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业的两个问题,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提前致谢!
问题一,每年年报中出现的新增不良贷款,对这个新增不良贷款进行不良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时,计提的比例是1:1吗?比如今年新增不良贷款100亿,就必须计提100亿的新增不良贷款损失准备金吗?如果不是1:1的计提,那是做多大比例的计提,这个计提比例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问题二,年报中坏账核销时,当一笔坏账被核销,需要在核销这笔坏账的时候做减值损失吗?是否那些需要核销的坏账,已经在此前做了不良贷款损失准备。从而在核销时就不需要做核销时的损失计提。比如,某一年公司核销了100亿的坏账,在核销这100亿的坏账时,是否需要计提100亿的坏账损失?还是这100亿的核销坏账已经计提了不良贷款损失,所以在核销时就不用计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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