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之后,跑步途中,赫然见一知名品牌烈酒的巨幅广告,有感而作。】
以平常心论,味觉上,烈酒有什么迷人之处呢?好像并没有。可是竟有那么多的酒徒钟情于它,即便不算心理变态,也必定经历了一番复杂而奇妙的心路转折吧?
据我所知,世间以嗜好烈酒闻名的族群有二,一是以原苏联地区为主的斯拉夫民族,另外便是我炎黄子孙。
有人说,一个族群的成员,是否嗜好烈酒,与他们栖居的地理环境有关。此言颇有道理。斯拉夫民族,和敝邦北国同胞,大多栖居于苦寒之地,一年之中,相当长的岁月,均须同严酷的低温天气作斗争,而酒精有取暖御寒的功效,得到他们的青睐,实在是自然而然的事。
然而,敝邦南方诸省的同胞,徜徉于和煦宜人的气候环境之下,何以嗜好烈酒的人群也相当可观呢?
依愚见,嗜好烈酒与否,确与生存环境有关,但所谓生存环境,不独局限于一地的自然状况,还包括一个社会的思想政治气候——后者也许更为重要。
具体来讲,思想政治气候一贯宽松清明的社会,百姓偏爱喝怡情悦性的低度酒,作为平淡生活的调剂;而长期压抑在野蛮酷烈的思想政治气候下的百姓,则更倾向于喝灼心烧胃的烈酒,因为这种肌体上的自虐,神经上的麻痹,可以置换出精神上短暂的轻松和快意。敝邦和斯拉夫民族的人民,正属于这后一种百姓。
烈酒是奴隶的疗心良药。
2009-10-15
插入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