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枪杀的自由恋爱(2006-02-28 13:14:06)
艾大夫住在I-8区一座红白相间的两层小楼里,门前茂盛的灌木几乎遮去了一半大门,害我住在这里时常常看走了眼而找不着家门。他在伊斯兰堡首都医院工作,来自中国,是个二十六七岁的回民帅哥,娶了个美丽的巴基斯坦太太,是同一家医院的妇产科医生。我们是因着朋友的朋友的介绍而借住他家的,虽然初次见面,小两口却并没有把我们当外人,很热心地照顾我们的饮食起居,并让我们在他们家自由出入。
艾大夫来巴基斯坦十年了,医生职业使他有了不少接触本地人生活的经历。一个午后,我们散坐在他们家二楼厚实而华丽的地毯上,悠悠地喝着中国的功夫茶,听他讲述自己这些年的所见所闻。
他在医院做外科大夫,接触血淋淋的病人是习以为常的事。然而有一天他却接到了一个不寻常的重伤女病人。这个病人是被七个男人抬着送来,胸口中枪,鲜血长流,眼见活不成了。她的到来轰动了全医院,不仅因为其伤势严重,而且也因为她的美貌绝世出尘。很多医生、工作人员都找各种借口赶来,只为见见她,一边惊叹,一边惋惜。艾大夫和同事们奋力抢救,然而还是没能挽留住她年轻的生命。下了手术室他才听到几个护士议论:一同送来的还有一个年轻小伙子,到医院时就已经断气了,也是胸口中了几枪。
过了好几天,人们还在为这个绝美的姑娘惋惜难过,有好事者去调查悲剧来由,带回一个惊人的发现。
这个女孩出生于一个大家庭,有七八个兄弟,姐妹若干,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结识了那个小伙子,两人悄悄坠入爱河。在南亚这些伊斯兰教国家,婚姻仍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恋爱是不被祝福的,再加上小伙子家庭条件也不好,没什么资历,两个人的相爱遭到女方家庭的强烈反对。在争取无门的情况下,姑娘毅然做出了与小伙子出走他乡的决定,换句话说,他们私奔了。
如今的中国社会,“私奔”大概已经只是个历史概念了,只有在读传统小说时才会接触到这个字眼。可在这个国家,“私奔”依然是项严重的伦理罪过,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女方家庭觉得蒙受了巨大的羞辱,派出所有家人四处搜寻。在他们出走几个月后,终于被人找到了。找到的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外人谁也说不清楚,只知道结果是姑娘的兄弟们抬着将死的两人去了医院。给医院的说法是:小伙子带着姑娘在异乡生活困顿,举步维艰。当他发现自己被找到时,绝望之下拿枪先杀了姑娘,然后开枪自杀。艾大夫他们却知道,小伙子胸口中了好几枪,明显不是自己下的手。肯定是姑娘的哥哥们为了维护家族的名誉,开枪打死了他和自己的妹妹。这事如果有人追究,一定可以查个真相大白。然而因为他们犯有私奔的罪过而被家法处置,警方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了了之。
两个不幸自由恋爱的人,就这样冤赴黄泉路。
加载中,请稍候...