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春天,4月,我从广州回到了成都。
4月的第一个周末,我遇到了她。
因为杂志的原因,我参观了她们的活动。
在那个偌大的广场上,年轻的人们在画粉笔画。我无精打采的坐在凳子上昏昏欲睡。因为前一天晚上打了通宵的麻将,我精神萎靡衣冠不整。
四月初的成都,还有点微微的寒意。
突然,我抬起头来,发现了她。
微风轻拂着她的头发,黑色的上衣和格子短裙,正聚精会神的对着画板画画。
将我的眼神定格。
阳光昏暗。
她的影子浮现,
我的4月,春意盎然。
就在那天我就知道了她的名字。
我不会唐突佳人。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我才真正的认识了她。
不高山,的确不高。
很多天以后的一个晚上,我和她去了那里。
在爬上那山之前,和她一起吃了足以让我这生刻骨铭心的红苕饼。
我们沿着上山的路一直走,没有回头。
因为她说,不走回头的路。
我们到山顶坐下了,不远处璀璨的城市灯火,望不到哀伤。
即使如此,
在迷茫的夜色里,她的脸庞更妩媚。
几滴雨飘到她的脸上,
我说,这雨好色;
山蚊子咬着了她,
我说,这蚊子是同性恋;
终于我感觉到一滴雨,
她说,这雨也是同性恋。
我当时只觉得,
她,冰雪聪明。
原以为自己已经变得铁石心肠麻木不仁。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春日下午,却因为看到她被太阳晒得绯红的脸和溢出的细汗融化。
在电话里一次次听到她憔悴的声音而融化。
水晶或许能传达我对她的爱意。
那天,我送给她的时候,可惜没机会亲口说出。
想到将来老了的时候,想起自己曾经的年少轻狂,或许,会幸福得老泪横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