孰是孰非?又到底谁在撒谎

 

康师傅2007财政年度公告显示,康师傅2007年共计卖出108.7亿瓶包装饮品,其中瓶装水销售量居市场第一位,占有率达15.4%,超越娃哈哈、农夫山泉等众多品牌,成为“中国水王”。

但在“水王”光环的背后,却危机四伏。当康师傅矿物质水因水中“含有游离态钾”、“优质水源”实为自来水、“PH值不达标”等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康师傅遭遇到了“登陆”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信任危机。面对不断高涨的公众质疑声浪,从沉默不语到承认“优质水源”实为自来水,康师傅对质疑声做出了一系列反击:一边被公众指为虚假宣传、无稽之谈,一边说是非定义下的化学概念,甚至说自来水生产的矿物质水亦完全符合 GB10789饮料通则中有关“饮用矿物质水”品类的定义;一边说“ PH值不达标”损害健康,一边却说有关PH值不适用于包装饮用水,是基于对公共供水管道的影响考虑而制定的,更没有危害人体健康的定论,产品符合《饮料通则》(GB 10789-2007)有关“饮用矿物质水”的相关定义。

那么,究竟孰是孰非?真相到底如何?

谎言一:移花接木,遑论“符合国家标准”

“水源门”事件中,康师傅的声明是:用自来水生产矿物质水,系以纯净水的基础再添加符合“食品添加剂与营养添加剂”国家标准的矿物质原料,完全符合国家标准GB10789饮料通则中有关“饮用矿物质水”品类的定义。

考虑产品安全与卫生,本公司使用水源,无论是使用自来水或其他天然水,都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产完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相关规范。

在康师傅的这份声明中,有很大的“猫腻”。

首先, GB10789的全称是“GB10789——1999《软饮料的分类》”,而现在执行的国家标准中,根本没有GB10789饮料通则这一法规。《软饮料分类》第3.6条“瓶装饮用水类”中,瓶装饮用水的定义是“密封于塑料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不含任何添加剂可直接饮用的水”。而在此《软饮料分类》中,更没有“饮用矿物质水”品类的定义。换言之,1996年制定此标准的时候,中国市场根本没有“矿物质水”这一概念。

瓶装水的定义,世界各国的规定各有不同,但不准使用添加剂是基本原则。

比如美国联邦法典(4-1-03版)中,瓶装水的定义是“水中可能含有适当的安全抗菌剂,但不添加其他成分。”

至于说声明中所说的“添加的矿物质符合‘食品添加剂与营养添加剂’”,根本就不适用于瓶装水。

另外,使用水源都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在强调水源的标准,而不是产品本身符合标准。再说,矿物质水根本没有国家标准,又怎么会“生产完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相关规范”?

谎言二:水的PH值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从未有过权威定论吗

关于包装饮用水PH值问题,康师傅的声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有关PH的规定,不适用于包装饮用水,是基于对公共供水管道的影响考虑而制定。

没有包装饮用水的PH值超越6.5~8.5会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定论。目前我国营养学界、权威机构,特别是慢性疾病研究机构从未对水的PH值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发布任何定性研究结果;也并没有任何权威部门得出关于PH值超越6.5~8.5的水,就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定论。

综上所述,我公司生产的康师傅品牌矿物质水,其成品品质及生产工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料通则》(GB10789-2007)有关“饮用矿物质水”的相关定义,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的安全、实惠、健康的饮用水。请广大消费者安心饮用。

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主编是金银龙。记者在首都图书馆找到了金银龙主编的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释义(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年6月第一版),释义中的第四章第一节“适用范围”中第二条第二款为:“生活饮用水是指供应人日常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GB5749-2006也适用于用作日常生活饮水的桶装水和瓶装水,但不包括饮料和矿泉水。”

康师傅水祸之三:藏在声明里的谎言

图一

 

康师傅水祸之三:藏在声明里的谎言

图二

 

图一是康师傅吉林长白山饮品有限公司在为其生产的“康师傅天然水”的宣传单,其中一段赫然写着“大多数矿物质水的PH值竟也呈酸性,甚至有可能比纯净水更酸”的广告词

图二是GB547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释义,释义中第四章第一节第二条第二款的说明,揭开了康师傅声明中“《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PH值的规定,不适合包装饮用水”的谎言

关于水的PH值问题。“人体酸化是百病之源”已经为国内外医学专家学者所证实。中国医促会健康饮用水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复兴教授,是国际上首先提出“水退化”的科学理论及“健康水”系统概念的学者,他对健康饮用水的认识是:(1)不含对人体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质;(
2)水分子团小;(3)水的营养生理功能强;(4)PH值呈弱碱性;(5)水的硬度适中;(6)人体所需矿物质含量适中;(7)水中溶解氧及二氧化碳适中。

而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3月出版的《饮用水卫生手册》则详细描述了健康饮用水应该具备的特性:“优质饮水在保证水中矿物质总浓度的前提下,全面均衡的矿物质含量是至关重要的”、“这些矿物质元素应当是全面而且均衡”、“优质饮水的PH值应为弱碱性,7.0~8.0的范围是适宜的”。

由罗敏与周蓉翻译、王占生审校的《健康的水》一书中,这样描述:“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采信的研究表明,水的PH偏碱性是降低癌症死亡率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该书2001年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译者罗敏与周蓉是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士,王占生则是卫生部健康产品审议专家顾问组成员、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士生导师。该书的作者是美国马丁·福克斯博士。马丁·福克斯博士是著名营养学家、水专家,十五年来一直是水研究的负责人。该书被公认是“这一领域最好的书”。

在“成品品质及生产工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料通则》(GB 10789-2007)有关‘饮用矿物质水’的相关定义”声明中,与第一声明相比, GB10789-2007《饮料通则》的名称引用无误,完全正确。但遗憾的是, GB10789-2007《饮料通则》是2007年10月18日发布,
2008年12月1日才开始实施。

很难想象,面对消费者众多的质疑,康师傅先后用了四个国家标准来为自己辩护,但都漏洞百出:不是引用错误,就是套用还没实施的法规。

从“水源门”开始,即便康师傅承认了“优质水源”实为自来水的虚假广告,涉嫌欺诈消费者,但只是一个道歉就草草了事,却不见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罚。

它的产品虚标产地,明明是四川生产的,却要写成是重庆产的;明明是上海生产的,却要写成是杭州产的。如此明显的违法之事却不了了之。

更有讽刺意味的是,康师傅动用的四个国家标准,反而暴露了其矿物质水的出身亦是有问题的;当它移花接木,大谈其产品符合还未实施的国家标准性法规时,执法部门、相关专家却集体失语。

众多的怪事加到一起,至少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有问题的绝对不仅仅是康师傅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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