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洛杉矶的社区中会发现凡是没有围墙、每家每户的绿地、草坪与公共社区相连,让路人可以观赏共享的社区,都是中等偏上阶层的所谓富人区。而用围墙一家一户严格封闭,并架设了许多肉眼可见的防护设施,无法与社区共享家庭绿地的社区则都是相对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居住区域。而更低收入区的明显特征则是满墙的涂鸦及几乎没有任何安全感的环境。走在洛杉矶的社区中会发现凡是没有围墙、每家每户的绿地、草坪与公共社区相连,让路人可以观赏共享的社区,都是中等偏上阶层的所谓富人区。而用围墙一家一户严格封闭,并架设了许多肉眼可见的防护设施,无法与社区共享家庭绿地的社区则都是相对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居住区域。而更低收入区的明显特征则是满墙的涂鸦及几乎没有任何安全感的环境。纽约的哈林区曾是世界上著名的黑人区和落后的低收入街区,但近几年这个区域已在进行大规模的改造,其中一些街区不但开始有中产阶层进入,也局部开始出现了富人区。在纽约的整个城市建设与分区中,富人区在逐步的扩大而穷人区在逐步的被改造成为更好的建设群体。
2月19日在上海第一财经组织的上海第二届国际地产大会的新闻发布会活动中,有个讨论“中国房地产发展的过去、今天与未来”的栏目,一位台下的观众提出了“希望中国的城市建设不要出现穷人区与富人区”的问题。于是这两天的网上就出现了大量有关富人区与穷人区的争论,以及从道德观念出发的批评。
穷与富本来是个相对的比较关系,是个变化与发展过程中的表象,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绝对值。国际上通行的比较关系是每天一美元生活费用以下的是贫困人口。中国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已取消了贫困人口(但农村中仍有),而穷和富则是一个各国各地不同的标准了。
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表面看大的制度是一种均贫富的分配方式,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是穷人(或者反之也都可以相对于更贫穷的国家而言都是富人),即使是当时收入水平处于塔尖的家庭,也仅仅解决了吃或穿的问题,而住与行和生活质量问题都未能解决。
改革开放之后开始出现了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现象,也出现了收入的差别,自然也形成了不同的比较中的穷与富。但这种穷与富在国际的对比中则出现了不同的反映,穷者未必是穷,富者未必是富。近几年的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则明显的可以看到中国人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生活大约也远远好于了改革之前塔腰上的标准。全世界都认为中国人的生活已不能再用“穷”词来形容了,但收入差距的拉大与贫富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必然性的形成了不同的收入人群,形成了新的对比之下的贫与富的概念。如果说过去是个金字塔式的收入分配集合,但现在已出现了马拉松式的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的不同收入群体。
应如何看待这种收入差别与对比中的贫富关系呢?改革前有自行车的家庭是富人,改革后有汽车的是富人,现在汽车的好与差是十倍或百倍的价格差,也有贫富之差,QQ车与自行车比是穷富之差,QQ车与宝马比也是穷富之差。但是不管这种差距多大,基本上说都是解决了基础温饱问题之后的差别,而不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差别。不管这种现象的出现从道德观念上看是否合理,在经济政策与发展中这种现象已经成为现实,也是发展中的必然。今天讨论的收入差别已不是吃饭与穿衣基础上的收入差别了。
传统的计划经济中的收入差别来源于出身、政治背景、教育水平、城市、国家资源配置、企业所有制等原因。如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收入与福利好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的收入好于企业收入;中央国企好于地方国企;工农出身好于地、富、反、坏、右子女;教育水平高的好于大老粗。改革开放之后有了新的造成收入差别的原因,有勤劳致富之外的机会,腐败、掠夺、双轨制、所有制、教育水平等其它的各种影响因素,但不管如何都不可能同步发展。过去的平均主义与均贫富无法做到和消灭差别化发展,改革之后也不可能用平均主义与均贫富让13亿人同步发展。要控制的只是用二次或三次分配调节差距的大小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问题。即使共同富裕中也会仍然保留一个相对之间的差别。亲生的双胞胎子女,享受同等的母爱与抚养中也会有成长过程中的差别,又何况960万平方公里上的13亿人,更不可能消灭发展中的差别。
生产自行车、QQ车与宝马车只是针对于不同的消费需求而生产的不同产品,是企业投资、技术、生产、管理、经营中的选择,本来并不存在道德观念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中的经营问题。专门生产奢侈品的企业同样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就业、税收,也并非道德问题。但很遗憾在房地产住宅市场的建设中,选择生产与消费产品却成了政治、道德与社会问题。
没有人会否认住宅商品有社会生活必需品的特殊性。住房也许比其它商品带有更多的非消费性因素,汽车没有社会保障问题,也不需要具备这种功能,但几乎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建立了住房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根本的争议在于社会保障是由政府的二次分配负责的与商品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物品,最明显的就是产权制度上与土地性质上的差别。社会保障是一种政府划拨土地,政府在土地与房屋产权制度上给予特殊规定的住房,供给对象上严格限制的住房。
而另一种出让土地上的住房则是商品,土地是消费租用的,商品住房是完全产权的,无购买限制与再交易限制的产品。因此政府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后就明确了商品房并没有承担社会保障的义务与责任(当然政府可以在出让时降低政府收取的费用,并用时限定产品的种类与最高限价,赋予其商品的特殊责任,但目前政府并没有这样,也不想不愿这样做),商品则意味着投资者有权选择商品的消费对象,并决定产品的生产类型,而无需
纽约的哈林区曾是世界上著名的黑人区和落后的低收入街区,但近几年这个区域已在进行大规模的改造,其中一些街区不但开始有中产阶层进入,也局部开始出现了富人区。在纽约的整个城市建设与分区中,富人区在逐步的扩大而穷人区在逐步的被改造成为更好的建设群体。
2月19日在上海第一财经组织的上海第二届国际地产大会的新闻发布会活动中,有个讨论“中国房地产发展的过去、今天与未来”的栏目,一位台下的观众提出了“希望中国的城市建设不要出现穷人区与富人区”的问题。于是这两天的网上就出现了大量有关富人区与穷人区的争论,以及从道德观念出发的批评。
穷与富本来是个相对的比较关系,是个变化与发展过程中的表象,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绝对值。国际上通行的比较关系是每天一美元生活费用以下的是贫困人口。中国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已取消了贫困人口(但农村中仍有),而穷和富则是一个各国各地不同的标准了。
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表面看大的制度是一种均贫富的分配方式,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是穷人(或者反之也都可以相对于更贫穷的国家而言都是富人),即使是当时收入水平处于塔尖的家庭,也仅仅解决了吃或穿的问题,而住与行和生活质量问题都未能解决。
改革开放之后开始出现了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现象,也出现了收入的差别,自然也形成了不同的比较中的穷与富。但这种穷与富在国际的对比中则出现了不同的反映,穷者未必是穷,富者未必是富。近几年的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则明显的可以看到中国人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生活大约也远远好于了改革之前塔腰上的标准。全世界都认为中国人的生活已不能再用“穷”词来形容了,但收入差距的拉大与贫富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必然性的形成了不同的收入人群,形成了新的对比之下的贫与富的概念。如果说过去是个金字塔式的收入分配集合,但现在已出现了马拉松式的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的不同收入群体。
应如何看待这种收入差别与对比中的贫富关系呢?改革前有自行车的家庭是富人,改革后有汽车的是富人,现在汽车的好与差是十倍或百倍的价格差,也有贫富之差,QQ车与自行车比是穷富之差,QQ车与宝马比也是穷富之差。但是不管这种差距多大,基本上说都是解决了基础温饱问题之后的差别,而不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差别。不管这种现象的出现从道德观念上看是否合理,在经济政策与发展中这种现象已经成为现实,也是发展中的必然。今天讨论的收入差别已不是吃饭与穿衣基础上的收入差别了。
传统的计划经济中的收入差别来源于出身、政治背景、教育水平、城市、国家资源配置、企业所有制等原因。如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收入与福利好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的收入好于企业收入;中央国企好于地方国企;工农出身好于地、富、反、坏、右子女;教育水平高的好于大老粗。改革开放之后有了新的造成收入差别的原因,有勤劳致富之外的机会,腐败、掠夺、双轨制、所有制、教育水平等其它的各种影响因素,但不管如何都不可能同步发展。过去的平均主义与均贫富无法做到和消灭差别化发展,改革之后也不可能用平均主义与均贫富让13亿人同步发展。要控制的只是用二次或三次分配调节差距的大小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问题。即使共同富裕中也会仍然保留一个相对之间的差别。亲生的双胞胎子女,享受同等的母爱与抚养中也会有成长过程中的差别,又何况960万平方公里上的13亿人,更不可能消灭发展中的差别。
生产自行车、QQ车与宝马车只是针对于不同的消费需求而生产的不同产品,是企业投资、技术、生产、管理、经营中的选择,本来并不存在道德观念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中的经营问题。专门生产奢侈品的企业同样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就业、税收,也并非道德问题。但很遗憾在房地产住宅市场的建设中,选择生产与消费产品却成了政治、道德与社会问题。
没有人会否认住宅商品有社会生活必需品的特殊性。住房也许比其它商品带有更多的非消费性因素,汽车没有社会保障问题,也不需要具备这种功能,但几乎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建立了住房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根本的争议在于社会保障是由政府的二次分配负责的与商品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物品,最明显的就是产权制度上与土地性质上的差别。社会保障是一种政府划拨土地,政府在土地与房屋产权制度上给予特殊规定的住房,供给对象上严格限制的住房。
承担道德观念上的社会保障责任。 产品定位的选择是投资人的权利,同时也会根据土地的位置、环境等不同因素安排最合适的定位。就像工艺大师不可能也不值得在一块次玉上下功夫、雕刻最美好的工艺品,同样也绝不会简单的处理一块珍贵的好玉,而降低或浪费稀有的资源。选择能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是在城市规划的要求下,发展商根据土地的情况和消费的对象而决定的。富人不也是中国这个市场中应该享受商品服务的人群和消费者吗?他们不也是为国纳税的中国公民吗? 当我认为中国在过去都是穷人的基础上发展,发然会出现穷人区与富人区,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过渡,才可能逐步将穷人区都改造成富人区,并且一定会仍然保留一个相对比较中的差异时,正是基于上述这些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可违背的规律。 一九八四年,当华远进入房地产业(当时基本建设)时,首先进行的就是七九年地震之后破旧城区的改造,当时北京的建筑水平很差,自然就存在是建设一个高水平的百年建筑,还是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建一个与周边原有建筑相差不多的建筑的争论。而这种历史的教训至今仍然存在。 北京在1978年时,大约超过8层的带电梯的高层建筑只有十四栋。当时首先建设的前三门大街的楼群就是北京最好的住宅建筑和富人区了,绝大多数都是国家机关、政府机构、大型国企所占有和分配。但今天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这些建筑不管是从外型、户型、内部设施条件上都已经变成了相对落后的建筑,居住人群和收入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历史更短的方庄、劲松。双榆树等小区业都面临类似的情况。从富有人群向往与追求转化为富有人群从这个社区向其它社区转移。 从全国的住宅存量统计看,大约80%的建筑是80年代之后建成的,在90年代初申报规划时,楼龄低于40年的大多为不能改造的保留建筑。而今天深圳、广州、上海、北京以及更多的城市中,大量按新规划调整城市布局进行新建时,拆除的正是这些八、九十年代建设的房屋,甚至拆除了许多不满十年、二十年的楼宇建筑,如是因为建筑的落后造成在同一土地上,本应有的同一建筑的生命周期太短,而不得不用二次、三次、四次的拆除重建成本维持土地的利用价值,无法真正有效形成存量,几次成本的累计远远高出一次成形好建筑的成本,我才得出了高档房建得太少就必然使房价不断攀升的结论。 在实物分配住房的年代无偿的分配让不管居住人的收入高低都必须无选择的居住于同一建筑(虽然现实仍能继续享受单位物业管理、水、电、暖优惠的地区,仍保持着这种混居)。但住房制度改革之后,人们会根据收入的水平而自由的选择,合适于自己生活的区域、楼群、位置与邻居了。随着收入差别的出现,用于统一分配式的建筑也发生了变化,变统一标准化分配为自由选择式的个性化了,生活习惯与文化差异随着收入与教育的差别,加大了人们对住房要求的选择差异。居住建筑本身的差异性从外形向内涵延伸,从而在商品价格上排列出了区域的同一性,包括收入水平的接近,生活习惯、工作地位与文化上的同一性,逐步形成了相对贫富差别中的穷人区与富人区。 城市的建筑群中开始逐步升级的出现了一批一批,一个比一个更好的建筑群,分别组成了不同价格与不同生活质量的街区,尽量人们不愿看到和不愿承认这种居住差别,但消费者一定会通过自然选择中的淘汰,向一个个问题建筑群中转移。中国的城镇不可能在一天之中建成,改造的过程一定是有先由后的,科学技术、建筑材料、生活质量与收入都在不断的提高与变化中,也必然会有先有后,有好有坏的出现建筑质量与水平上的差异,购买的选择也会随这种差异形成不同的聚合作用,区分出人们不愿看到的这种带有贫富标记的划分。并且这种贫富的标记也在发展中变化和以极快的速度被淘汰,今天高价的富人区很快就被明天更高价的富人区所替代了,城市正是在这种不断的发展与替代中,逐步拆除与更新了落后,消除了贫困,并趋向于小康和共同富裕,但再过二十年也不可能抹平各个不同社区之间的差异性,不可能抹平这种经济发展中必然出现相对的贫富差异性。 回到文章的开头,为什么我会提到美国的一些情况,这里反映的是生活习惯与文化、文明程度的差异和经济发展的建设过程。中国的情况大约与洛杉矶相反,最差的居住区没有围墙而越好的居住区更大的院门、严格的保安、高高的院墙与严密的安防设施。所反映出的恰恰是对均贫富强大道意识的防护。如果让不同收入的人群居住于一个小区,高收入者愿意支付管理费而将小区建设得更好,使环境更加美好、提高生活质量,但低收入家庭认为无法支付管理费而宁愿降低服务标准与生活质量时,这种矛盾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效应。把所有的高收入者都排出这个小区,从而更加降低小区的素质与标准。类似的纠纷与矛盾数不胜数。再加上道德观念上的敌视又怎么可能不出现按收入水平趋同分而居住的现象呢?今天的穷人也许是明天的穷人,那时你会做出什么选择呢? 政府与社会都在呼吁多建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也出台了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从全国统计看商品房开发中符合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生产量大约占当年总量的90%,而超出普通商品房标准的按套数计仅为5%左右。但符合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小区也仍然有极大的差别、仍然能分出高低、分出贫富之间的差别。仍存在商品价格相差一倍以上的产品差而另一种出让土地上的住房则是商品,土地是消费租用的,商品住房是完全产权的,无购买限制与再交易限制的产品。因此政府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后就明确了商品房并没有承担社会保障的义务与责任(当然政府可以在出让时降低政府收取的费用,并用时限定产品的种类与最高限价,赋予其商品的特殊责任,但目前政府并没有这样,也不想不愿这样做),商品则意味着投资者有权选择商品的消费对象,并决定产品的生产类型,而无需承担道德观念上的社会保障责任。
产品定位的选择是投资人的权利,同时也会根据土地的位置、环境等不同因素安排最合适的定位。就像工艺大师不可能也不值得在一块次玉上下功夫、雕刻最美好的工艺品,同样也绝不会简单的处理一块珍贵的好玉,而降低或浪费稀有的资源。选择能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是在城市规划的要求下,发展商根据土地的情况和消费的对象而决定的。富人不也是中国这个市场中应该享受商品服务的人群和消费者吗?他们不也是为国纳税的中国公民吗?
当我认为中国在过去都是穷人的基础上发展,发然会出现穷人区与富人区,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过渡,才可能逐步将穷人区都改造成富人区,并且一定会仍然保留一个相对比较中的差异时,正是基于上述这些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可违背的规律。
一九八四年,当华远进入房地产业(当时基本建设)时,首先进行的就是七九年地震之后破旧城区的改造,当时北京的建筑水平很差,自然就存在是建设一个高水平的百年建筑,还是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建一个与周边原有建筑相差不多的建筑的争论。而这种历史的教训至今仍然存在。
北京在1978年时,大约超过8层的带电梯的高层建筑只有十四栋。当时首先建设的前三门大街的楼群就是北京最好的住宅建筑和富人区了,绝大多数都是国家机关、政府机构、大型国企所占有和分配。但今天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这些建筑不管是从外型、户型、内部设施条件上都已经变成了相对落后的建筑,居住人群和收入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历史更短的方庄、劲松。双榆树等小区业都面临类似的情况。从富有人群向往与追求转化为富有人群从这个社区向其它社区转移。
从全国的住宅存量统计看,大约80%的建筑是80年代之后建成的,在90年代初申报规划时,楼龄低于40年的大多为不能改造的保留建筑。而今天深圳、广州、上海、北京以及更多的城市中,大量按新规划调整城市布局进行新建时,拆除的正是这些八、九十年代建设的房屋,甚至拆除了许多不满十年、二十年的楼宇建筑,如是因为建筑的落后造成在同一土地上,本应有的同一建筑的生命周期太短,而不得不用二次、三次、四次的拆除重建成本维持土地的利用价值,无法真正有效形成存量,几次成本的累计远远高出一次成形好建筑的成本,我才得出了高档房建得太少就必然使房价不断攀升的结论。
走在洛杉矶的社区中会发现凡是没有围墙、每家每户的绿地、草坪与公共社区相连,让路人可以观赏共享的社区,都是中等偏上阶层的所谓富人区。而用围墙一家一户严格封闭,并架设了许多肉眼可见的防护设施,无法与社区共享家庭绿地的社区则都是相对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居住区域。而更低收入区的明显特征则是满墙的涂鸦及几乎没有任何安全感的环境。纽约的哈林区曾是世界上著名的黑人区和落后的低收入街区,但近几年这个区域已在进行大规模的改造,其中一些街区不但开始有中产阶层进入,也局部开始出现了富人区。在纽约的整个城市建设与分区中,富人区在逐步的扩大而穷人区在逐步的被改造成为更好的建设群体。 2月19日在上海第一财经组织的上海第二届国际地产大会的新闻发布会活动中,有个讨论“中国房地产发展的过去、今天与未来”的栏目,一位台下的观众提出了“希望中国的城市建设不要出现穷人区与富人区”的问题。于是这两天的网上就出现了大量有关富人区与穷人区的争论,以及从道德观念出发的批评。 穷与富本来是个相对的比较关系,是个变化与发展过程中的表象,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绝对值。国际上通行的比较关系是每天一美元生活费用以下的是贫困人口。中国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已取消了贫困人口(但农村中仍有),而穷和富则是一个各国各地不同的标准了。 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表面看大的制度是一种均贫富的分配方式,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是穷人(或者反之也都可以相对于更贫穷的国家而言都是富人),即使是当时收入水平处于塔尖的家庭,也仅仅解决了吃或穿的问题,而住与行和生活质量问题都未能解决。 改革开放之后开始出现了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现象,也出现了收入的差别,自然也形成了不同的比较中的穷与富。但这种穷与富在国际的对比中则出现了不同的反映,穷者未必是穷,富者未必是富。近几年的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则明显的可以看到中国人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生活大约也远远好于了改革之前塔腰上的标准。全世界都认为中国人的生活已不能再用“穷”词来形容了,但收入差距的拉大与贫富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必然性的形成了不同的收入人群,形成了新的对比之下的贫与富的概念。如果说过去是个金字塔式的收入分配集合,但现在已出现了马拉松式的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的不同收入群体。 应如何看待这种收入差别与对比中的贫富关系呢?改革前有自行车的家庭是富人,改革后有汽车的是富人,现在汽车的好与差是十倍或百倍的价格差,也有贫富之差,QQ车与自行车比是穷富之差,QQ车与宝马比也是穷富之差。但是不管这种差距多大,基本上说都是解决了基础温饱问题之后的差别,而不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差别。不管这种现象的出现从道德观念上看是否合理,在经济政策与发展中这种现象已经成为现实,也是发展中的必然。今天讨论的收入差别已不是吃饭与穿衣基础上的收入差别了。 传统的计划经济中的收入差别来源于出身、政治背景、教育水平、城市、国家资源配置、企业所有制等原因。如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收入与福利好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的收入好于企业收入;中央国企好于地方国企;工农出身好于地、富、反、坏、右子女;教育水平高的好于大老粗。改革开放之后有了新的造成收入差别的原因,有勤劳致富之外的机会,腐败、掠夺、双轨制、所有制、教育水平等其它的各种影响因素,但不管如何都不可能同步发展。过去的平均主义与均贫富无法做到和消灭差别化发展,改革之后也不可能用平均主义与均贫富让13亿人同步发展。要控制的只是用二次或三次分配调节差距的大小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问题。即使共同富裕中也会仍然保留一个相对之间的差别。亲生的双胞胎子女,享受同等的母爱与抚养中也会有成长过程中的差别,又何况960万平方公里上的13亿人,更不可能消灭发展中的差别。 生产自行车、QQ车与宝马车只是针对于不同的消费需求而生产的不同产品,是企业投资、技术、生产、管理、经营中的选择,本来并不存在道德观念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中的经营问题。专门生产奢侈品的企业同样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就业、税收,也并非道德问题。但很遗憾在房地产住宅市场的建设中,选择生产与消费产品却成了政治、道德与社会问题。 没有人会否认住宅商品有社会生活必需品的特殊性。住房也许比其它商品带有更多的非消费性因素,汽车没有社会保障问题,也不需要具备这种功能,但几乎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建立了住房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根本的争议在于社会保障是由政府的二次分配负责的与商品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物品,最明显的就是产权制度上与土地性质上的差别。社会保障是一种政府划拨土地,政府在土地与房屋产权制度上给予特殊规定的住房,供给对象上严格限制的住房。 而另一种出让土地上的住房则是商品,土地是消费租用的,商品住房是完全产权的,无购买限制与再交易限制的产品。因此政府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后就明确了商品房并没有承担社会保障的义务与责任(当然政府可以在出让时降低政府收取的费用,并用时限定产品的种类与最高限价,赋予其商品的特殊责任,但目前政府并没有这样,也不想不愿这样做),商品则意味着投资者有权选择商品的消费对象,并决定产品的生产类型,而无需在实物分配住房的年代无偿的分配让不管居住人的收入高低都必须无选择的居住于同一建筑(虽然现实仍能继续享受单位物业管理、水、电、暖优惠的地区,仍保持着这种混居)。但住房制度改革之后,人们会根据收入的水平而自由的选择,合适于自己生活的区域、楼群、位置与邻居了。随着收入差别的出现,用于统一分配式的建筑也发生了变化,变统一标准化分配为自由选择式的个性化了,生活习惯与文化差异随着收入与教育的差别,加大了人们对住房要求的选择差异。居住建筑本身的差异性从外形向内涵延伸,从而在商品价格上排列出了区域的同一性,包括收入水平的接近,生活习惯、工作地位与文化上的同一性,逐步形成了相对贫富差别中的穷人区与富人区。
城市的建筑群中开始逐步升级的出现了一批一批,一个比一个更好的建筑群,分别组成了不同价格与不同生活质量的街区,尽量人们不愿看到和不愿承认这种居住差别,但消费者一定会通过自然选择中的淘汰,向一个个问题建筑群中转移。中国的城镇不可能在一天之中建成,改造的过程一定是有先由后的,科学技术、建筑材料、生活质量与收入都在不断的提高与变化中,也必然会有先有后,有好有坏的出现建筑质量与水平上的差异,购买的选择也会随这种差异形成不同的聚合作用,区分出人们不愿看到的这种带有贫富标记的划分。并且这种贫富的标记也在发展中变化和以极快的速度被淘汰,今天高价的富人区很快就被明天更高价的富人区所替代了,城市正是在这种不断的发展与替代中,逐步拆除与更新了落后,消除了贫困,并趋向于小康和共同富裕,但再过二十年也不可能抹平各个不同社区之间的差异性,不可能抹平这种经济发展中必然出现相对的贫富差异性。
回到文章的开头,为什么我会提到美国的一些情况,这里反映的是生活习惯与文化、文明程度的差异和经济发展的建设过程。中国的情况大约与洛杉矶相反,最差的居住区没有围墙而越好的居住区更大的院门、严格的保安、高高的院墙与严密的安防设施。所反映出的恰恰是对均贫富强大道意识的防护。如果让不同收入的人群居住于一个小区,高收入者愿意支付管理费而将小区建设得更好,使环境更加美好、提高生活质量,但低收入家庭认为无法支付管理费而宁愿降低服务标准与生活质量时,这种矛盾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效应。把所有的高收入者都排出这个小区,从而更加降低小区的素质与标准。类似的纠纷与矛盾数不胜数。再加上道德观念上的敌视又怎么可能不出现按收入水平趋同分而居住的现象呢?今天的穷人也许是明天的穷人,那时你会做出什么选择呢?
承担道德观念上的社会保障责任。 产品定位的选择是投资人的权利,同时也会根据土地的位置、环境等不同因素安排最合适的定位。就像工艺大师不可能也不值得在一块次玉上下功夫、雕刻最美好的工艺品,同样也绝不会简单的处理一块珍贵的好玉,而降低或浪费稀有的资源。选择能生产什么样的产品是在城市规划的要求下,发展商根据土地的情况和消费的对象而决定的。富人不也是中国这个市场中应该享受商品服务的人群和消费者吗?他们不也是为国纳税的中国公民吗? 当我认为中国在过去都是穷人的基础上发展,发然会出现穷人区与富人区,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过渡,才可能逐步将穷人区都改造成富人区,并且一定会仍然保留一个相对比较中的差异时,正是基于上述这些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可违背的规律。 一九八四年,当华远进入房地产业(当时基本建设)时,首先进行的就是七九年地震之后破旧城区的改造,当时北京的建筑水平很差,自然就存在是建设一个高水平的百年建筑,还是根据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建一个与周边原有建筑相差不多的建筑的争论。而这种历史的教训至今仍然存在。 北京在1978年时,大约超过8层的带电梯的高层建筑只有十四栋。当时首先建设的前三门大街的楼群就是北京最好的住宅建筑和富人区了,绝大多数都是国家机关、政府机构、大型国企所占有和分配。但今天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这些建筑不管是从外型、户型、内部设施条件上都已经变成了相对落后的建筑,居住人群和收入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历史更短的方庄、劲松。双榆树等小区业都面临类似的情况。从富有人群向往与追求转化为富有人群从这个社区向其它社区转移。 从全国的住宅存量统计看,大约80%的建筑是80年代之后建成的,在90年代初申报规划时,楼龄低于40年的大多为不能改造的保留建筑。而今天深圳、广州、上海、北京以及更多的城市中,大量按新规划调整城市布局进行新建时,拆除的正是这些八、九十年代建设的房屋,甚至拆除了许多不满十年、二十年的楼宇建筑,如是因为建筑的落后造成在同一土地上,本应有的同一建筑的生命周期太短,而不得不用二次、三次、四次的拆除重建成本维持土地的利用价值,无法真正有效形成存量,几次成本的累计远远高出一次成形好建筑的成本,我才得出了高档房建得太少就必然使房价不断攀升的结论。 在实物分配住房的年代无偿的分配让不管居住人的收入高低都必须无选择的居住于同一建筑(虽然现实仍能继续享受单位物业管理、水、电、暖优惠的地区,仍保持着这种混居)。但住房制度改革之后,人们会根据收入的水平而自由的选择,合适于自己生活的区域、楼群、位置与邻居了。随着收入差别的出现,用于统一分配式的建筑也发生了变化,变统一标准化分配为自由选择式的个性化了,生活习惯与文化差异随着收入与教育的差别,加大了人们对住房要求的选择差异。居住建筑本身的差异性从外形向内涵延伸,从而在商品价格上排列出了区域的同一性,包括收入水平的接近,生活习惯、工作地位与文化上的同一性,逐步形成了相对贫富差别中的穷人区与富人区。 城市的建筑群中开始逐步升级的出现了一批一批,一个比一个更好的建筑群,分别组成了不同价格与不同生活质量的街区,尽量人们不愿看到和不愿承认这种居住差别,但消费者一定会通过自然选择中的淘汰,向一个个问题建筑群中转移。中国的城镇不可能在一天之中建成,改造的过程一定是有先由后的,科学技术、建筑材料、生活质量与收入都在不断的提高与变化中,也必然会有先有后,有好有坏的出现建筑质量与水平上的差异,购买的选择也会随这种差异形成不同的聚合作用,区分出人们不愿看到的这种带有贫富标记的划分。并且这种贫富的标记也在发展中变化和以极快的速度被淘汰,今天高价的富人区很快就被明天更高价的富人区所替代了,城市正是在这种不断的发展与替代中,逐步拆除与更新了落后,消除了贫困,并趋向于小康和共同富裕,但再过二十年也不可能抹平各个不同社区之间的差异性,不可能抹平这种经济发展中必然出现相对的贫富差异性。 回到文章的开头,为什么我会提到美国的一些情况,这里反映的是生活习惯与文化、文明程度的差异和经济发展的建设过程。中国的情况大约与洛杉矶相反,最差的居住区没有围墙而越好的居住区更大的院门、严格的保安、高高的院墙与严密的安防设施。所反映出的恰恰是对均贫富强大道意识的防护。如果让不同收入的人群居住于一个小区,高收入者愿意支付管理费而将小区建设得更好,使环境更加美好、提高生活质量,但低收入家庭认为无法支付管理费而宁愿降低服务标准与生活质量时,这种矛盾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效应。把所有的高收入者都排出这个小区,从而更加降低小区的素质与标准。类似的纠纷与矛盾数不胜数。再加上道德观念上的敌视又怎么可能不出现按收入水平趋同分而居住的现象呢?今天的穷人也许是明天的穷人,那时你会做出什么选择呢? 政府与社会都在呼吁多建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也出台了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从全国统计看商品房开发中符合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生产量大约占当年总量的90%,而超出普通商品房标准的按套数计仅为5%左右。但符合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小区也仍然有极大的差别、仍然能分出高低、分出贫富之间的差别。仍存在商品价格相差一倍以上的产品差政府与社会都在呼吁多建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也出台了普通商品住房的标准。从全国统计看商品房开发中符合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生产量大约占当年总量的90%,而超出普通商品房标准的按套数计仅为5%左右。但符合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小区也仍然有极大的差别、仍然能分出高低、分出贫富之间的差别。仍存在商品价格相差一倍以上的产品差别。政策规定上的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不等于是不分差别的小区。
真正相比之下的穷人区并非普通商品住宅小区,而是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甚至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因为有大量的高收入家庭购买已失去了其社会保障性质与功能,也被无能力购房的人认为是富人区,被周边的农村人认为是富人区。而符合标准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则认为普通商品房小区也是富人区,而普通商品房小区的业主不承认自己是穷人的同时(也不承认是富人)认为高档房的居住区才是富人区。在这个相对比较之中因人而异的出现了不得不承认是必然存在的穷人区与富人区。
为什么更多人不愿意承认这种现象在存在呢?只能用道德观念在否认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来解释了!从舆论的道德观念上看富人成了最弱势的群体,富人难道不应享有公民的权利吗?走在洛杉矶的社区中会发现凡是没有围墙、每家每户的绿地、草坪与公共社区相连,让路人可以观赏共享的社区,都是中等偏上阶层的所谓富人区。而用围墙一家一户严格封闭,并架设了许多肉眼可见的防护设施,无法与社区共享家庭绿地的社区则都是相对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居住区域。而更低收入区的明显特征则是满墙的涂鸦及几乎没有任何安全感的环境。纽约的哈林区曾是世界上著名的黑人区和落后的低收入街区,但近几年这个区域已在进行大规模的改造,其中一些街区不但开始有中产阶层进入,也局部开始出现了富人区。在纽约的整个城市建设与分区中,富人区在逐步的扩大而穷人区在逐步的被改造成为更好的建设群体。
2月19日在上海第一财经组织的上海第二届国际地产大会的新闻发布会活动中,有个讨论“中国房地产发展的过去、今天与未来”的栏目,一位台下的观众提出了“希望中国的城市建设不要出现穷人区与富人区”的问题。于是这两天的网上就出现了大量有关富人区与穷人区的争论,以及从道德观念出发的批评。
穷与富本来是个相对的比较关系,是个变化与发展过程中的表象,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绝对值。国际上通行的比较关系是每天一美元生活费用以下的是贫困人口。中国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已取消了贫困人口(但农村中仍有),而穷和富则是一个各国各地不同的标准了。
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表面看大的制度是一种均贫富的分配方式,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是穷人(或者反之也都可以相对于更贫穷的国家而言都是富人),即使是当时收入水平处于塔尖的家庭,也仅仅解决了吃或穿的问题,而住与行和生活质量问题都未能解决。
改革开放之后开始出现了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现象,也出现了收入的差别,自然也形成了不同的比较中的穷与富。但这种穷与富在国际的对比中则出现了不同的反映,穷者未必是穷,富者未必是富。近几年的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则明显的可以看到中国人的生活质量大大提高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生活大约也远远好于了改革之前塔腰上的标准。全世界都认为中国人的生活已不能再用“穷”词来形容了,但收入差距的拉大与贫富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必然性的形成了不同的收入人群,形成了新的对比之下的贫与富的概念。如果说过去是个金字塔式的收入分配集合,但现在已出现了马拉松式的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的不同收入群体。
应如何看待这种收入差别与对比中的贫富关系呢?改革前有自行车的家庭是富人,改革后有汽车的是富人,现在汽车的好与差是十倍或百倍的价格差,也有贫富之差,QQ车与自行车比是穷富之差,QQ车与宝马比也是穷富之差。但是不管这种差距多大,基本上说都是解决了基础温饱问题之后的差别,而不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差别。不管这种现象的出现从道德观念上看是否合理,在经济政策与发展中这种现象已经成为现实,也是发展中的必然。今天讨论的收入差别已不是吃饭与穿衣基础上的收入差别了。
传统的计划经济中的收入差别来源于出身、政治背景、教育水平、城市、国家资源配置、企业所有制等原因。如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收入与福利好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的收入好于企业收入;中央国企好于地方国企;工农出身好于地、富、反、坏、右子女;教育水平高的好于大老粗。改革开放之后有了新的造成收入差别的原因,有勤劳致富之外的机会,腐败、掠夺、双轨制、所有制、教育水平等其它的各种影响因素,但不管如何都不可能同步发展。过去的平均主义与均贫富无法做到和消灭差别化发展,改革之后也不可能用平均主义与均贫富让13亿人同步发展。要控制的只是用二次或三次分配调节差距的大小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问题。即使共同富裕中也会仍然保留一个相对之间的差别。亲生的双胞胎子女,享受同等的母爱与抚养中也会有成长过程中的差别,又何况960万平方公里上的13亿人,更不可能消灭发展中的差别。
生产自行车、QQ车与宝马车只是针对于不同的消费需求而生产的不同产品,是企业投资、技术、生产、管理、经营中的选择,本来并不存在道德观念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中的经营问题。专门生产奢侈品的企业同样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就业、税收,也并非道德问题。但很遗憾在房地产住宅市场的建设中,选择生产与消费产品却成了政治、道德与社会问题。
没有人会否认住宅商品有社会生活必需品的特殊性。住房也许比其它商品带有更多的非消费性因素,汽车没有社会保障问题,也不需要具备这种功能,但几乎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建立了住房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根本的争议在于社会保障是由政府的二次分配负责的与商品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物品,最明显的就是产权制度上与土地性质上的差别。社会保障是一种政府划拨土地,政府在土地与房屋产权制度上给予特殊规定的住房,供给对象上严格限制的住房。
而另一种出让土地上的住房则是商品,土地是消费租用的,商品住房是完全产权的,无购买限制与再交易限制的产品。因此政府在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后就明确了商品房并没有承担社会保障的义务与责任(当然政府可以在出让时降低政府收取的费用,并用时限定产品的种类与最高限价,赋予其商品的特殊责任,但目前政府并没有这样,也不想不愿这样做),商品则意味着投资者有权选择商品的消费对象,并决定产品的生产类型,而无需
在平均分配占主导地位的改革之前中国并非不存在巨大的收入差别,无论这个被社会歧视的群体和和家庭沾了地、富、反、坏、右的边,是社会的渣子。这个群体虽大都在政治上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因此没有道德观念上的障碍。而改革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穷变成了理直气壮的“无产阶级”,有了正当光明的政治背景,是社会的基础。而不去分析这种改革之后出现的穷是政策的原因、是历史的原因、是改革的原因、是政府的原因、还是因为建立了有明显质量差别的不同居住区而造成的原因。简单的否定这种现存的居住区差别,将愤怒与不满转移到投资者、开发商身上,并不能解决穷人的住房问题。只会放慢将穷人区、旧建筑区改造新建筑区的速度,放慢经济增长与共同富裕的进程。
更高的房价中包括着更高的政府收益,当土地招拍挂楼面价已高达1.25万元/平米时,还谈什么建普通商品房呢?政府实际是在支持与满足这种特殊的消费。如果没有合适的产品让高收入家庭有条件去选择消费,又会对中国的经济难道会发展的更快、更好吗?难道还要继续重复为满足道德观念而建设没有生命周期的房屋的浪费历史吗?难道降低了居住小区的建筑标准就能解决低收入家庭或穷人的居住问题吗?就能解决社会和谐的问题吗?
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没有一种社会制度能消灭不同人群的收入差别,最发达国家与最落后国家的收入差别相对最小,而发展中国家的差距最大,这恰恰是发展过程的特点.如果因为有这种居住的差别就否定经济发展的规律,那么就不可能进入发达阶段用经济发展来缩小这种收入与居住的差别。发展最终结果是尽可能的达到共同富裕,但不能因目前发展阶段的过渡而否定差别需求。一个成熟城市的建设阶段大约为三十至五十年。而中国城市建设是个刚刚起步的阶段,宽容一些看待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才可能思想上相对统一的发展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一个成熟的小康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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