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Anti-dumping):实施关税抵御不公平的低价。
反倾销措施――
一国为抵消一个部门的补贴影响而采取的措施。
统一/统一关税措施――
一国政府同意不超出的关税水平。一国政府还被授权将它的关税提高到这个水平。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各种不属于关税的贸易障碍。
一致意见――世贸组织决策过程的准则。成员们从来不采取投票方式,尽管根据世贸组织协议的条款有可能进行投票。
单一协议――根据这个原则,在就每个问题达成协议之前,任何问题都没有定论。成员们在一轮谈判结束时签署相同的协议。
交换――
一项单一协议允许相互给予优惠,这在这种规模的谈判中必不可少。例如,一方可在农业问题上给予优惠,换取对方在音像制品上给予优惠。
早期收获――
在谈判的商定日期之前达成的部分协议。这允许为谈判的每一个问题确定不同的条款。
可作出的决定――将在西雅图会议上不经过谈判就能作出的决定。这些决定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或者不需要谈判。
绿室――仅限于某些世贸组织代表参加的非正式秘密会议,用于促进最艰难的谈判。
国家偏好――这是世贸组织的另一个基本准则。它规定,进口货品享受的待遇不得亚于本国货品。
争端解决机构――它是世贸组织内部为解决一个成员对另一个成员的抱怨而设立的一个机构。
和平条款――各方同意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诉诸争端解决机构。
多国协议――这样的协议仅适用于明确遵守的那些成员,不同于适用于所有成员的多边协议。
关税顶点――
一国对它认为特别敏感的产品实行的高关税。
中期审议(Mid-term
review):在新一轮谈判期间举办的部长会议。
反补贴措施(Countervailing
measures
):一国为了抵消他国补贴某一行业产生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
关税高峰(Tariff
peaks):一国请求对其认为特别敏感的产品使用较高的关税的做法。
文化例外(Cultural
exception):保护产品(尤其是视听产品)的文化特性。
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 (DSB)):WTO中为解决一成员起诉另一成员而设的机构。
协商一致(合议)(Consensus):WTO决策的金色条例。尽管WTO各协议规定协商一致的可能性,但WTO成员们从不求助于投票表决。
一揽子承诺(Single
undertaking):协议必须在成员对任何细节均已达成一致后才能决定的一个原则。全体成员须签署每一轮回合所形成的协议。
条件交换(Trade-offs):允许在谈判中交换减让的单一承诺。如:一成员方在农业方面做出减让,作为交换条件,另一方可以在视听材料方面作出减让。
最惠国待遇条款(Most favoured nation
clause):要求成员方不得以原产地和目的地为理由对其他不同的成员给予不平等的歧视性待遇的一个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National
preference):WTO又一个基本原则,规定进口产品不应遭受劣于本国产品所享受的优惠待遇。
诸边协议(Plurilateral
accords):仅适用于一些明确坚持使用的成员的协议,与适用于WTO全体成员的多边协议不同。
观察员(Observers):大约有30个准备加入WTO的国家享有观察员的身份,他们可以参加谈判但没能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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