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朋友的QQ处出来这个消息,不知道真假:
11月26日广东电信的全网ADSL一拖N封堵工作布置会
会议名称
全网ADSL一拖N封堵工作布置会
会议时间 2007-11-26
会议地点
天河电信大厦18楼2号(30人)
机关单位 市场部; 网络运营部
基层单位 白云分公司; 东山分公司; 天河分公司; 芳村分公司;
海珠分公司; 荔湾分公司; 黄埔萝岗分公司; 越秀分公司; 番禺分公司;
从化分公司; 花都分公司; 增城分公司; 南沙分公司; 网络维护中心;
10000号客户服务中心; 网络监控中心; 资源管理中心
会议内容:
1、网运部针对全网开展ADSL一拖N的全面封堵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进行布置。
2、网运部对故障/投诉流程、故障/投诉解释口径进行介绍。
3、资源中心介绍资源满足情况、相关资源查询和资源不满足时上报流程进行介绍。
4、市场部对ADSL一拖N全面封堵后的营销工作进行布置。
参加人员 网运部、市场部各中心、各县级分公司前、后端人员
看来电信这次来真的了。
我不清楚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在家里面使用无线的方式来共享,是否也属于此打击范围?我没有认真看之前和电信签署的服务条款,里面是否有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电信凭什么单方面更改?
其实这样的限制绝对是不平等的,既然电信销售该产品的时候明确是以带宽和时间来衡量计费的标准,作为商品的交易的法则,没有理由要在前述两个条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单方面作出限制。
好比水龙头接到一家只能有一个口出,电线接到家只能亮一盏灯,电话接到家只能用一部机?
明显的垄断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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