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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增值业务渠道的主控与威胁

(2006-09-12 21:33:50)

运营商增值业务渠道的主控与威胁

 

增值业务发展的关键无非就是如何将铃声、图片、视频等嵌入手机,这是一个渠道的问题。运营商是一个渠道,独立WAP是一个渠道。同样,手机终端是一个渠道,手机销售网络也是一个渠道。后二者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移动运营商对增值业务的主控权。

 

陈志刚/

增值业务被认为是运营商们改变现状的最大增长点。

目前,这些运营商正为话费下降、增长乏力,以及找不到新的杀手级应用(Killer Applications)忧心忡忡。为此,对可能涌现的3G市场,它们流露出了足够的控制欲,正慢慢收紧对产业链的主导权。

今年以来,移动运营商对SP(服务提供商)的“规范措施”一条紧似一条,将倚重无线数据业务的中国概念股打得败落不堪。

而“未然”的移动互联网,也遭遇到了前者严厉的过早防范措施。从中移动封停免费WAP网站的手机号码和 UA(用于适配的终端型号)传送,到传言中区分性流量费用政策的紧密酝酿(对免费独立WAP网站和移动梦网采取不同的流量收费标准),让原本青涩的移动互利网产业迟迟迈不开脚步。

以固定运营商对互联网阵地的失守为戒,移动运营商们唯恐沦为3G时代的“管道提供商”,以收取“过路费”为生——他们需要控制好WAP等增值业务到达用户的流通渠道。这一趋势正变得越来越明显。

尽管非议不断,也传言中移动类似的打压政策已经受到了信息产业部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质疑,但由于其在产业链中的特殊地位,运营商确实具备主导移动互联网的能力。除非监管机构施以强手,独立WAP网站的未来机会发展更多地应该在于合作,如传统互联网一样,绕开运营商发财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运营商在增值业务链条中的主导性可能反而会受到非增值业务提供商的挑战,比如手机制造和经销商。

增值业务发展的关键无非就是如何将铃声、图片、视频等嵌入手机,这是一个渠道的问题。运营商是一个渠道,独立WAP是一个渠道。同样,手机终端是一个渠道,手机销售网络也是一个渠道——它们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移动运营商对增值业务的主控权。

比如,现在发展的比较快的MP3手机。手机制造商在产品上附带数据线、开通USB接口,如同使用iPOD一样,用户就可以通过手机与互联网直接连接,下载丰富的互联网内容。手机销售商就是这些提供个人下载网站的潜在合作者。

比如,有没有这种可能如同苹果公司一样,诺基亚独立作一个自己的音乐下载网站,手机经销商成为内容合作者之一,而销售代理费可以从今后的内容分成方面得到补充。

甚至,还有的途径是,手机制造商在产品里面内置Wi-Fi技术,完全绕开移动网络。

有传言称,google正在研发一种手机,只要消费者愿意接受手机广告,那么,就可以通过Wi-Fi网络免费传输数据,甚至语音。事实上,这个模式目前中移动也在做,比如他们运营了大半年的飞拓无线公司——这也反面证明了这一渠道威胁的现实存在。

    除手机终端的“自助销售”之外,手机经销商更可能构建另一个强大的增值业务销售渠道网络,或言之“增值业务的零售模式”,它独立于移动运营商的无线销售渠道。

这一模式的竞争力非常明显。

内容供应方面,由于移动运营商对增值业务主控的加强,很多内容供应商都会对类似新的模式满怀热忱,二者可以充分实现利益捆绑,互相促进。

客户端方面,这些零售店面最靠近和熟悉消费者,可以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甚至一对一的增值业务定制服务。而且,由于移动增值业务相对的市场陌生,店面式直销应该会比移动运营商撒网式的营销手段更加容易被接受。

服务实现方面,店面终端可以提供WAP PUSH、红外线、蓝牙、USB数据线等多种方式的接入方式,比运营商模式更加灵活。

在支付上,“增值业务的零售模式”可实现如点卡、包月、计件收费等多种方式,也比运营商可提供的方式更加多样。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某些手机终端销售连锁企业注意到了这一市场,且已开始前期运营。普通的一个终端销售店面,一天的铃声、图片下载收入可以达到800元左右。

我们认为,手机终端和销售网络作为增值业务渠道,将成为移动运营商的重要补充,甚至有力对手。

当然,在此之前,它还必须解决好知识产权、规范支付等问题,还有就是如何处理好与运营商的竞合关系——与此同时,运营商是这些手机制造商和销售渠道的上游主导性客户,在移动增值业务方面的冒进,可能威胁到它们的终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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