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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新世纪周刊》“拍摄中国·2008”专题月赛(七月份)
投稿细则:
1、网站中的专业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内容应着重反映社会纪实及人们生活。
3、参赛作品数量、风格、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少于6幅)。
4、每幅(组)作品全年只能投稿一次,不得在不同月份或不同网站重复投稿。
5、数码作品可进行适当影像处理,但必须保持该作品的基本性质,谢绝经电脑合成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6、作品一经入选,作者须提供短边不小于2000像素的电子文件。
7、新闻及图片故事类作品须附图片说明。
8、投稿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及商标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9、投稿方式:
A)网站投稿:
B)邮箱投稿:
C)邮寄投稿(电子文件光盘):
邮编:100006
电话:010-85116567转862
联系人:薛涛、庄健
(注:电子光盘一律不退稿)
10、截稿日期:
A)网站及邮箱投稿作品:每月最后一日。
B)邮寄投稿作品:每月25日,以邮戳为准。
11、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
评选细则:
1、评选委员会将由摄影及传媒界专家组成(名单另行公布)。
2、“月度十佳”评选:
每月3日进行上月“月度十佳”评选,评选结果在当月11日出版的《新世纪周刊》上发表公布,附专家点评,摘录网友的精彩评论。
3、“年度十佳”评选:
2009年1月中旬进行“年度十佳”评选,评选结果将在2009年1月出版的《新世纪周刊》“拍摄中国·2008”年度图片专刊上发表公布。同期在北京举办“拍摄中国·2008”摄影作品首展暨新闻发布会。
奖项设置:
1、“月度十佳作品”每幅奖金300元人民币;赠《新世纪周刊》全年刊物一套。
2、“年度十佳作品”每幅奖金2000元人民币;赠2009年度《新世纪周刊》全年刊物一套;并受邀参加“拍摄中国·2008”北京首展暨新闻发布会。
【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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