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说说工行“耐克鞋”事件
(2008-06-20 10:43:12)
国家审计署6月12日发布了第1号《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对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3起违法违规事件进行了曝光。
第一起:2008年5月15日,河南省安阳县工商业联合会、安阳县红十字会接收到河南3家企业共60万元抗震救灾捐赠资金。之后,该负责人擅自将捐赠资金中的27.11万元用于购买物资。其中,17.95万元由该负责人经办,购买了服装、火腿肠、矿泉水、方便面和棉被。其中4.15万元购买的服装全部由其弟为法人代表的一家服饰专卖店经销(该店营业执照已于去年7月被该区工商分局注销),所出具的销售发票为假发票;其从另一家商店购买的9.5万元火腿肠,所出具的销售发票也是假发票。审计抽查这些物资中的衣物发现,其中有他人定做的服装和旧服装。目前安阳市委、市政府正在根据调查结果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起:
2008年5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绵阳涪城支行弄虚作假,将为该行56名职工购买的56双耐克运动鞋(价值2.85万元)的销售发票中的商品名称填写为雨衣、雨靴和雨伞,之后在其上级行安排拨给的“抗震救灾特别费”中报销了这笔开支。审计查明后,目前该行已归还了所占用的“抗震救灾特别费”。
第三起:对在地震后出现的要求将捐款汇入指定账户的紧急募捐手机短信,审计署进行了收集、整理和排查。一方面告知有关银行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一些人以抗震救灾募捐为名诈骗钱财,另一方面根据已掌握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跟踪追查。经查,已有部分群众向这类短信指定的募捐账户汇入了抗震救灾捐款,审计机关已将这些问题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目前,正在立案侦查中,已发现的此类账户现已被冻结。
这三起事件,第一起和第三起属违法事件,第二起属违规事件。相比第一起和第三起,第二起事件,即工行绵阳涪城支行“耐克鞋”事件无论事件性质,还是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都要轻得多。
但社会舆论却似乎忽略了第一、三起事件,而是对第二起事件哗然,一片声讨。主要说工行涪城支行鞋子买得太好了,甚至说是用善款购买。
其实,理性地想,工行“耐克鞋”事件远没有那么严重:第一、稍有财务知识的人都知道,人家使用的是工行自己的费用,这与使用善款有本质区别,那些给灾区的捐款,并没有被工行涪城支行拿来买鞋;第二、稍有绵阳灾区经历的人都知道,在5月28日前后,正是绵阳唐家山堰塞湖最危急的时候,那时候,绵阳基本就是一座空城,开门的商店很少,能够买到鞋已经不错了,买什么鞋、买什么价位的鞋,其实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第三、稍有理性的人都明白,人家国家审计署在公告里说得很明白,工行涪城支行是弄虚作假,即是说,不该把买鞋的发票开成雨衣、雨靴和雨伞。如果当初工行涪城支行直接写成运动鞋,我想也就不需要国家审计署来“公告”了。至于该不该买500元一双的鞋子,是不是花多了钱,应该是其上级机关“理麻”的事。
那么,为什么舆论要单对这件事扭住不放呢?我想不外乎两点:一是第一、三起已经“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或“正在立案侦查中”,而工行涪城支行虽然已归还了所占用的“抗震救灾特别费”,但没见到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所以要穷追不舍;二是这三起事件中,只有第二起有炒作的余地,毕竟涉及到上市公司,也是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在国际上也赫赫有名。
但是且慢,我们的舆论应该是理性的、公正的。只为炒作之痛快,而不顾客观事实,是一个民族不成熟的表现。将人家的内部费用,硬要拉扯到善款上面去,伤害的决不仅仅是工商银行,更大伤害的,是已经饱受苦难的灾区人民的形象,和这次地震灾害中体现出的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强大民族凝聚力。
我倒希望1万多审计人员,把精力集中到真正的善款使用上面,给我们这些身处灾区、还捐了善款的人一个踏实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