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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自有故乡(2009-10-04 13:15:32)
标签:自述 文学 创作谈 秦岭 文化 分类:随笔信口

此稿乃某文学刊物“秦岭专辑”中自述部分。 

                      文学自有故乡

       

                                秦  

    不用遥指杏花村,回眸,文学自有故乡。

    我知道我文学的庄稼依赖故乡的哪口水井、山泉或者屋檐水,真的知道,否则那些属于我的汉字、语言、描述、叙事就像坡上过了根虫子的蒿草,即便野火烧过了,春风再鼓劲,也不会“吹又生”。

    我在另一篇创作谈中如此诠释过作家和庄稼人之间的某种类同:指头是犁铧,电脑是土地。只有人脑和电脑像人和驴子一样构成驱动的关系,我们就能闻到新翻的泥土的芬芳。所谓文学意义的力透纸背,其实就是对现实故乡和精神故乡默契的精度和深度。现实故乡和精神故乡的山、水、林、田、路、人,让文学的故乡冰肌玉骨,炊烟四起,山鸣谷应,这边唱来那边和。

    认识抵达于此,同时也就扎到了我文学的软肋。如今要盘点在文学的故乡伸脚踢腿的样子,我反而无可适从,首当其冲的是考验自己的勇气。
    西部是故乡。在一些报刊邀约的创作谈中,我无例外地要谈到我的老家甘肃天水,在羲皇故里开阔如天的精神背景下,记忆的屏幕上闪现最多的,是孩提时代母亲给我们讲读评书的情景,是可敬的外祖父煤油灯下抑扬顿挫的“古今”,是前辈压在箱子底下的线装版《三国演义》、《水浒传》和首版《山乡巨变》等珠玑文字。1985年中学时期发表第一篇作文并在原天水地区征文比赛中获奖的时候,少年的我就在应邀撰写的获奖感言中,别无选择地把文学的启蒙和孩提生活联系起来。我在一本刊物上有这样的描述:“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西部乡村,日子像清淡的酸菜,连羊肠小道上的羊粪、牛粪都闻不到食物转化过的味道,而我居然守着酸菜的同时,有机缘守着阅读、回味和思考,据此我有理由认为,孩提背景,是我文学最早的启蒙。”经历无法颠覆,因为经历本身就是答案,纵万般诘问,答案一如既往。

    是什么在引导并构筑一个人的艺术方位和准心?现实的答案很多,比如生活、历练、遭际、知识结构等等。而我唯时代是举,时代才是催生作家的润滑剂。在接受高等教育之前的80年代中期,我曾在故乡的一所师范学校读书,那个时代据说催生了数量可观的作家群,但在我看来,那只不过是特定历史时期必然出现的一个罕见的文学汛期,而不是什么所谓的黄金期,它更像一次排洪,因为泥沙俱下,就不可能诞生什么好作品,我只承认那个时代的文学激情。当时的我,未来生活的方向和形态如迷蒙烟雨难以确认,却可以把思想放逐到云端月宫。文学颠簸得我血脉贲张,不经意间,少年的我成为百舸争流中的一叶激进地有些偏执的小舟。那时的文字和审美没有心灵的归宿,只知道把青春的躁动和梦想在谬斯的眼皮下放飞,幻想着将来中国的作家、画家、音乐家里会有秦岭这个符号,于是不惜在早恋的芳草地里勒转马头。最终,文学迫使其他爱好统统下野,在音乐、绘画的废墟上,几十篇小说、散文在《少年文艺》、《中学时代》、《春笋报》等报刊的处女地上拔地而起。 “资历”使我理所当然成为创建校园文学社、创办校报校刊的“先驱”之一。记得当时学校传达室的小杨每周都要拦我去他那里签稿费单子,每签一次,古城劳动路临街的木凳上,就会多一个对着肉夹馍狼吞虎咽的少年。

    那个时代值得留恋、欣慰的事情很多,重要的是,在邓丽君、齐秦的歌声里,做了许多的梦,梦有棱有角,咋摸咋有。1988年夏天,故乡作协会员名册里增加了一个学生会员,那就是爱吃肉夹馍的我。记得那天学校在南山体育场举办运动会,我把作协会员证带到最要好的同学中间,在男女同学羡慕的眼神中,我看见了又一个自己。虚荣心像一个鼓囊囊的气球,直直地往云彩里飘。那天,我用漫画的技法在笔记本的扉页创作了一幅自画像:头顶天,脚立地,周身赤裸,形如石膏像大卫。

    小少年,大野心。课堂上填词云:“喝令地球立正,跃马宇宙稍息。”

    乡村和校园晾晒了我的性格,打磨了我的理智,冷静开始像冰山一样横亘在青春的胸口。青春和校园文学因为年轻而青涩,外边的世界开始让我无奈。文学岂能当饭吃?这绝对不是我的农民意识,文学在生活的磅秤上,不如一粒尘埃。1989年,命运的铁蹄突破我对未来生活形态预想的最底线,把我顺手牵羊到一个叫西口的山区讲台教书,同时给生活嵌入了清贫,把心绪抖弄得鸡毛乱飞然后又夯进砖墙土垒。按理说,小哥哥要走西口了,村口,该有个情妹妹要招招手的,我却无法回头,我知道背后没有泪珠儿飞扬的毛眼眼儿。从十里铺到五十里铺,飞扬的,是尘土点儿,点点儿。不是不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更非数典忘祖,而是物欲社会和不规则的社会秩序把我逼上了随波逐流的孤帆远影。躯壳里日渐像丝一样被抽出的,是梦,如炊烟,静悄悄地消失在玉米地和山旮旯中。在与文学分崩离析的10年里,文学的汛期成为记忆,命运却没有让我的河床闲着,变本加厉地流淌着另一类文字,那就是在各级区、县主要领导身边以“大秘”的角色撰写公文材料并从事经济、管理、人才等社科类理论研究。这类写作使我的人生旅途九曲回肠,生活的图景变幻莫测,思想的交锋跌宕起伏。从1991年开始,我的步履从乡村到小城,从教育系统到党政机关,从西部高原到渤海湾,从秘书到七品小吏,从赤条条无牵挂到成为天津女子的丈夫和娃他爸。1999年,我文学的触角再次支棱起来,以引爆器的姿态靠近了文学的丛林。我在试探,是爆炸?还是艺术的知觉早已老化?“轰隆隆……”这次撞响的,是连环雷。这绝不是我的文学汛期,是我不断增高的思想冰山和不断融化的艺术雪水。我笃信结束意味着开始,我不信所谓的弹指一挥间,我信岁月的黏稠和宽度。在天津生活的第三个秋天,去了一次故乡,感觉土地在开花,所有的石头都在唱歌,麦垛后的老黄狗一笑,宛如一个怀春的女子,酒窝窝里荡漾着相思的气息。

    文学的回光返照,激活了我身上久未启动的调节系统,灵感在我思想和生活的沼泽里彩虹飞架,思维方式迅速一分为二,在官场的精神追寻暗自调整了指向。在后来短短的几年里,我用业余时间的绝大部分,以每年平均十几万字的速度在文学的峡谷里寻找尘封太久的自己。尘封久了那就有了文物的属性。《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作品与争鸣》、《中篇小说月报》等选刊、选本有很棒的考古嗅觉,我有20多篇小说通过他们,把生活的真相一次次大白于天下。那年,从维熙老先生在《中国文化报》撰文评价我的一部小说时说:“从取材到人物情韵的描写,在当代描写农村生活的作品中,都称得上一声绝响。”

    我的文字是绝响吗?我连怀疑自己的功夫都没有。艺术的路上,分明有个梦中的情人,远远的,站在我必经的路口,翘首,挥舞着粉色的丝帕,嘴角漾着盈盈的笑,像一朵雨后的玉兰花儿。啊啊!我还回头吗我!

    渐次意识到,最和人不开玩笑的,恰恰是命运,我必须相信,出走文学十年中太多的颠沛流离和风刀霜剑,恰是命运对我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危改,对我灵魂和精神的重铸,是在帮我颠覆单纯、摈弃感性、埋葬不切实际的幻觉和浅陋。文学给不了我这些东西,而生活给我了。不但给我了,还给我安装了窥视生活真相和原色的触角,擦亮了窥视艺术生命之泉和灵魂之本的眼睛。命运其实总是以母性才有的眼神关注着我们每一个人,温暖而热切。

    转而,我把命运给我的,给了文学的我,和我的文学。

    于是,真切地感到时光的可贵了。生命的答案早已参透:人间已经够热闹,从来不稀罕谁谁谁曾经来过,今世,我们都没有第二次。每当感觉日子在指头缝儿里廉价地洒落,我就知道,只有抓紧文学的崖上草,精神就不至于沉入谷底。

    文学使我挣脱了喧嚣,发现寂寞是另一种精彩。心灵归于自由和沉静,艺术的享受原来可以让生活没有边界,拥有的世界原来可以变得很大。

    一些报刊在帮我梳理所谓成长的历程时,我告诉编辑,成长贵在“成”字儿,取决于标志性的创造,这点,我远未抵达。我只能说,我尚在路上。创作是行走的过程,我习惯了用自己的双脚走路。我宁可告诉他们我的一次次的路遇,因为路遇的温度,它煮沸了我创作的热情,揭开锅盖儿,“成”与不“成”且搁一边,至少能看到抵达的过程和递进的形态。1985年的路上,一位刚刚从兰州大学毕业的女子来到了乡村,成为我的初三班主任,她几乎把我的每篇作文给许多班级讲读。她现在已经是某大学的著名教授,她一定会记得当年那个穿着绿军衣蓝裤子戴着绿军帽的被一脸青春豆折磨得让英俊打了折扣的农村少年,因为作文而满面红光。2003年,《北京文学》杂志社社长章德宁女士曾力挺我的中篇小说《绣花鞋垫》在原创版、选刊版破例同时推出,首开《北京文学》先河,从而把我的“乡村”系列小说推到了文坛的前沿。2006年,被国内外华人读者誉为中国的“古拉格群岛”的小说家杨显惠先生不仅屈尊为我的长篇小说《断裂》作序,还就小说的“为什么写”“写成什么”等本质性问题在《小说评论》、《文艺报》等报刊为我的小说高标定位,认为“秦岭的小说打开了一扇崭新的视窗,呈现的是一条与众不同的艺术道路”。我的“皇粮”系列陆续发表后,恰逢中国首届农村题材小说研讨会召开,一些带着研究课题的专家诚邀我前往。2009年,中国作协、天津作协和百花文艺出版社联合在北京为我的长篇小说《皇粮钟》召开的研讨会……

    一次次的路遇,如驿路梨花。花开如文学,感动如我。

    无论是怎样的路遇,在我心目中,他们都来自我精神的故乡。而步履完全依靠脚印的方向和多少来证明:我是在怎样走着,走向哪里,如何走的。

    重要的认识在于,我明白中国文学应该以什么样的面目,才会被认为是文学。——明白,是的!明白不是个简单的词儿。我说过,作家首先应该是个明白人。今年8月,我随天津作家团去故乡甘肃采风,我尝试着在40多度高温下徒步、赤脚登上敦煌鸣沙山。我发现,越到山顶,脚印,原来可以踩得很大。

    我始终把青睐我的读者当专家看的,我欣赏他们的悲悯情怀,更欣赏他们对社会的认知。我藐视对社会缺乏起码认知的所谓专家,某次交流中,一位如雷贯耳的现当代文学专业的博导老先生用他肥厚的手拍拍我的肩膀,说:“秦岭啊!我知道你对社会有自己的见解,但我一直认为,城市的就业压力之所以那么大,根子在于农民工太多。”我怔了一瞬,只好笑了,就这连掖带藏的笑,也不愿奉陪他那颗缺斤少两的脑袋。在我眼里,他们是文学的温室大棚里虚张声势的冬瓜,品起来,却不如故乡山洼里的一颗野草莓。
    我骨子里热爱来自大自然的色彩和声音,当然不仅仅因为我喜欢绘画和音乐,我始终为自己生在贫瘠但不乏苍美的西部农村而感到幸运和自豪。我相信,这是我义无返顾地投身农村题材小说创作的精神支点。长篇小说《断裂》和《皇粮钟》先后出版后,曾应《文艺报》、《文学报》、《中国文化报》等报刊之约做过一些访谈,记忆最深的却是三次对话,一次对话是与《文学报》记者金莹,题目叫《秦岭站在崖畔看村庄》,另一次是与中国小说网编辑达拉依迦,题目叫《来自大西北的血性文人》,还有一次是与故乡《天水日报》记者胡晓宜,题目叫《乡村是我永远的风景》。要说三次对话中使用频率最多的词是什么,那就是:故乡。我的一些屡被转载、广播和改编的小说,如《坡上的莓子红了没》、《烧水做饭的女人》、《绣花鞋垫》、《不娶你娶谁》、《碎裂在2005年的瓦片》、《乡村教师》、《弃婴》、《透明的废墟》、《本色》、《分娩》、《硌牙的沙子》等,它们实际上是我用故乡的新麦做成的发面饼、锅盔馍、臊子面、疙瘩汤。我在对话中说过,天津作为我的第二故乡,周边也遍布着美丽的乡村,这里的乡村比天水的乡村要富饶得多,湖泊荡舟,沙鸥漫舞,但那只是我带着妻子和儿子度假的美妙去处,却很少走进我的乡村小说。崔道怡先生在一篇评论中说:“我感受秦岭是‘钻进心坎看农民’的。”很汗颜!我做的远远不如先生说的好,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艺术上的乡村生活始终黏糊在故乡的崖畔上,馓饭似的,兼有酸菜和玉米的醉人芬芳,一呼一吸间,肺腑里全是文学故乡的烟火和空气。

    写作是寻找,心灵的那种,找到了,再拿出去做第二次寻找,找与自己心灵有感应的人。因为看重感应,所以寻觅。2005年第一次获全国梁斌文学奖时,我获奖感言的题目叫《在布谷鸟的歌唱中》。今年在领取《小说月报》“百花奖”时,满脑子仍然有布谷鸟在飞。为什么?大凡懂农事农时、乡土乡村的读者,心知肚明。因了这种难得的默契,创作中的许多发现和所得,第一时间,总会神经质地传导给故乡的朋友。

    这使我有足够的自信和魄力一手捏紧犁把儿,一手轻舞鞭子,不管前面是驴,是牛,还是骡子,我们该咋走,就咋走。

    当然不能一味地前行,犁铧需要随时清除缠绕在上面的杂草和粘土,否则人和牲口同样吃力。孟繁华先生在一篇评论中批评我说:“秦岭在小说后记里批判的‘呆在象牙塔里从事所谓乡土叙事的人’的问题,在他自己身上可能也同样存在。”我懂先生的好意,这是在敲我的警钟。前不久,我刚刚从甘肃的乡村回来。为什么要去,为什么要来,心灵的答案一如小说,无须直白,只是为了文本所表述的炕土味儿,是不是那个味儿。在我看来,生活是用来感应的,而不是用来体验的。

    我用鞭子赶完驴,就把鞭子搁在象牙塔上。塔下的田野,一望无际。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风乍起,是秋在文学的故乡蔓延。

 

                                           2009年10月2日于津门

 

注:由于类似创作谈的约稿较多,此稿中的部分观点、历史性记录引自早先发表在《天津作家》的另一篇创作谈《欣赏犁铧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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