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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动的城市和可行走的城市 (2006-02-13 17:32:09)
因为香港牛棚书展的活动,要陪驻展作家李欧梵带一群朋友来趟“走路工作坊”,从金钟走到铜锣湾,边走边谈。回家之后,意犹未尽,就把从前翻过但未细读的《浪游之歌》拿出来好好看一遍。这本书原名Wanderlust,作者雷贝嘉·索尔尼(RebeccaSolnit)是个行路迷,在无车不行的美国加州,她住在最适合用双脚行走的三藩市。
 
城市,有走不动的城市和可行走的城市(Walkablecity)两种。走不动的城市典范,是我住过的洛杉矶。洛城的走不动不是因为它太笨重,而是它太过轻灵,全城被一条条的公路贯穿,汽车方便地在每个角落流动。洛杉矶扩散得如此之广,因此不用太多的密集高楼;就算市中心,比起其它城市也要显得稀疏。这种城市是一眼望去,所有东西清清楚楚呈现眼前的透明都市。
 
索尔尼自己住的三藩市,和她喜欢的纽约及意大利诸城,则是可以好好走上几天的城市。不只是这些地方对行人来讲方便,也因为它们太丰富,丰富得几近沉重,所以走在其中街巷,总有一种变化无穷,走多少回都走不透的感觉。当然,世上行人的梦想城市依然是巴黎,这个明明呈辐射状清晰扩散的太阳城,老是有挖不完的深度和重重包裹的神秘氛围。所以,第一个研究现代“逛街”这种行为的德国大哲人班雅明,就是用巴黎来当他的经典范例。索尔尼也注意到了,巴黎是世界上出产最多“走路”理论家的地方。这城的居民如此热爱走路,乃至于可以为她发展出理论。
 
写走路和它的历史,索尔尼把更多的篇幅花在大自然中的漫游。相比起都会的逛街,荒野漫行好像更有灵性。例如某支爱斯基摩人有这样的习俗,谁要是生气,就让他带一根树枝到雪地上走一圈,以消解怒气。在心灵获得平静的那点上,插上树枝,“以见证愤怒的力量或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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