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在日志里提到过这件事情,我不愿意把自己的私生活晾晒在别人的眼前。
要写出来,只是觉得委屈。
并不是说被谁欺负,只是觉得,
任何事情,都是相互的,不是一个人能够做成的,只是一个红脸,一个白脸。
很不幸,我做的,是那个不讨好的一方。
两个人在一起,必定是有感情的,分开之后,怎么可能一下子就什么都没有了?
会问到这个,未免对人太不尊重了。
两个人在一起,很美好;不在一起,应当把这种美好的回忆延续下去,应当和和平平的,就这样,分开。
对彼此也是一种尊重。
即便是再禽兽的人,也是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忘记的啊。
忽然让我觉得自己很委屈。
刚才饿了,想找点吃的,结果什么都没有。。
想给同学打电话,结果电话又坏了。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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