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奥巴马正式获得了美国民主党的提名,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获得总统竞选资格的黑人。仅仅一年之前,奥巴马还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无名小辈。虽然他早在2004年就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五位、当前唯一现任的黑人参议员,但也只是美国100名参议员之一而已。当时,美国举国上上下下都为“比男人还要强势”的前第一夫人希拉里所倾倒,被布什打败的民主党寄望于她在2008年夺得政权,女人们则期待她创造前所未有的美国女总统历史,蓝领们期待着她延续克林顿时代的经济增长。作为个人推广的一部分,奥巴马、希拉里、麦凯恩都早有自传或专著问诸于世。希拉里在2003年出版的自传《亲历历史》,一度畅销百万册。很早就有观察者说,谁赢得了图书市场,谁就将赢得主流读者群所代表的阶层的支持,即年轻人、知识分子、白领中产阶级。这个群体——而不是来自种族的支持——将决定总统大位的归宿。因为年轻人代表着美国的未来,中产阶级是美国社会的主流,知识分子则是美国前进的支柱和驱动力。
然而,就像后来2008年1月3日艾奥瓦州第一场初选的那个晚上一样,世界上有许多事总是出人意料,名不见经传的奥巴马在图书市场一样后来居上,成为名符其实的黑马。根据美国图书调查公司“尼尔森图书扫描”的数据,希拉里那本畅销四年的自传周销量此时跌落到1千多册,麦凯恩出版的《我父辈的信仰》和《强烈的呼唤》周销量不到1千册,而奥巴马自传的周销量却过万,2月一度有过3万5千册的记录,就同他本人一样,迅速在北美乃至全球刮起了 “奥巴马旋风”,神奇地让许多对政治漠不关心的年轻人和中产阶级掏出了钱包里的钱。《世界新闻报》报道说,希拉里的一位幕僚曾沮丧地表示:“希拉里可以战胜任何对手,但奥巴马不是一个对手,他是一种现象。”
奥巴马在图书市场的影响力,很自然地反映在了竞选上。46岁的奥巴马在中青年人中的支持度领先希拉里17个百分点,2月5日之后增加到27个百分点。在30岁以下白人当中,他的领先优势也从18个百分点增至38个百分点。同时,他另外的主要支持者知识分子和中产阶级虽然不能一掷千金,但总数的庞大以及能够长期稳定提供的小额捐款,已经足以让奥巴马的筹款超过“有钱的麦凯恩”,逼迫这个对手早早炒过一次关键筹款人。当然,也足以让奥巴马轻松地在“金钱游戏”中击败了以善于筹款著称的克林顿夫妇。在6月的最后时刻,我们开始常常看到这样的新闻:希拉里竞选阵营跟奥巴马谈判,希望以奥巴马对方的承诺来换取他帮助偿还上千万美元竞选债务。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前副主席埃迪·马埃则感慨说:“如果他(奥巴马)给他的支持者们发出一封电子邮件,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今天下午需要1亿美元’,到时候他差不多真能搞来这么多钱。”
希拉里和麦凯恩的支持者主要来源于跟他们同一个时代的年老白人。譬如61岁的希拉里在65岁以上白人中的支持度,领先奥巴马一直维持在29到38个点之间。当然,因为克林顿时代经济增长的“政治遗产”,希拉里还拥有大批社会资源以及蓝领阶层的支持。麦凯恩背后的共和党掌握着国家行政资源,他肯定会获得本届政府的相关即得利益者的支持。因此,希拉里与奥巴马的对决,我们可以视作为“过去”与“未来”的战争;而麦凯恩与奥巴马的较量,则是“现状”与“未来”的决斗。
很不幸,就像1992年当年也是46岁的克林顿面对68岁寻求连任的的老布什总统一样,老布什总统拥有行政和社会的资源,但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未来”和中青年人总是占据上风。今天,奥巴马也成为了“世代更替的象征”、“新时代的希望”。对于年轻人来说,“克林顿时代”的经济繁荣,是一个已经很遥远而不能再复制的过去;而72岁的麦凯恩代表的则是一个经济糟糕、战争让人厌烦的现状。
早在2007年,各党的初选还没有开始之时。一个叫Daniel Gross的美国人就写书形容说:希拉里等于通用电气(GE),是属于“过去”的老品牌,实力雄厚,知名度极高,因此建议:持有。麦凯恩等于通用汽车,有爱国品牌之名,但因此也背上历史包袱,市场份额日益萎缩,建议:卖出。奥巴马等于Google,虽然历史不长,却是未来发展空间最广阔的新产品,肯定会有惊人的增长速度,因此建议:强烈买进。
当然,我们还应该更深入地思索:为什么偏偏是奥巴马在北美刮起旋风?“奥巴马现象”的出现难道只是因为他可以博同情的黑人身份?或者是因为美国总统大选是一场选美大赛?再或者就是他善于演讲,能够高喊“希望、变革、团结”的口号?我想,大多数成年人肯定不会为纯粹的口号、不合时宜的改革政纲所打动。如果奥巴马能够让这群对政治最冷漠、知识程度最高的群体心甘情愿地掏钱和投票,那么就一定有能让他们心甘情愿的独特魅力和能力。
但是,这种“奥巴马现象”的秘密和成功基因,也许只能从他的自传中去寻找。因为我们大多数人从书市上选择这本自传的原因,跟一个美国人将票投给他的理由,不会有太大的区别。
一本奥巴马自传所传达的,不仅仅是一个充满绚丽和传奇色彩的美国梦,还应该有更多关于时代的思索,以及为我们自己取得成功用以借鉴的智慧:一个出生于草根底层问题家庭处于种族弱势的年轻人,如何在一个还存有种族歧视的社会通过个人奋斗掌握住了自己的命运,造就了这样神奇的“奥巴马现象”?一个名不见经传没有太多“社会资源”的非裔总统候选人,凭什么能够敢玩这种以“烧钱”著称的“金钱游戏”,又拥有什么样的神兵利器去击败一个呼声极高、有个前总统丈夫助拳的“女强人”,以及一个父亲和祖父都是四星上将、妻子是亿万富翁的“越战英雄”?他的行为、理念、背景、形象,体现和把握了那些大时代尤其是国际通行的趋势和新特点,不然怎么会如此受北美乃至全球的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创意阶层、年轻人的追捧,并成为他们眼中社会变革的“希望”?而这股力量能够把他送上世界上最强大最发达国家的总统宝座吗?
希拉里曾经投放一则电视广告,讽刺奥巴马缺乏国际危机处理经验。广告的画外音说:“凌晨3时,你的孩子们享受安全,正在熟睡。这时白宫电话响起,你希望谁来接这个电话?” 但是,美国皮尤研究中心访问了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的24个国家的成年人,结果奥巴马在法国的支持度是八成四,在德国八成二,在澳洲八成,在日本七成七,在英国七成四……甚至远远高出他在本国的支持度,全球各地民众普遍认为奥巴马在国际事务上会做得比其他人更好。中东半岛电视台委托民意调查机构益普索(IPSOS)4月也面向英国、中国等22个主要国家实施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5%的受访者希望奥巴马成为美国下任总统,远高于希拉里(31%)和麦凯恩(14%)。
让奥巴马在全球更受欢迎的主要原因,是他国际化的出身背景,以及国际化的理念。奥巴马跨越“种族”、“国界”的国际人形象非常成功。有许多见过他的人对媒体表示,当奥巴马微笑时,他的脸上总有一种独特的感染力,这种能力来源于他对各种不同种族、文化的深刻洞察。奥巴马的经历就如同一部国际人成长的励志电影,他的家庭像个小型的“联合国”,他是典型的全球化“产品”。准确地说,他不全是个黑人,而是一个国际混血人种。奥巴马的生父来自非洲肯尼亚,母亲则是美国的白人。两岁的时候,他又跟随白人母亲改嫁到印尼,后来他有印尼血统的妹妹又嫁给了加拿大出生的华人吴加儒。如果说马丁·路德·金的梦想是黑人和白人平等,那么奥巴马应该强调的是各种族的人不分肤色,并且还“亲如一家”。
当然,最重要的是奥巴马的观念非常国际化,也非常符合国际大潮流。譬如希拉里曾经在竞选中强硬地表示:“我希望伊朗人知道如果我是总统……今后10年他们也许会愚蠢地考虑进攻以色列,那我们将把他们彻底消灭掉。”而奥巴马的面孔则是“和平”而可以“沟通的”,他在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节目上尖锐地批评希拉里威胁“彻底灭掉”伊朗的言论是不合适的。他说:“这不是我们现在需要的语言,这像是乔治·布什的语言。”
再如希拉里和麦凯恩都曾呼吁布什抵制中国奥运,奥巴马根据美国的价值观也批评一番人权之后,却又含蓄地表示自己很“犹豫”,因为奥运不应该“政治化”。在四川大地震之后,奥巴马、希拉里、麦凯恩这三位当时最有声望的侯选人,只有奥巴马就像他已经坐在布什的宝座上一样,发表书面声明,呼吁美国人民与国际社会尽全力协助中国。
半岛电视台曾分析说:“世界各国人民已经对美国共和党政权在过去八年掌权期间推行的单边主义外交感到厌倦。因此,他们不太喜欢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而对强调变化的奥巴马寄予厚望。”但奥巴马不只是强调变化,他的身段柔和,不放弃经济政策上的强硬却又追求政治上“非暴力和平”形象,他有与生俱来的国际人观念、背景、视野,这也使得他在全球各国都更受欢迎。
奥巴马受到美国的知识分子和中产阶级的欢迎也不是偶然的。尽管,奥巴马出身“平民”,但其实他的履历却最为“精英”。麦凯恩是个军人出身,希拉里是耶鲁法律学院的学士,而奥巴马则是哈佛大学的法学博士。他们之间成为“精英”的道路也区别太大:奥巴马是从贫穷拮据的“问题家庭”里成长为典型的“知识精英”,依靠的是个人异于常人的辛苦奋斗,其付出的努力是麦凯恩和希拉里所无法想象的。但就算如此,奥巴马却从来没有为了成功,而违背过自己内心的原则和责任。
奥巴马的自传还透露了他的感情,因为童年所遭遇的困境,他痛恨不负责任的男人。所以,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保护甚至是庇护他的妻子。尽管他的黑人妻子屡屡为他惹来麻烦,但奥巴马却警告说:“如果共和党人认为,他们试图使米歇尔成为这些选战中的一个话题,他们最好小心一点。” 而希拉里和克林顿的婚姻,被普遍认为是“强强联手”的政治婚姻。初选失利之后,也很轻易就传出消息——希拉里要与失去政治价值的克林顿离婚。因此,希拉里的形象因为生活让很多人感到负面,他们认为希拉里是个功利心太强、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女人。而有个海军上将世家的麦凯恩,为了他的政治前途能够获得“金钱的支持”,因而抛弃了在越战中苦苦守侯“发妻”,娶了现在这个亿万富翁的妻子。
这种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的形象,这种通过个人奋斗和能力而不是裙带关系来实现“成功”的传奇,明显更对知识分子以及中产阶级们的口味,当然也更能激发世界上大多数没有先天关系却渴望成功的年轻人的佩服。因此,美国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理查德·佛罗里达说:“我们正在见证美国历史上首次显示创意阶层力量的总统选举。”
曾经有人拿马英九和奥巴马来进行比较,认为两人的成功模式一致,都是哈佛法学博士,都很帅,又都有好男人的清新形象,都是靠“现象”去竞选,对手都背有历史包袱。但很明显,奥巴马的亲和力是“自视清高”的马英九所没有的,至于对互联网时代未来的把握更是其所无法比拟。奥巴马也不会遭遇到李明博那样“现象剧变”的尴尬,因为两个人的经历决定了工作理念。奥巴马一直以来的工作都致力于公共服务,李明博则是CEO出身。企业的目的是赢利经营,裁掉没有能力的员工是必要手段之一;而一个政府的主要职责则是公共服务,尤其要照顾不违法却没有生存能力的穷人。在这一点看,从“万众归心”到“四面楚歌”的故事不会重演。
奥巴马能够获得年轻人的支持,还体现在他对互联网的把握和利用。《纽约日报》曾经评价说:“2008年,决定总统大选结果的关键因素不是谁更懂政治,而是谁更懂网络。” 互联网时代的特点,就是泯灭身份、年龄、性别、外貌,追求绝对的平等。希拉里和麦凯恩并没有忽略互联网,他们都进行了大量的网络宣传。募款和宣传定位在寻找大笔捐款上,这也是因为高端资源确实是他们的优势。但是,他们却在互联网上留下“高高在上”的形象,这或许不是他们的本意,但这确实显示了“代沟”。
奥巴马很充分地利用博客、日志、视频,他号称有上百万的网友。他甚至承诺,定期上网进行无拘束的交谈;当选总统后,法例会放到网上供公众评论,公民可以轻易追踪联邦拨款、合同、指定款项以及说客和官员的合同。他在印第安纳造势,不是跟麦凯恩一样打高尔夫或者保龄球,而是安排自己与当地的高中生进行三对三的斗牛篮球赛。他善于让人感受到他的亲和力,这也跟他的经历有关。法律博士毕业之后,奥巴马曾有机会获得高薪的职位,但他选择了在芝加哥贫困的黑人社区从事社区服务,这培养了他的沟通力和亲和力。因此,当麦凯恩的政策是包括富人都普遍减税时,奥巴马则主张增加富人的税补偿穷人,他认为:“真正的改革不是在华盛顿的会议厅里开始的,而是在美国的大街上开始的。”
奥巴马在平民中的这种魅力,将让他收获丰盛,尤其对手由希拉里换成麦凯恩之后,蓝领阶层在无奈的“二选一”中会偏向奥巴马。这也使得他敢于不接受公共筹款基金,只依赖民间捐款来进行竞选。在2008年第一个月收到的3600万美元捐款中,他有2800万美元是通过互联网募集到,其中90%的捐款单笔金额都在100美元以下,这意味着背后将来还可以转化为庞大的选票。2月,他筹款5500万美元,这是美国总统竞选人单月筹款的最高纪录……
“奥巴马现象”肯定还将这样持续下去,可能一直到他当上美国总统遇到危机为止。而他的自传,则将在奥巴马离任之后还继续畅销,无论他是否称职。当然,撇开奥巴马本人的“现象级魅力”以及名人自传所应有的励志意义,奥巴马如当选美国总统,对今后美国乃至世界将会是既有新机遇,又有新挑战,因此,奥巴马的自传和他的思想渊源都是值得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