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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简直不堪回首!
唯一值得回首一下的也就是和兰米樱小花我哈尼,四人去爬了一座山,
兰米还把此次伟大壮举的部分照片贴她blog里,以飨八卦读者!
于是,阿紫冒出来跟我说话。
你看你胖的哈,那大粗腿和大胖脸!
我。。。其实还好哈,那是照片角度问题。
呸,根本不是角度问题,你看看那裤子包着的腿,还穿紧身裤呢你!
我。。。也没那么夸张了,樱小花最胖哈!(赶紧转移目标我)
现在说你呢,你给我严肃端正一点,你好歹也是个总,得代表公司形象啊你!
可是总不都是肥嘟嘟滴吗?(我继续嬉皮笑脸)
呸,男的肥嘟嘟还可以,人家显得有权势,女胖子就等于懒惰加贪吃我告诉你!你再这么下去你就完了你!后悔都来不及了!
太严厉了,布总立刻气焰全部丧失,赶紧表示会吸取教训:后天开始我就锻炼哈!
后天,你听听你什么态度,为什么要后天,今天就开始!而且晚上不许吃饭!
今天我爬山后遗症啊,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不信你去问兰米,不信你来看啊,
看到布总嚎啕大哭了,阿紫得意收兵,
转头跟兰米说:太痛快了,骂足了半小时哈!

过了一会儿,
阿紫继续挑衅,
给我发来一个长篇大论:有一个男人,他19岁娶了18岁的女友。。扒拉扒拉扒拉。。。请问这人生的贏家是哪个历史人物?

1秒钟后,我回答:孙中山!
阿紫沉默了一阵子,说:您真渊博!
啊哈哈哈哈哈,当然,我说:不然怎么是三俗呢,满脑子都是这些插科打诨的东西哈!
阿紫不甘心: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啊?
我啊,半年前吧,
啊哈哈哈哈,看到阿紫也快哭了,布总也就顺势得意收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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