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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炮仗考

(2008-02-02 08: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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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读书随感

   先有爆竹后有炮仗,这概念应是清楚的。在南朝梁宗懔的《荆楚岁时记》中就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在庭前爆竹、燃草,以辟山臊恶鬼。但这个爆竹,显然是指火烧而使竹节爆裂作响,非后来的炮仗。此爆竹,我总以为是炮祭中自然出现的名词——古人烧柴而以火焰祭天,炮祭是周礼中九祭之三,炮字原意就是焚烧。南方以竹子为柴焚烧时,竹节爆响,劈啪作势,便产生了可驱邪的联想。

   那么什么时候,火药开始用于爆竹呢?

   有关记载,我竟是从《李约瑟文集》中读到的。这部文集,我一直觉得特别珍贵(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10月第一版,精装,接近90万字,仅12元多定价)。其中有两篇论文《火药和火器的史诗》与《开封府的枪》讨论了火药在中国的发明。李约瑟将火药发明早推至唐代大医学家孙思邈(581—682)的炼丹方,硝硫密封之后可取火。甚至他认为,东晋的炼丹术家葛洪(284—364)就已经明确了硝石可以将矿石化为水,而后来阿拉伯人使用硝石时,就将它命名为“中国雪”。

   李约瑟这两篇论文分别发表于1980与1983年,他写这两篇论文时说,至今未见中国人自己关于火药发明研究的文字。我想,大约直到现在,也无人去认真钻研这些古人的伟大发现经过。我们虽都以四大发明而荣,却无人愿意真正深入去艰辛地研究发明历程,多在那里无聊地繁衍出许多许多的文化垃圾。

   道家是将火药的诞生称为阴阳相遇的结果。明朝宋应星的《天工开物》中说,硝性至阴,硫性至阳,“阴阳两神物相遇至无隙可容之中”,就会燃烧爆炸,人就会“魂散惊而魄齑粉”。当然,这已是很滞后的记载。

   李约瑟认为,火药最早使用,是密封于竹筒的一种喷火器,在北宋仁宗期间1044年的《武经总要》中就有记载。他还说,火药是先用于宫廷烟火,推广到民间后,再用于军事的。他说,南宋宫中就有“地老鼠”的记载,是将装了硝石的竹管点燃后,看它在地上乱蹿。他认为,应该在隋唐时,在宫中已经有了烟火。遗憾的是,他的论断缺少文献支持,包括“地老鼠”的记载,也没有注明出处。

   根据这种说法,王安石“爆竹声中一岁除”中所说的爆竹,应该已经是使用火药了。使用了火药的爆竹,就不能再用竹管——竹管爆炸可以伤人。李约瑟引用《金史·蒲察官奴传》,其中记载当时已经使用原始的枪支,是用“敕黄纸十四重为枪筒”。由此,北宋时显然已经用纸筒代替竹管做烟火了。

   爆竹如何变成炮仗?细究这两个字,古人称炮为燃烧、加热,炮炙是烘烤,仗则是自防的兵器。两个字合在一起,是一种喷火的兵器。如果这样理解,火药则是先用于宫廷中取乐的烟火,再转而为军事中李约瑟所说的喷火器,再变成民间俗语替代了爆竹。被称为炮仗已经是明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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