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倒塌+矿难
8月13日下午4点4时40分,脚手架尚未完全拆除的湖难湘西自治州凤凰堤溪沱江大桥轰然跨塌,64人死亡;12月5日,山西洪洞新窑发生矿难,105条生命被吞噬。
两次事故中,我们都看到了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的身影,听到他的怒骂。而这在全国各类特大灾难事故现场,并不少见。但问责的脚步往往赶不上事故发生的速度。
而在这样一次次的大灾难中,生命,一次次地,轻如鸿毛地消失了。
事件二:拒绝签字
11月21日,因为肖志军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牵字,致怀孕41周的女友李丽云贻误抢救时机死亡。
这是个“一尸两命”的悲剧,是何原因导致,并非一个理由可说明白。正基于此,社会各方讨论不休。
有人职责肖荒唐、无知、自私,也有人将矛头对准医院。认识医生怎么能同肖一般愚蠢,置生命于不顾?但他们有各自的理由,肖志军偏执地以为女友只是感冒,无需手术,且他若签字,医院更会有理由害死她。而医院则被术前签字制度硬生生地挡回救助之手。
责骂之后,媒体开始转想理性。他们不仅职责肖志军无知,还转而寻找这种固执究竟
为何。事实上,肖志军之前为了获得救助,打遍妇联、民政局、救助站等一系列求助电话,但均石沉大海,后来找社区,但遭到驱赶。于是有评论称,肖志军被社会抛弃了,所以他才选择对社会的极度不信任,其女友的死与某些社会管理功能的虚置有着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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