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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梦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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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咬文嚼字》的咬文嚼字(图)

(2012-02-21 13:04:48)
标签:

科技

郝铭鉴

咬文嚼字

“反刍”之益

浅色的眼珠

 

 近年来,每逢岁末年初,一向享有“语林啄木鸟”美誉的《咬文嚼字》杂志,都对上一年的“十大错别字”作权威公布。这的确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这使我不禁想起12年前与《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先生的一次交往。

 当时,《咬文嚼字》杂志刊登了一篇题为《莫把“容量”当“重量”》的文章(作者:南申)。对《浅灰色的眼珠》进行“咬文嚼字”。但是,批评者自己却又犯了一系列的错误。就此,我写了一篇题为《“反刍”之益》的稿件,发给《咬文嚼字》编辑部。

 我在文章中写道:

 牛羊等偶蹄类动物有反刍的习惯。反刍对于进一步消化咀嚼不细的食物是很有意义的。同理,文化人儿“咬文嚼字”也常有咀嚼不尽周细之处,经过“反刍”之后,便可更臻完美。现举一例,看是否还有些嚼头。

 上海文化出版社的著名期刊《咬文嚼字》2000年第1期第12页《莫把“容量”当“重量”》一文提出的问题的确存在。然而,作者在指出别人错误的同时,自己又犯了错误。                                 

 该文写道:“不同液体,即使容积相同,因各自的密度不同,其质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重量是不一样的。”作者指出“容量”和“重量”不是一回事,完全正确。但他认为“质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重量”,是错误的。虽然我们可以用同样的计量单位表示它们,但毕竟“质量”和“重量”不是一个概念。“密度”决定物体的质量,而“比重”才决定物体的重量。这个问题比较简单,初中物理课本上讲得很清楚。为了节约文字,我们不再过多地考究。

 这句话亦即这篇文章的主要错误,在于对“容积”一词的误解和使用。我们知道,一定比重液体的重量,是由它的“体积”决定的,而不可能受到什么“容积”的影响。为什么呢?因为“容积”是属于容器的,它不属于液体。容积只能决定一件容器能够容纳多少其他东西。因此,这句话应该这样说:“不同液体,即使体积相同,因各自的比重不同,其重量是不一样的。”

 稿件寄出后,很快便收到《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先生的复信。复信的全文如下:张先生:

信收到。您的意见是对的。“容积”确实当为“体积”。“质量”和“重量”确实不是一回事。这说明我们的物理知识实在可怜得很。谢谢您的指点。经编辑部研究,决定在合订本时挖改,尊作便不再刊出了。你的大名将列入今年的荣誉校读名单。这主要考虑到这个差错如不挖改,容易造成误导;既然挖改,就不宜再发文章,否则读者会莫名其妙。

 望能继续得到您的指点。

 顺祝

 愉快

                                               郝铭鉴2000、2、23 对《咬文嚼字》的咬文嚼字(图)

对《咬文嚼字》的咬文嚼字(图)

对《咬文嚼字》的咬文嚼字(图)

对《咬文嚼字》的咬文嚼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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