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野蛮生长出的新阶级
孙晓光
冯仑把自己的书取名为《野蛮生长》是件挺有趣的事。
一种含义是从大历史的角度观察和小结过去二十年的中国制度演化过程,与成熟的西方资本主义文明比较,中国在破与立之间摸索前进。
对于私人企业家,中国模糊多变的制度不仅提供了稍纵即逝的经济机会,也更是遍地荆棘,危机四伏,用计划经济的旧眼光看,好像有点野蛮;另一层含义似乎是留给冯仑自己的历史相对主义
–“历史只有成败而无是非”(冯仑),自我成长好像有点野蛮,但似乎是可以划上一个句号,另起一段了。
我在美国读书,工作和生活已经二十年了。
当决定“海归”时,周其仁告诫我中国和美国的市场完全是两套不同的游戏规则,汪丁丁则祝愿我能尽早学会在中国的“生存技能”。
两位朋友都提及冯仑的《野蛮生长》,我马上买来,一口气读毕,真的很过瘾。
过去二十年的中国,
是一个以钱为本的社会,人们拼命的“圈地”,“圈钱”,不放过每一个稍纵即逝的政策改革实验所带来的创造超额利润的“制度机会”。
一百年前的美国,没有反垄断法,因而有了洛克菲勒,摩根,卡耐基和梅隆,他们也以冒险精神和商业远见而垄断了重要的行业,大赚特赚了一把,结果是千夫所指,“原罪”深厚。
中国这二十年来,政府控制著战略资源和行业,私人企业家只能靠“开拓”蛮荒之“地”产而“野蛮生长”,一不留神却硕果累累,而且形成了一个扎实的“有恒产”的新阶级,城市居民有了自己的恒产
–
房子,房奴和地产大亨一起,奠定了中国从野蛮走向文明的物质基础。
但是,淘第一桶金时的“原罪”阴影却罩在冯仑一伙地产大亨的头顶上,挥之不去,令人窒息。
把“原罪”放在《野蛮生长》的第一章,可见冯仑还是很有“原罪”心结的,尽管张维迎主张“大赦”,作者希望“不了了之”,但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的“房奴”们,好像搞不清官商之间,谁有原罪。
官,“制度不妥之处”,商,“私人企业初期发展的逻辑悖论”
都有罪,只有不行贿的才能甩掉“原罪”的包袱,王石是旗帜。
其实,野蛮生长过程中,原罪,无论是冯仑定义的原意也好,郎咸平定义的“行贿,牟取暴利”也好,是不可避免的,所谓法不制众也。地产大亨们害怕的是:中国的法律制众不一定灵,但治一治不听话的人,找点“原罪”出来,一定能把私人企业家从红得发紫的天上打下十八层地狱。
法律不怕狠,唯惧其对犯罪行为定义不明晰。
中国的发票能把人治死,税法也永远搞不明白,官司可以打到总书记,看谁的后台最硬,陈良宇不是也给扳倒了吗?!难怪冯仑把原罪“加以分析”,“看出许多不同的罪包括在其中”(奥古斯丁)。
未来二十年的中国,将是一个以人为本的大格局。
正直,诚信和有才智的人将影响和主导中国发展的大趋势。
经济和政治的国际一体化使中国更加开明,开放,权力地方化,分散化使中国政治与经济的互动,转化更现实,具体。
等待商界思想精英的历史使命不仅仅是捐钱做善事,更重要的是和公共知识分子中的思想精英联手打造文明的,人性的“戒”(冯仑前言中以“戒”喻规范)。单纯靠路演“不行贿”只能建立个人的阳光形象,也是短期有效的“护身符”,天天上媒体曝光也是一件挺累的事。
大浪淘沙,
在中国经济高速崛起的过去二十年中,我是一个局外人。
但远在太平洋的彼岸,我每天都在关心中国的进步和发展,为同学,朋友的成就而高兴,为中国的强大而自豪。
周其仁曾经把中国经济形容成一棵大树,要想知道大树的年龄只能看年轮,大树不能砍,那就只能在现实中观察,思考。 冯仑的《野蛮生长》好像是啄木鸟的嘴,生生地在大树上凿出一个小洞洞,让我们有机会看看中国这棵大树的年轮。 野蛮生长了二十年,一个文明的新阶级也诞生了。
转载于冯仑个人电子杂志:《风马牛》第十七期
《风马牛》全部精彩内容尽在http://www.FengMaNiu.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