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完好友的婚礼,读到这篇日志”为什么丛飞资助了一群白眼狼?” 。文章列举了丛飞曾资助过的无数穷困学生中的几个特例,其中有被人知道会没面子的受助者李某、他帮我肯定另有所图的受助者小A、何时病好出来挣钱的贫困学生家长、能否帮我买个MD的贫困生小珍。这哪里是白眼狼,这是一群连禽兽都不如的人渣。
文章的评论有贬有褒。由此引发的争论是丛飞是一个伟人还是一个傻冒。从八荣的角度讲,丛飞真的是一个伟大的人,他足以作为这个时代的楷模;从捐助的盲目性上讲,丛飞在某些不以八耻为耻的人眼里,十足一个傻冒。300多万干点什么不好?资助一群白眼狼。最终却落得含恨人间。
丛飞在历史长河中有如挡车螳臂般微小和渺茫,他的傻劲凸现了这个国家福利待遇的不平均,凸现了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凸现了中国人信仰的沦丧和信用的缺失。为什么”我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1000万家企业中, 仅有10万家曾经为慈善事业捐过款物,另外99%的企业则从未有过慈善捐助记录“,为什么我们看到无家可归的乞丐,不但不伸出援手,还啐人家一口说,”丫一个月挣得比我还多”。这个社会突然有点畸形的意思,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越来越少,唯一可靠的就是拿在自己手中的踏踏实实的”毛大爹”。
我欣赏这样真诚的评论,”乐于助人总的出发点是好的,无论犬儒主义者如何揣测他的动机。我对丛飞是敬重的。”当我们总呼唤着豪侠出来杀富济贫,当我们总期望医院的服务能好一点,街头的骗子能仁慈一点,我们是否想过,对他人期望太多,而自己总做得太少呢?
当给公共汽车上的老人、孕妇和儿童让座都要作为一种公德,一种美德来大肆赞扬的时候,我要说,这是什么样的社会呀,那本是任何一个称之为人的动物最本能、最该做的事情。
无论你赞同丛飞是伟人还是傻冒,都无法不正视他曾经履行过的无愧于良知的,却让众人汗颜的社会责任。丛飞,抑或同样伟大的”白芳礼老人“,你们是堂堂正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