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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学习和对内继承的标准 (2008-05-05 21:05:01)
 


    一,对内继承的标准

    凡是属于等级制的内容,就不能继承;凡是不属于等级制的内容,就要考虑继承。
    说明:
    我们中国早在奴隶社会就有了等级制的萌芽,儒家学说和封建等级制度又并存了两千多年,因此,在我们的民族文化,传统文化中,有许多等级制的东西。我们现在的社会制度是平等制度,因此,凡是与等级制有关的东西,就不能继承。我们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中的所谓封建糟粕,就是等级制的东西。封建制度就是等级制度。与等级制无关的内容,也不能都继承。举例来说,相声中原有的荤段子,我们现在的相声就没有继承。因此,凡是与等级制无关的内容,要考虑继承。
    考虑继承也需要标准。考虑继承的标准应该有很多,但都不是第一位的标准。对我们的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的取舍的第一标准,是是否从属等级制。考虑继承的标准,这里就不说了。

    二,对外学习的标准

    凡是有实质性的,进步的,科学的,艺术的,就应该学习;凡是没有实质性的,落后的,倒退的,不科学的,非艺术的,就不应该学习。

    说明:
    已经公认进步的,科学的,艺术的,就应该学习,这没有问题。已经公认落后的,倒退的,不科学的,非艺术的,就不应该学习,这也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一些还处于争论中的东西。这些东西应该认清后再决定是否学习。
    需要说明的是实质性问题。阿拉伯数字书写方便,有实质性意义,是应该学习的。“日-月-年”无所谓方便不方便,没有实质性意义,是不应该学习的。学别人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不是为了去给别人当跟班,当奴才。学别人不能丢掉自己的个性,丢掉自己的人格。给自己的住宅取上外国名称,虽然也表现出大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也散发出我们中国人还残存的奴才气息(依附思想,攀龙附凤)。现在比我们富有的西方人是主张个性的,我们越是学得来没有个性,我们越会被瞧不起。

    以上两条标准,请大家用具体事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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